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大连市人民政府获悉,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简政放权,大连市对现行有效171件市政府规章进行了集中清理,废止了19件与上位法内容不一致的规章,使市政府现行有效规章从171件减少到152件,进一步减少了政府对社会经济的管理内容。
据大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丁金军介绍,大连市现行有效的152件市政府规章已全部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在废止19件市政府规章的基础上,大连市政府又对三件市政府规章进行了修改。这三件规章分别是《大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办法》、《大连市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这三件规章均是大连市政府结合该市具体情况制定的,对保障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权利,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保险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这三件规章需要根据上位法的实施情况做相应的调整,以保证法制的统一。
丁金军说,修改后的《大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办法》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缴费年限实行连续计算,更进一步保障离退休人员依法享受采暖费补贴;《大连市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明确具体工作程序,方便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加强对外省市机动车转入登记的限制,防止不符合环保标准的机动车进入该市,加强对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的保护等,这些具体规定将进一步解决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