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食品安全信息传播的“安全”,不仅关乎公众安全、食品安全、企业安全,还关乎社会安全。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报道不仅仰赖于媒体和记者的激情和热情,食品安全信息传播的“安全”更需要媒体及记者用理性和责任来守护。这里所说的“安全”,包括新闻的真实、准确、客观、科学以及对社会的积极影响等丰富内涵。
轰动并非新闻要义,真实才是生命力
2011年上半年,可谓食品安全的“多事之秋”,瘦肉精、染色馒头、牛肉膏等事件屡见报端。
近十年来,尤其是2008年“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后,食品安全事件成为媒体争相报道的热点。然而,一些媒体却为追求“眼球经济”走入歧途:
2011年4月13日,一篇报道称“‘牛肉膏’能将猪肉变成牛肉”,第二天这则消息迅速在网络上被大量转载传播。最后政府部门调查的结论是:牛肉膏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所谓将猪肉变牛肉,是记者自行买回牛肉膏制作后写下的报道,而不是对餐馆的采访。
一位网友知道结果后发帖质疑:记者为了“影响力”害得公众心惊胆战。新闻不是用事实说话吗?媒体有舆论监督权,可也不能滥用这个权力啊。
2011年2月12日,中国政府网挂出农业部下发的《2011年度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通知》,其中除要求检测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外,还将皮革水解蛋白列为检测项目之一。这一通知被个别媒体解读成“皮革奶粉‘死灰复燃’”,消息一出,迅即成为各大网站头条。
此后,农业部、质检总局先后辟谣:这件事是媒体误报。自2009年3月在浙江发现“皮革奶”并依法严肃处理后,国内没有再检测到“皮革奶”。
列入安全检测项目只是为了加强监管、防范“皮革奶”的出现。这本是一件有积极意义的事,却被媒体报道成了负面消息,导致公众“虚惊一场”。
两年前,媒体在没有核实和检查的情况下,将含乳饮料国家标准中苯甲酸的限量值0.03克/千克误为0.03毫克/千克,并得出中国 “有些乳制品苯甲酸含量相当于国标的3600多倍,说明有可能是人为添加”的错误结论,造成食品安全信息的误报。
近年来,不实食品安全报道时有出现,这些报道在把企业推入困境的同时,也让公众生活在惶惶不安中,甚至影响到国家形象。
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媒体的舆论监督有自身利益驱动。内容为王--报道轰动性事件,提高媒体影响力,从而增加发行量、提高点击率,这是所有媒体的追求。然而“轰动”本身不是新闻最根本的要义,真实才是新闻生命力,了解事实真相是形成舆论的前提。真实的新闻,是“内容为王”的更深层含义。
食品安全牵涉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健康,读者对相关报道真实性尤为关注在乎,而不会像看娱乐新闻那样一笑了之。对媒体而言,通过食品安全方面的“爆料”进行“营销”,是一种饮鸩止渴的做法,最终会损害媒体赖以生存的公信力。记者因缺乏严谨的工作作风而报道失实的新闻,违背了记者职业的基本道德和功能,记者是事实、历史的记录者,而不是“制造者”。
“传播学之父”威尔伯·施拉姆说,信息是在一种情况下能够减少不确定性的任何事物。然而,食品安全领域的一些不实报道,却让公众无所适从。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曾坦言,“有些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的确让人心惊肉跳。”这样的效果背离了食品安全信息传播的初衷。
需要批判质疑,更需要理性科学
敌敌畏火腿、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猪肉、假葡萄酒……引爆这一个个在食品行业存在已久的定时炸弹的,几乎都是媒体。在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报道中,媒体发挥了强大的“守望哨”效用。有关政府部门也表示,媒体报道成为他们重要的线索来源。
但这些报道有一共同点,都经过深入调查和科学分析。然而现在的食品安全报道方面,却存在着“一味喊打”的趋势,情绪化倾向明显,缺少理性和科学精神。
2010年11月24日,《人民日报》刊发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范志红的文章《反式脂肪酸是营养问题》。文中指出,“为什么大部分国家并没有严格禁止含有反式脂肪酸的食品呢?这是因为反式脂肪酸是一个典型的营养问题,而不是食品安全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只是建议“尽量控制膳食中的反式脂肪酸,最大摄取量不超过总能量的1%”。
同一天则另有媒体以《反式脂肪酸当真吃了没病?一些营养专家为你指点迷津》为题报道称:“吃反式脂肪就是吃塑料和蜡烛。”查看这篇报道会发现,文中对这一观点并没有进一步阐释,也没有任何数据作为支撑。采访的对象是“在各大电视台频频露脸的某知名营养专家”。
2008年10月卫生部等五部门公布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的临时管理限量值,遭到不少媒体的质疑和批判,一些网络媒体更是以“三聚氰胺在乳品中合法化”“允许添加三聚氰胺”等说法对此事予以报道,认为应该“零含量”。但专家认为,面对难以避免的环境带入,“零含量”有悖科学精神,设定限量是为区分环境带入和人为添加。
2011年4月20日,卫生部等五部门又正式公布所有食品中的三聚氰胺限量值。这次媒体基本都给予了客观、理性报道。
食品安全领域专业性强。公众正是通过媒体才知道了反式脂肪酸、丙烯酰胺等专用术语。媒体作为食品安全知识的“二传手”,应尽量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全面、准确传递信息,对公众进行食品安全科学常识的普及,而不能“以文害意”,或以情绪主导报道。
食品安全报道需要揭露和批判,但更需要科学理性。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程曼丽指出,在报道食品安全等公共卫生事件时,媒体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意识。这种社会责任意识不仅包括让公众最快享有知情权的职业精神,也包括严谨求证的科学精神。
媒体、记者的科学精神一方面体现在报道的理性和客观上,包括对新闻源的核实,对采访对象的选择以及要有坚定的科学立场,不能一味迎合公众心理。另一方面还体现在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对待食品和选择食品。
在坚持科学方面,食品安全专家的精神令人敬佩。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研究员陈君石,面对媒体及公众的误解甚至是责骂时,他仍然坚持食品不存在“零风险”;仍然坚持为食品添加剂“正名”,强调食品添加剂不是非食用物质。
尽管遭到许多非议,每当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时,陈君石还是会接受媒体采访。因为他认为,政府、科学家、媒体要共同努力传播正确的食品安全信息,而这个信息一定是科学的、有根据的、客观的,并且一定是准确的。
独立精神 公共立场
媒体、记者,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公众的眼睛。媒体、记者丧失公正、客观、冷静的眼光所看到的“事实”会误导公众走上歧途;而媒体、记者的视而不见则会引起公众的无知和盲目。
2008年9月11日,《东方早报》刊登长篇报道《甘肃14婴儿同患肾病疑因喝“三鹿”奶粉所致》,记者简光洲经过大量采访核实后,第一次点名“三鹿”。这其中,除了勇气,就是良知。“如果不点名,总感觉到良心上有些不安。”简光洲说。
此前一些媒体报道都用“某品牌”“某企业”,在没有深入调查和权威结论前,此做法符合科学精神。但在权威部门证实三鹿问题的初期,仍有一些媒体声音微弱,少报甚至不报。这其中,有保护地方利益、保护民族企业的理由,也有碍于三鹿是广告大客户的原因等。
2010年的“圣元奶粉疑致婴儿性早熟”事件,后经卫生部组织专家调查,表明婴儿“性早熟”与奶粉无关。然而,在这场风波中,一些新闻媒体有意、无意地成为企业竞争的“枪手”。
媒体是社会的良心,应该站在社会公共的立场上报道新闻、传递信息。除真实、客观外,新闻媒体还应秉持独立精神和品格,而不能囿于自身利益或其他利益集团。在这方面,需要完善的不仅仅是媒体自身。
在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时,媒体要牢记自身的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尊重社会公众利益,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客观存在的食品安全事件要让消费者知情,不可隐瞒;对于疑点重重的事件,则不能人云亦云,也不可逞一时之快,需要谨慎对待,有自己的独立调查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