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公众微信号上,出现了这样一则活动预告:国际航空法律实务及争议解决研讨会即将召开,邀请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律师协会航空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高峰和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国际航空法专家骆维明参加。随着8月28日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在该中心挂牌,这样阵容可观的活动已经不是第一次开展了。
中国航协
着力推广示范条款
由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与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合作推动设立的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是全球首个专门服务于民航业的国际仲裁机构。
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航空公司与民航机场、航空餐食企业、航空油料企业等有关供应商之间的仲裁运作已相当成熟,遇到纠纷,不必通过法律诉讼即可迅速、低成本地解决。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也建立了相应制度,以方便企业解决纠纷。
不过,以往此类仲裁均采用临时仲裁的形式,但我国现行法律并不认可在国内组织的临时仲裁。所以,国内民航企业一旦遇到合同纠纷,就必须到境外接受仲裁或是进入司法诉讼程序,这使得企业进行纠纷调解的时间和资金成本都相应增加。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的成立,让民航企业可以通过我国法律认可的机构仲裁形式,在国内完成仲裁,有效降低成本。
正是因为看到了仲裁机制进入中国民航产业后将为企业带来的新机遇,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成立仅仅一个多月,中国航协就已经在会员企业中着力推广,推荐将其仲裁条款纳入企业各项业务合同中。
吸引逾50个国家地区仲裁员
在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揭牌仪式上,中国航协理事长李军指出,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的成立对于我国民航业恰逢其时,因为中国是全球民航产业发展最迅速的国家之一,从2005年起,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民航大国。这样的发展速度也正是全球民航界对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前景的期许。
来自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消息显示,已经有来自全球50多个国际和地区的专业人士申请成为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仲裁员。这样的国际化程度,在全国仲裁机构中几乎是独一无二的。航空仲裁院成立后,美国商务部副部长、阿根廷驻国际民航组织代表等已经先后造访,希望更多了解中国民航引入国际通行仲裁机制的情况。而像本文开头这样的研讨活动,也为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民航界、法律界人士,搭建了在航空仲裁院交流的广阔平台。
作为对业界热烈期待的回应,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正在积极探索与国际航空仲裁机制的接轨。在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除了其名册上既有的仲裁员外,申请仲裁的企业也可以根据争议双方约定,另外邀请其他人员为其仲裁;在仲裁举证中,同样可以采用国际民航企业更熟悉的通行方式,而这样的灵活与便利将大大方便来此仲裁的航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