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5日晚,央视“焦点访谈”节目以《向虚假新闻说不》为题,报道了广西日报传媒集团追求真实,自曝家丑,出版了《我们错了》一书,以此反映全国新闻战线开展杜绝虚假新闻活动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成效。中央一些媒体也同时对该书进行了突出报道。
尤值赞赏的是,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在自家丑、警钟常鸣的同时,建立制度,强调记者在一般情况下“不到现场不写稿,不经采访不署名,不经审稿(发稿前把稿件给采写对象看看)不发稿”,大大减少了虚假新闻出现。
“不经审稿不发稿”有此大用,不由令人想起杰克·海敦。杰克·海敦在其所著《怎样当好新闻记者》中写道:“千万不要答应让对方看你写的访问记的原稿,因为一是太麻烦,二是不实际,三是截稿时间紧。另外,有些人还坚持要改动你的报道,好让他们的形象更好一些。”
应该说,这本书主张记者写好稿件就发,千万不要让对方看(审稿)的观点颇具代表性,在当下中国的新闻界也颇有影响。对于此种观点,笔者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审稿也是一种“把关”,让稿件更准确更妥当
在不少记者看来,发稿前把稿件给采写对象看是被迫而无奈的大让步,其中不乏拒斥管制之意。这有失偏颇。
记者在发稿前把稿件给采写对象看看,应该说是一种审稿或复核行为。审稿的“审”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有五种意思,“审稿”取“审查”意,而词典为“审查”给出的解释是:“检查核对是否正确、妥当。”
本文所说的审稿,是指发稿前把稿件给采写对象看看,亦即指发稿前把稿件给采写对象检查核对是否正确、妥当的意思。而“管制”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是指强制性的管理。审稿显然不等于管制。
诚然,审稿中也免不了有管制的因素。如对正确的、妥当的新闻管制、封杀显然不对;而对不真实、不正确、不妥当的内容进行管制,是应该、必要的。在中国如此,在别的国家也如此。此外,审稿中更多的是帮忙的因素。通过审稿,让采写对象、当事人、权威人士等,看看稿件、把把关,让不正确、不妥当的内容,提前发现提前改正,使之更准确、更妥当才发表,其实是一种帮忙。甚至把有严重差错的稿件制止不发,也是帮忙,而且是更大的帮忙。
检查核对是否正确、妥当的新闻审稿,绝非中国特产。为防止新闻出现差错,国外记者的重要经验便是建立一套系统的检查制度。美国的米契尔·V·查恩霍在其所写的《新闻要准确明了及时》中也认为:“为了避免差错,记者可以采取哪些安全措施呢?最重要的是坚韧的警觉。对于写下的每个字,都要煞费苦心地核实,尤其涉及到人名、日期、年龄、时间、地点等等。” 而核实稿件中写的人名、日期、年龄、时间、地点等等,在发稿前把稿件给被采写方看看,就是较好的办法。审稿过程实质是一个进一步确认事实的过程,而非学生交作业给老师批改,全由老师说了算的问题。至于有人一看到“审稿”一词,就神经过敏,联想到审案、审判,法官与罪人,正义与邪恶等情形,害怕稿件审稿被强制封杀,或者被强制删改,那就太望文生义了。
拒绝审稿的多种理由难以成立
杰克·海敦持“千万不要答应让对方看你写的访问记的原稿”的观点,还因为送审时“有些人还坚持要改动你的报道,好让他们的形象更好一些。”这也是不足为由的。
作为记者,出于“文章是自己的好”的传统心理,一般不喜欢别人改动自己的文章。这也成为某些记者不愿送审稿件的主要原因。然而,真实性是不能感情用事的。“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有谁能保证自己写的文章完全正确呢?作为记者,难道能与其不准确,也不愿让人帮忙改正吗?
要知道,有时候即使是亲眼所见的事情也未必为实。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后期,英国人马克·莱纳斯在《卫报》上刊登报道称:“知道中国如何破坏了哥本哈根气候协议。”该作者的证据之一是:18日晚上20多个国家首脑召开闭门会议,但让他“震惊的是,中国总理温家宝却没有屈尊出席,只派了一名低级别的外交官与会。”等等。此文一出,舆论大哗,但仅过两天,峰回路转,事实真相的公开使《卫报》声誉大跌,自食苦果:会议的与会国家名单的确赫然写着中国,但召集方一直未通知中国。如果《卫报》的文章发前能给中方看看,或问问缘由,又何以至此?
其实,在审稿中有些人坚持改动送审稿,也未必全是坏事。如果其坚持要改动的是合理的,能让稿件更准确、更妥当,那么不仅应该允许,而且要欢迎。如果其坚持要改动的不合理,与事实不符、不妥当,自不是好事,可以说服,可以不理会。能否接近真实需要把关,更需要坚持客观原则。正确的把关永不嫌多。对稿件无理的修改要求自然对新闻真实无益,但试问:一位造假的记者如碰上一位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的审稿人,难道这个把关过程不是一个杜绝虚假报道的过程么?一篇仅通过记者个人观察的新闻如能得到当事人的补充及完善,难道这不是一个接近新闻真实的过程么?一个缺乏理论支撑的观点如经过专业人士的指导,难道这不是一个让报道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过程么?不用讳言,在坚持要改动中也难免有权力高压和利益诱惑等情况,但这已不仅是审稿的问题了,况且,这也是审稿中极少数的现象,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以此作为“千万不要答应让对方看你写的访问记的原稿”的理由。
至于坚持不审稿的“太麻烦,不实际,截稿时间紧”等理由,就更是过时。如今已是全球信息一体化的时代,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电子邮件传给对方看稿已是瞬间之事,何来太麻烦?难道篇篇稿件截稿时间都紧到连审稿的个把钟头都等不了吗?要知道,准确性高于一切。快速应该是在准确基础上的快速。这如同打靶,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不准确再快速也无用,甚至要出问题。
发稿前科学送审稿件值得提倡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新闻工作者的生命。这不仅关乎记者本身,也关乎国家及整个社会的发展。中国记协党组书记翟惠生说得实在,因为老百姓拿报纸、电台、电视台当教科书,我们的媒体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代表党和政府,传播虚假新闻影响媒体的公信力,同时影响群众对政府的信用和信任。
记者采写稿件,在发稿前传给有关方面审稿,这是把握新闻真实的重要一关,也是最好的一道关。这不仅在理,而且非常必要。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出版的《我们错了》,其中一错的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在发稿前审稿,如发稿前把稿件给当事人看看,向专业人员请教请教,又何出“桔子树上结南瓜”的天方夜谭?当然,要把好发稿前的审稿关,需送审者和审稿者的科学配合和把握。
一是新闻工作者要高度认识新闻真实与新闻审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养成从采写开始就树立认真负责的作风,实事求是地对待每个采写环节,确保新闻真实性。待稿件写好发稿前,要积极主动将稿件传给有关方面审稿。审稿中,记者要讲清审稿时限,要尊重对方,虚心学习,多听合理意见,精心修改稿件,使之更准确、更妥当;对不合理的意见,既要耐心解释、协商,又要敢于坚持真理,确保稿件更准确、更妥当。
二是审稿者应本着让稿件更准确、更妥当为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根据新闻时效性强的特点,力争在送审方提出的时限内,及时、认真地审阅稿件。做到不敷衍,不推诿,不压稿,不武断,不以权压人,不提过分要求。要尊重作者,以诚相见,以礼相待,平等待人。如坚持要改动送审稿时,要有理有据,讲究方法,耐心解释,以理服人,设身处地和作者一起共同维护新闻的真实性,使审稿真正成为帮忙,而不至于扭曲为管制和对抗。
三是新闻媒体要重视和建立新闻的审稿制度,激励和引导记者坚持新闻稿件准确性高于一切的理念,在一般情况下,自觉主动送审稿,做到不经审稿不发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