12日,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在相关规划出台之前,暂停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 12日,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在相关规划出台之前,暂停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禁止建设年产50万吨及以下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和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二甲醚项目。
发改委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在建和已批待建煤化工项目新增用煤已超过亿吨,各地规划拟建项目新增用煤总量还有几亿吨。一些煤炭净调入地区在现有火电厂供煤已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还在积极发展煤化工产业。煤化工盲目建设和过度发展不仅加剧了煤炭供需矛盾,也直接影响到全国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同时,通知要求在新的核准目录出台之前,禁止建设以下项目:年产50万吨及以下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二甲醚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油项目,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20万吨及以下煤制乙二醇项目。
此外,发改委还要求对取水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煤化工项目新增取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等规定的煤化工项目,一律不批准用地,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严格防止财政性资金流向产能过剩的煤化工项目。业内认为,此举将进一步提高煤化工行业门槛,对已具备规模、资源与技术优势的煤化工企业则是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