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性报道的严格流程与规范
在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时,媒体需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新闻专业性训练,以认真、严谨态度进行批评性报道。以“瘦肉精”事件为例,3月15日央视播出《“健美猪”真相》节目后,《中国食品安全报》立即派出记者进行全方位报道。以组稿形式对基本事实及各方意见进行全面发布。
批评性报道因涉及到相关企业的切实收益和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必须遵循严格的新闻生产规范。这里,西方主流媒体新闻专业主义的规范操作值得借鉴。如路透社采编人员手册中指出,“准确性高于一切”“切勿歪曲事实,切勿加入不公正的感情色彩,切勿为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导语或生动的短语而失去平衡。记者在搜集材料时必须核对每项事实。编辑必须对报道中前后不一或未注明出处的有争议的说法提出质疑。记者和编辑都必须确保报道的意思和平衡不因使用不精确的文字而受到损害。”《中国食品安全报》内部设立严格的核稿程序,记者报选题并采写稿件后,由专门人员和部门进行稿件消息源及信息审核。此外,为确保记者职业素质过关,适应专业性较强的行业领域,报社还建立完善的培养机制,由资深记者带领新记者入门,使采编人员不停留在简单的传声筒、“包打听”层面,而成为该行业领域的研究者、分析者、专家。
重视平衡和公正,加强舆论导向,也是行业报在进行批评性报道时的重要原则。行业报立足行业,承担着为行业及内部企业服务的重要任务。食品安全的批评性报道中,企业及所在行业往往成为被批评对象,此时,行业报应特别警惕“一边倒”“一刀切”的报道方式,让企业和行业发出声音,尤其注意保护那些没有安全问题但受到事件牵连的企业,及行业整体声誉。如近期一些报道称“瘦肉精成行业潜规则”,造成公众认为“瘦肉精”是普遍现象,产生对整个行业的不信任,使消费者由对多发的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声讨发展到对所有食品添加剂的非理性质疑。由此,《中国食品安全报》发表了《全国大中城市瘦肉精检测合格率99%以上》《食品添加剂行业欲与“瘦肉精”等划清界线》《功能食品配料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等多篇报道,以清晰权威的数据证实猪肉食品行业的安全,并以“22大类食品添加剂丰富多彩,35大类食品配料令人目不暇接”的事实告诉公众食品添加剂并非洪水猛兽,为食品添加剂行业正名。
行业利益是经济社会利益大局中的重要一环。食品问题的舆论监督是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需要为公众着想,但不能完全将行业利益弃之不顾,将之与公众置于对立位置。报道食品问题的新闻工作者,应把握好分寸,增强针对性和科学性,具有大局意识,避免将某一产品等同于企业所有产品、将问题企业混淆于全行业的思维,在维护公众利益的同时促进各行各业经济事业的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督模式
有学界人士指出,目前中国的食品安全信息传播体系的模式基本是:问题出现--媒体曝光--舆论响应/政府跟进--问题得到调查和解决。媒体代替政府监管部门承担了发现问题、推进问题解决的角色,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尚不健全。对食品安全进行有效监督,不仅需要媒体发力,更应建立健全的信息传播模式。
首先,要建立统一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卫生部在2010年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各地应当逐步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但是,目前食品安全信息政出多门,随意性强,且反应较迟钝,在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上都亟待加强。其次,从信息发布内容看,应增加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声音。第三方机构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可以中立和科学身份进行食品质量的检测和评估,增强信息权威性。第三,行业协会应加强自律,注重日常舆情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增强危机预警和应对能力。在本行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有能力对外发布有效和准确的信息,掌握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