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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迈驰:虚假报道的成因、危害和治理

来源:中国产业网 发布时间:2011-05-06 17:40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前段时间,中国记协网站首页一直挂着广西日报传媒集团自曝虚假新闻“家丑”的20个案例和新疆3家报纸14个案例。本人曾工作过的报社也出现过两起虚假报道情况。综合36个案例看,除了违法违纪广告、剽窃他人作品3个案例与严格意义上的虚假新闻联系不很紧密之外,剩余的33个案例中消息源提供假新闻或记者道听途说写稿的占15.2%;从网上扒稿并虚构情节的占21.2%;记者采访不深入,造成稿件部分细节失实的占33.3%;为了追求文章的轰动效应乱定性的占12.1%;其他类包括记者缺乏常识、编辑粗心大意、校对员擅自改稿、PS照片等,占18.2%。

  虚假新闻的五大直接成因

  一)消息源提供假新闻记者偏信或记者道听途说写稿。

  2003年11月28日,《南国今报》发表的《收回贷款未入账,借贷人有无责任?》一文中说:2002年5月,广西鹿寨县一信用社主任周某把期限一年的5000元贷款贷给陈某。次年5月,周某收回陈某贷款,并开了收条,但周某没有把还款入账。8月,周某因为其他经济问题被免去职务。新主任上任后,对陈某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其偿还5000元的贷款及利息。稿件刊登后,该信用社以没有发生过上述案例为由,向报社索赔100万元。记者随即询问提供线索的律师,对方承认是自己虚构的案例。信息源提供假新闻,记者偏听偏信,不向借、贷当事人核实,结果上当。

  更有甚者,有人搞的恶作剧竟然被记者当作新闻写。2003年7月8日,《南国早报》头版报道的“桔子树上结南瓜”的奇闻,是某些人把桔子树枝削尖后插上小南瓜弄出的恶作剧。通讯员写稿不核实,记者挂名发表,造成恶劣影响。

  此外,2010年7月1日《都市消费晨报》发表的《喀什“特区”效应催热房地产》一文所说的“房产开发火热”、“房价一路上涨”、“房子涨疯了”的结论,缺乏前后时间段房产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准确、详实、细致的对比,缺乏对喀什市整个房产平均价格的掌握,而是引述了大量的听说来的消息,最终成为失实报道。

  二)从网上扒稿并虚构人名、地名和情节。

  从网上扒稿或抄袭别人就够恶劣,再加上虚构情节、移花接木就更恶劣。这类稿件在五个类别中排序第二,不可小觑。

  2003年3月31日,《南国今报》发表的《白天街边讨钱 晚上抽烟喝酒——龙城不少乞丐活得“滋润”又“潇洒”》一文,详细叙述了记者“暗访”经过,时间、地点、人物交待详细,内容描写惟妙惟肖。后经调查发现,该报记者基本照搬网上一篇随笔《乞丐并非都值得同情》内容,且将原本没有注明的时间改写为发稿时间,地点改为“柳州市龙城路”、“柳州市火车站附近”等,乞丐李某改写为“沈××”。

  2009年,《新疆经济报》记者在采写《乌鲁木齐女大学生每月万元包养协议曝光》稿件时,联系了一家私家侦探事务所。该所交付一份文稿并要求发稿件要提该所的名字。记者未核实来稿内容就作为自采稿交稿。主任审稿发现破绽提出质疑,结果在网上一搜索,发现这个故事发生在广州,被移花接木到了新疆。

  2006年本报也发表过四川泸州成为长江第一港的消息。交通部分管水运的领导问“第一港从何说起”,让报社调查。结果发现,记者从四川交通厅网站下载,交通厅网站从泸州网站下载,结果以讹传讹。

  三)记者采访缺乏全面、深入、细致,稿件部分内容失实。

  这类案例比例最大,达到1/3,应作为治理重点。缘由是有的记者该采访当事人而没有采访,事实偏颇;有的是记者未到场写出“现场稿”;有的是记者到了现场不核实出席会议的要人名单,人没有到会,稿中却说到会;有的是采访不全面,重要内容缺失,结果输了官司又赔钱。

  2006年7月27日,《当代生活报》刊发的《“绝命书”拷问农村“老来难”》一文写道:7月中旬的一个雨夜,南宁市邕宁区刘圩镇的84岁老人玉某某,独自外出寻医无果,最后命丧水塘。老人共有六个子女,但记者仅仅采访其中一人,便妄下结论儿女不孝。文章见报后,老人的其他子女以记者没有采访他们、文章对他们的描述与事实不符为由,要求该报更正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费一万元。

  2007年10月30日,《南国早报》刊发的《串通他人造假债 “赔”了夫人又折兵》一文,反映一对夫妇离婚时,男方拿出借款总额共五万多元的三张借条,说是夫妻共同债务,要女方一起承担。文章见报后,当事人认为,尽管借条存在时间差而有“假”,但债务事实不假,标题中怎么能说“串通他人造假债”呢?此外,文章把上诉人搞混了,女方错成男方;债务官司的原告未出庭,却说原告“当庭改口”等等。对于当事人意见,编辑、记者均无法反驳。报社只好刊发长达190多字的更正,对五处关键点上出的问题进行更正。

  四)为了追求文章的轰动效应,采编人员对文章内容乱定性。

  此类虚假新闻比例虽小,但采编人员为了追求读者“眼球”,在文中甚至标题上乱定性。

  2001年12月23日,《南国早报》头版刊发的消息《众教师关注性课程改革》见报当天上午,几十个读者来电反映,这次讲座内容根本不是“性教育课程改革”,而是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研究性学习”。事实上,写稿的记者根本没到现场,记者带的实习生只在会场外围看了一下,也没有进会场去看去听,根本不清楚讲座讲什么,看见一个“性”字,就想当然地认为是“性教育”。

  2004年6月23日,《南国今报》刊登的《酒后司机撞死“好色”青年》一文中说,一男青年在过马路时只顾着与路边店的女子打招呼,未注意身后车辆,结果被一名酒后驾车的司机撞死。文章见报后引起死者家属不满,他们认为男青年和人打招呼不能就说成是“好色”,用如此标题是为撞死人的酒驾司机开脱罪责,从而将广西日报社(南国今报)告上法院。报社与死者家属协商,就“好色”的不当定性向死者家属道歉并作适当慰问,原告方才撤诉。

  上述两个案例表明,记者和媒体对低级趣味的迎合,缺乏的是正确引导社会进步的责任心。

  五)记者缺乏常识、编辑粗心大意、校对员擅自改稿等。

  现在的年轻记者、编辑基本常识缺乏,简单的小账算不清,从而造成新闻失实。

  2007年7月20日,《南国早报》刊发的《一老人义务照料燕子十八载》一文中说,“有人贪图这个燕窝的使用价值,想用重金买下”。一个普通家燕衔泥而成的燕窝,怎能与金丝燕吞下海藻后吐出的胶状物凝结而成的珍贵食品燕窝相比呢?二者名称相同,但本质和价值却有天壤之别。

  本报也出过这样的笑话,来稿中说某团省委书记履新就任交通厅厅长。新来的编辑在改稿中把“团”字删去,成了省委书记任交通厅长了。稍有些行政常识的人会知道,团省委书记任省交通厅长,是平级调动,正省部级干部不犯错误怎么能任厅局级干部呢?

  还有一些记者、编辑连简单的小账都不会算,同样造成新闻失实。2010年10月26日《都市消费晨报》刊登的记者自采稿件《来5公斤黄金》说,“一位投资客出手30万一次性买走五公斤黄金”。当时的金价300多元一克,一公斤售价就超过30万,5公斤售价将达150万元以上。30万怎么能买5公斤黄金呢?

  另外,校对人员未经编辑同意擅自改动原稿,也是造成假新闻的原因之一。2007年8月12日,《新疆经济报》刊发的一篇稿件出现四处“武警新疆总队”与“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名称混淆的错误,就是校对人员对稿件中有疑问的内容未向编辑核实确认、未向夜班领导请示,主观上错误判断将上述四处正确的部队名称改错。

  除了上述直接原因外,还有间接原因:一是互联网下载和搜索的方便性,给新闻造假者提供了比抄袭报刊更方便的条件和使用空间。二是记者的逐利性。为了完成工作考核和定额,多拿奖金,他们不深入采访,或从网上抄,或在通讯员的稿件上挂名,或二者并用,又不核对关键事实和细节。三是缺乏杜绝虚假新闻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如果报社杜绝虚假新闻的内部制度不健全,或者有制度处理起来轻描淡写,就会造就产生虚假新闻的温暖土壤。

  虚假报道的危害

  虚假新闻的存在是新闻界的耻辱,虚假新闻造成的危害十分严重,影响恶劣。

  一是误导读者。像《新疆经济报》刊发的《2009年各类成人高等院校在疆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向考生提供的虚假的信息,一定程度上误导了考生,直接影响到考生报名和考试工作,给信息发布单位自治区招生办造成了工作的被动。

  二是伤害无辜。像《南国早报》刊发的《磕磕碰碰事消融在警务室》和《南国今报》的《收回贷款未入账,借贷人有无责任?》,都不同程度地伤害了当事人和当事单位,使他们的声誉受到影响。

  三是影响党和政府威信。《新疆都市报》擅自修改新闻通稿《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决定普遍提高我区各类人员收入水平》的标题,在头版导读中将通稿标题改为《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决定 大家涨工资 一年不捐款》,就给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带来了被动,影响了党和政府权威性、公信力。

  四是报社的经济和形象受损。《当代生活报》刊发《“绝命书”拷问农村“老来难”》见报后引起诉讼,经法院调查认定,这篇报道确有部分细节失实,遂裁定当代生活报赔偿1500元名誉损失费,并在报上公开更正道歉。《南国今报》《酒后司机撞死“好色”青年》因为乱定型,报社向死者家属道歉并作适当慰问,原告方才撤诉。

  五是记者本身受伤害。《南国早报》记者报道先进人物公安法医的文章提到“妻子也常埋怨他工资还不如医院的医师,并最终由于不能忍受他工作太忙,不能照顾好家庭,和他分了手”。这话让法医前妻无颜面对周围的人,因此,她到报社打记者耳光。

  六是败坏了记者队伍。2005年8月,《南国早报》接到抄袭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有四名记者抄袭《人民日报》、《中国经济时报》、《北京晚报》等报刊的经济类报道,有的是部分抄袭,有的则是全文抄袭。

  建立“打假”的长效机制

  尽管虚假新闻属于个别现象,但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虚假新闻是害群之马,其误国害民的恶劣影响应该引起上级主管部门和报社上上下下的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出现的重点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塞漏洞,并建立防范和杜绝虚假新闻的长效机制。

  一是构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纪律、基本国情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机制。教育是基础,要引导编辑、记者、广告经营人员打牢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根基,增强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维护媒体公信力的自觉性,增强做好党的新闻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使杜绝虚假新闻报道、低俗内容报道、虚假广告和违法广告的警钟长鸣不断。

  二是用制度把住新闻源头的机制。杜绝假新闻,完善制度是核心。完善杜绝从网上扒稿,杜绝根据道听途说编发新闻,杜绝把论坛、博客、播客中的内容作为新闻报道直接刊登的制度;完善严防消息来源不实、主要内容和细节不实、结论不实、现象的本质不实的制度;完善严禁校对、打字、排版人员等非责任编辑擅自改稿的制度;完善严禁用舆论监督从事非法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制度;完善严禁干预民事、经济纠纷调解和司法审判的制度;完善对重大主题、敏感问题、批评报道的录音甚至笔记记录存档制度;完善责任编辑、部门主任、值班编委和总编辑三审把关,防止推诿扯皮,缺位、越位制度等。

  三是不断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在加强“三项教育”的基础上,加强采编人员、广告经营人员对各类规章制度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培养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出了问题,坚持“三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亡羊补牢的措施没有提出不放过,责任人不严肃处理不放过,这是杜绝假新闻蔓延的关键。(作者系中国产业报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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