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全省唯一的一个全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太原万柏林和平老工业区涵盖了太重、大众机械厂、平板玻璃厂等26家工业企业,目前存在产业结构单一、空间布局不合理、工业企业污染严重、城市基础设施匮乏、居民居住条件差、社会就业矛盾突出等问题,急需进行调整改造。
10月17日,万柏林区区长杨俊民告诉记者,和平老工业区将在2020年全面完成搬迁改造任务,届时将发展成为以先进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产业、现代服务业为主的高端产业聚集区,宜居、宜业、宜商的新城区,成为带动太原市西部城区发展的新引擎。
和平老工业区是我省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一个代表。10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以产业重构、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修复和民生改善为着力点,把城区老工业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区。”
2015年全面启动搬迁改造
城区老工业区是指依托“一五”、“二五”和“三线”建设时期国家重点工业项目形成的、工业企业较为集中的城市特定区域,为我国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为老工业城市的形成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目前仍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将我省大同、阳泉、长治、晋中、临汾市和太原市万柏林区确定为老工业基地。
如何科学实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方案》给出了时间表:2015年,大同、阳泉、长治、晋中、临汾市和太原市万柏林区6个老工业基地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全面启动。太原市万柏林和平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国家试点要先行先试,到2020年率先完成搬迁改造任务,为全面深入推进我省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提供示范。到2022年,全省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任务基本完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城市功能基本完善,生态环境得到治理,人民生活持续改善,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发展成为引领带动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
搬迁企业承接地须合理选择
《方案》提出,对城区老工业区企业视情况分别实施就地改造、异地搬迁改造和依法关停等措施。
对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企业,要加快淘汰现有落后工艺和生产装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就地进行升级改造,提高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水平,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搬迁安置安全、卫生及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居民。对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及安全隐患突出,就地改造无法达到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国家标准的企业,要积极采取措施推动企业进行异地搬迁改造或依法关停。
在承接地的选择上,要引导城区老工业区企业向具备条件的有产业关联的经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搬迁,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老工业区内装备制造企业向我省煤矿机械、轨道交通、电力装备、煤层气装备、新能源汽车等装备制造基地搬迁。冶金、化工、造纸、危险品生产和储运等环境风险较大的搬迁企业,必须迁入依法设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齐全并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同时,鼓励建立兼顾企业原址所在地和搬迁企业承接地利益的税收分成及绩效考核机制。产业结构升级是未来发展之路
企业搬迁改造之后,城区老工业区该走一条什么样的发展之路?《方案》提出,要以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科技创新能力为导向,充分利用腾退土地,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这包括:依托城区老工业区产业基础,积极发展设计咨询、科技、金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改造利用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积极发展文化创意、工业旅游、演艺、会展等产业;大力发展商贸、健康、家庭、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培育专业化服务机构,提供社会化服务;发挥城区老工业区的产业配套、科技人才及技术研发等优势,鼓励发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积极培育产业链关联、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根据城区老工业区发展定位和功能分区,适度进行商品房开发。
同时,城区老工业区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加强供水、燃气、供热管网建设和老旧管网改造,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应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常住人口数量与结构变化,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给力政策“护航”搬迁改造
在资金筹措上,《方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搬迁改造项目特点,完善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搬迁企业利用企业经营服务收入、应收账款及搬迁改造项目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鼓励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搬迁企业实施托管、改造或实施并购重组,支持证券公司对搬迁改造企业提供改制、辅导、并购等服务,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解决企业搬迁后重建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募集资金,用于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搬迁企业改制重组和城区老工业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金融模式,支持利用并购基金等金融工具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搬迁改造企业改制、兼并重组。合理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依法依规参与企业搬迁改造。
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因搬迁改造被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按土地使用标准为其安排同类用途用地。改造利用老厂区老厂房发展符合规划的服务业,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改变用途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根据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用地需求的规模和时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向搬迁企业承接地适当倾斜。对在搬迁企业原址发现地下文物或工业遗产被认定为文物的老工业区,所在市辖区因保护文物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所在市级人民政府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
本报记者 王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