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五”期间,民航局财务司提出建立民航公共政策体系的构想。围绕这一主题,按照民航局局长李家祥提出财务工作要“依法理财,集中管控,引导发展”的总体思路,财务系统努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经纪律、实施管理创新、协调政策突破,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进入“十二五”时期,民航财务工作如何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要求,在贯彻既定总体思路基础上不断完善民航公共政策体系,进一步提升民航财务工作水平,为加快民航强国建设进程发挥积极作用?日前,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民航局财务司司长周来振。
记者:您去年提出“民航公共政策体系”的概念,主要基于什么考虑?
周来振:感谢你们关注民航财务工作。建立民航公共政策体系是财务系统服务于现时民航行业发展目标和任务的首要工作。我在去年财务工作会上把民航公共政策体系定义为对民航产业经济发展具有一定影响的国家公共政策组合,包括直接以资金为载体的民航财政政策、以民航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权力为载体的民航专业政策,以及以经济资源为载体直接或间接施加于民航行业并具一定影响力的中央或地方政府的公共政策,即狭义的民航公共政策,统称为民航公共政策。
民航作为国民经济的产业部门,目前面临三个比较统一的关键问题,即行业健康发展、民航强国战略和加强宏观调控。这三个问题从不同角度提出,其内涵相通,实质就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民航经济结构。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也是民航发展的命脉所系。发展要有方向、有基础、有手段、有质量。民航公共政策体系的引导作用、经济载体、行政监管和支持保障作用与发展要求相吻合。局长李家祥提出的民航强国战略,深刻剖析了民航行业与整个产业链及国民经济发展之间综合、全面的辩证关系,关系间体现和蕴含着深刻的国家政策导向。民航强国战略的实施,单纯依靠民航自身“单打独斗”或靠单一政策工具根本办不到,必须要制定完善的民航发展产业政策,构建民航公共政策体系,有一系列长期、稳定的政策作支撑。至于行业宏观调控自更不必说,其实就是政策工具组合,缺乏或没有政策根本谈不上“调控”。
民航行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形成系统性较强的封闭的“小圈子、小循环”,满足于实行自给自足式的经济调节和分配制度,使得民航业内普遍存在重专业政策、轻经济政策(公共政策更是闻所未闻)的思想。我们掌握的专业政策带来的效益总量毕竟有限,过度关注与争夺,只会加剧行业内部恶性竞争。而中央或地方政府的公共政策涉及面广、空间大,例如空域、土地、货币、汇率、油价、科技、工业等,这些政策产生的效益远非开几条航线、争几个时刻、进几架飞机所能比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