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非理性表达”背后的合理性
河北大学车祸案成为网络热点事件绝不是偶然,当事人李启铭案发后喊的那句“我爸是李刚”以及其父的特殊职位才是网民关心的重点所在。2011年1月26日上午9时,李启铭案在河北省望都县法院开庭审理。虽是“公开审理”,但当许多媒体要求旁听时,却被以“法庭太小,无旁听席位”的理由“委婉”拒绝。与保定市政法委和市委宣传部达成“秘密协议”的5家媒体被允许各派一名记者参加旁听,但报道时必须采用其提供的新闻通稿。
近几年,有关“富二代”、“官二代”的行为问题一直处于广大网民的关注之下。如2009年5月7日的杭州飙车案,肇事者胡斌在公路上驾驶改装的三菱跑车将被害人撞飞,随后被害人当场死亡。这一恶性交通事故在发生不久后迅速在网上流传开来,胡斌随即遭到网民“人肉搜索”,最后证实其为当地某富商的儿子。网民对其肇事行为进行了强烈的谴责,并对飙车案的后续进展进行密切的关注和舆论监督。
综合这两起事件不难发现,凡是涉及社会公平以及公权力问题的事件都会成为网民关注的热点。网民在网上的表达其实折射出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的心理和感受。我国目前仍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结构、文化形态、价值观念等都在发生深刻变化,与此同时,很多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出来。公民的合法权利得不到基本的满足,尤其是社会公平和公共安全问题成为所有公民的心之所忧。在所有普通民众眼中,“车祸案”和“飙车案”中的三位受害者就代表着他们自己,一旦肇事者逃脱法律的制裁,以网民身份出现的公众就会在网络上疏解心中的不满。河北大学车祸案之所以会引发前所未有的广泛关注,就是因为都涉及公权力和社会公平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恰好触动了所有民众极为敏感的那根“神经”。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的公权力能得到有效的监督与监管,司法制度能摆脱行政干预,坚持公正与独立,社会公平得到保障,公众又怎会“仇富”、“仇官”呢?
如何应对网络“非理性表达”
完善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加强网舆合理规范与引导。面对目前的网络现状,我们必须对网络言论进行合理的规范和引导,使其以一种公正、合理、有序的方式得到表达,尊重网民的知情权。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通过立法将网络主题的责任、义务、权利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健全网络的外在监督机制、健全网络技术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途径制裁网络犯罪。
完善司法制度,严防媒介“越位”。媒体的“职能越位”指的是媒体在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新闻评论时,对事实进行有倾向性的炒作,形成一种“舆论偏见”。这些舆论会随着参与者的逐渐增多而逐渐上升为“民意”,形成强大的民意压力介入司法裁决,从而导致一些案件无法得到独立、公正的审判。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媒介审判”。规避“媒介审判”需要加强媒体从业者的道德素质和媒介素养。另外,还应该及时完善司法体制,正是由于我国司法制度的“缺位”,才使得媒体舆论监督职能“异化”,“越位”影响实际的司法审判。所以要想避免“媒介审判”,司法制度以及新闻法的完善刻不容缓。
提高网民及网络媒介从业人员的媒介素养。网民应提高防范意识,培养质疑精神和独立思考的习惯,不让假新闻假事件牵着鼻子走。同时还要负责地发布信息和言论,负责地进行信息再传播,营造诚信的网络氛围,促进网络和谐健康发展。网络媒介的“把关人”也应尽职尽责地把好真假关,将假信息过滤,将事件的真相透明地展现在网民面前。对一些倾向性严重、确实有可能误导民众的信息或评论及时作出反应,正确发挥好“意见领袖”的作用,积极引导,使网络成为先进文化传播的阵地,而不是任意撒泼泄愤的污浊表达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