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是新形势下加强新闻队伍建设、解决新闻界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新闻战线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
在2014年初被中宣部、中国记协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十个省级新闻道德委员会试点省份后,在陕西省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下,陕西省于6月30日正式成立省道德委员会,由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秘书长1名和委员14名共计19人组成。除少部分委员来自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外,大多数委员均来自质检、食品、农业、环保、教育、工商、金融等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此外,委员会还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院校专家、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加入,使社会各界委员人数达新闻战线委员人数的两倍,利于社会各界对新闻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监管。
陕西省道德委员会成立以来,坚持强化道德自律,倡导新闻行业承担社会责任;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有力推动自律与他律的结合,进一步提升了新闻从业者对新闻职业道德的认识水平。在此基础上,委员会按照“举报查处为重点、惩治引导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把接受群众举报、查处新闻失德失范行为作为重点,探索出了一套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根据整理,陕西省道德委员会接到的群众投诉举报,主要涉及个别记者利用职务便利介入或参与地方经济纠纷、经济类案件纠纷报道内容失实、监督类报道采编环节存在瑕疵、群众生活类纠纷报道引发当事人不满等方面。对此,委员会认真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在做好登记统计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工作有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力求客观公正、及时妥善地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新闻工作水平。委员会还安排专人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群众反映问题,按工作要求建立管理工作台账,并在事情处理调查完毕后及时回复群众,做到“一事一办一销号”。对于群众反映的情况,经相关部门认定确有违规行为的,委员会通过例会向新闻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并会同主管部门按照规定严肃查处。对具有代表性的群众投诉案件,委员会每季度分送各委员开展评议,并梳理评议意见通报各新闻单位。
在接到省属一家企业关于某都市类媒体对在诉案件进行导向性报道、影响司法公正的投诉后,陕西省道德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认真核查,认为报道内容整体真实,但记者对案件全面性把握不够,报道依据没有以法院或其他权威部门的结果为准,对案件报道的时机、角度把握不准,容易干扰司法公正。这一核查结果,迅速通过省级媒体负责人参加的新闻通气会进行了通报。
据统计,陕西省道德委员会成立以来,先后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典型案例38起,全部按照“一事一办一销号”制度全力协调解决,目前已办结28起。(记者 杜朋举 见习记者 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