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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2011年住房供地同比增18.5%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作者:中国产业网 发布时间:2011-05-20 09:27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5月12日上午10点,国土资源部召开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新闻通气会。会上透露,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21.80万公顷,与2010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18.47万公顷)和实际供地量(12.63万公顷)相比,分别增加18.5%和72.6%,超过前两年年均10.17万公顷的实际供地量之和。
   
    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计划是17.13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78.6%,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是7.74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35.5%,与2010年计划(6.58万公顷)和实际供地(3.24万公顷)相比,分别增加17.6%和138.9%。

    今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安排主要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继续落实中央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按照中央确定的2011年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原则,各地从增加供给、引导预期等方面,加大了土地市场调控力度。二是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标准、近年来供地情况、土地使用标准等进行初步测算,今年中央下达的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用地需求近4万公顷。中央任务分解下达后,各地高度重视,按照用地需求安排了计划。三是为确保落实今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任务,各地通过加大土地供应量、根据具体地块拆迁征收难易程度适时调整等方式,实现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的供应,以及时供地促按时开工。

    会上,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表示,为了切实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供应,国土部还将建立定期检查、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

    廖永林称,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1〕53号),要求各地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及时供应。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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