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闻事业是党、政府和人民的耳目喉舌,坚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是新闻基本规律与党的目标任务两者相结合的产物。我国新闻理论的发展体现了与党的理论发展相一致的特征,从“以正面报道为主”的新闻报道方针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都是我国新闻事业党性的深刻体现。因此,深刻把握大众传媒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厘清我国新闻传媒在和谐社会视野下的运行机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一、和谐社会与传媒的关系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不断地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这是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目标,旨在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的目标并不是要传媒放弃自身的相对独立的品格而成为政府宣传的附庸,构建和谐社会是传媒自身品格在中国合理传媒生态环境下的自然产物。
1、和谐社会是传媒报道的指导思想
中国是有由代表人民利益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目标决定了社会的目标和媒体人民性的本质,和谐社会的目标必然也成为传媒服务的目标。如果媒体不代表人民的利益,要么是传媒未能履行应有的责任,要么是部分地方党和政府领导人扭曲和限制了传媒正常功能的发挥,这些都是党中央和政府不容许的。所以党中央首先要加强对党和政府领导人的培养,深刻认识传媒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地位和功能,同时,大众传媒结合传播规律全面贯彻和领会和谐社会精神,通过各种途径对不符合党和政府目标的行为、现象进行曝光、批评,以促进行为向善、制度公平、社会公平。大众传媒始终处于人民的监督下,人民对媒体是否代表人民的利益具有发言权和认同权,媒体反映人民的利益和诉求是媒体党性和人民性的本质要求。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党和政府的目标任务的背景下,构建和谐社会成为传媒报道的指导思想。传媒要传播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决心和行动。传媒工作者要将和谐社会理念内化于自身,让和谐社会成为传媒报道的自觉,营造建设和谐社会的舆论氛围,让和谐成为人们向往并为之奋斗的目标。和谐社会是传媒报道的指导思想,报纸、广播、电视、电影、电视剧等各种传播形式都必须以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2、和谐传播是和谐社会对传媒的要求
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落实到新闻传媒身上就是形成和谐传播的格局,传媒必须在日常操作过程中和与之产生密切联系的各个社会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良好的互动状态。和谐是一种关系的本质规定性,传媒与社会各子系统处于和谐状态才能使传播正常运行,这便要求正确处理好传媒与党和政府、传媒与新闻事实、传媒与广告主、传媒与消息来源、传媒与受众、传媒与传媒之间的关系,建构媒体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新闻观。
这五种关系达到和谐状态之时,传媒构建和社会的作用才能发挥。处理好传媒与党和政府的关系,党和政府才能通过传媒将各项方针政策迅速整个社会,传媒才能将社会的各种情况真实有效地反映给党和政府;处理好传媒与新闻事实的关系,传媒要充分认识到新闻选择中的价值定位,对于新闻事实不隐瞒,不欺骗,不夸大,不缩小,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唱响主旋律,让不同级别、不同属性的媒体在有机的运动中总体呈现贴近总体现实的拟态环境,做真实社会的反映者;处理好传媒与广告主的关系,传媒要做到新闻与经营相互独立,坚决抵制有偿新闻、广告新闻及新闻中夹带广告的信息,坚守广告信息的真实准则,不误导消费者;处理好传媒与消息来源的关系,传媒报道多方求证力求全面真实,处理好官方话语与民间话语的平衡,不搞媒体审判;处理好传媒与受众的关系,传媒在市场化后一定程度上能够传媒创新活力,生产更多受众喜爱的文化产品,但传媒与受众不能简单得看是销售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在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之间,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之间,传媒更多的是负责任地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事件进行报道,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处理好传媒与传媒之间的关系,传媒之间相互支持,联动协作,弘扬社会正气,声张传媒权利。
3、传媒本质与和谐社会的目标一致
建设和谐社会是在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存在突出矛盾的基础上提出的,比如人与人关系的金钱化、冷漠化,社会公平丧失导致的上学就业医疗标准的不统一,城市资源供应与需求脱节产生的就业难、高房价、交通拥堵、空气污染、噪音污染、生活成本的提高、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巨大反差等。这些问题大多是一个持续存在但处于隐性的状态,当矛盾达到个人承受能力的临界点(同时也有不理性的原因)而有关方面未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化解时便表现出社会冲突,如出租车罢运事件。中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突发群体性事件呈现高发状态,众多学者都赞成中国已经进入风险社会,国际上一些国家的经验也表明, “当人均GDP 超过1000 美元之后,这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可能呈现一些新的发展态势,出现新的矛盾。”
大众传媒有自身的传播规律,和谐传播不是只传播和谐的一面避免负面报道,和谐传播更多强调的重点在于新闻传播规律的遵守与传播机制的优化。和谐应该是一种自然状态,不是媒介制造出来的和谐。传媒关于不和谐的报道对于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提请相关部门重视并提供交流平台。传媒的品质就在于报道事实,传媒要讲真话、报实情,党和政府要讲正话,同时要允许媒体讲真话。传媒以真实客观平衡为最高准则,传媒反映社会真实情况能够为党和政府和谐社会的决策提供依据,传媒及时分析矛盾本质能够使人认清问题寻求更好的发展策略,传媒舆论监督能够促进社会制度和制度实施等向善的方向发展。传媒的本质是社会信息的交流与畅通,是社会治理的必要工具,是和谐社会的建构的必要系统。
二、和谐社会视野下的传媒误区
传媒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信息系统,在正面报道为主的报道方针和传媒市场化的环境下,传媒构建和谐社会的环节与机制常被误解,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1、和谐社会不是传媒选择建构的产物
媒介反映现实,同时也影响现实,这是一个现实事件通过媒介二次放大的过程,媒介作为社会的探照灯,窥见的只是社会的一小部分现象,这种选择是传媒工作者自身素质及特定的新闻价值取向的交集。传媒工作者在此基础上的评论及受众对新闻事实的感知影响受众对现实世界的评价。由于人民民主权利深入人心、网络技术的发展、新闻言论自由的逐渐保障,中国媒体经历了报喜不报忧、负面新闻正面报、异地监督报道、网络披露后或迫于压力传媒媒体或网络新闻媒体的报道、政府支持舆论监督传媒积极作为的阶段。当前传媒对于社会不和谐的披露主要表现为中央媒体对地方的监督,商业化媒体、网络媒体对民生的关注,网络论坛、博客、视频等对社会不合理现象的披露。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一道成为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介质。
传媒理应坚守新闻传播规律,和谐社会不是传媒选择建构的直接产物,是传媒报道问题后社会各方面关注并得到解决的一个动态过程,传媒不能只进行正面报道,也不能毫无党性的乱批一阵,正如童兵教授说的“传媒不能成为政府的传声筒,也不能包打天下”。事实上,传媒在选择时也尽力地掩盖人为的痕迹,尽量做到客观中立,传媒能不能大致反映社会的全貌主要取决于消息源选择的全面,不隐瞒事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传媒具有驱除社会毒素,促进社会机体正常运行的功能,传媒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好状态是自然的状态,不受到外力的强制,充分依靠传媒工作者的自觉,才能做环境的监测者与人们利益的维护者。
2、问题报道沦为加剧矛盾对立加深固有成见的催化剂
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传媒会针对各种社会问题进行报道,问题报道是指“一种旨在传播相关信息和社会事件,使政府和公民及时了解、重视我们社会生活与日常生活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问题的报道” 。国际问题有战争、核扩散、恐怖问题、经济争端、民族冲突、饥饿等,这是国际新闻的主要内容,传媒报道并促进这些问题的解决是和谐世界的必然。对于中国和谐社会的建构,传媒更多的关注住房、医疗、交通、环境、腐败、教育、就业等问题,其中主要涉及生存、公平、发展三方面。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必须减轻人们负担、提高生活质量、享受大自然与社会发展带给我们的舒适和便利。然而,我们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存在的矛盾,就业问题、腐败问题、暴力拆迁、警民冲突等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传媒对这些问题的报道的本意应该是客观呈现并促进问题解决,但事实上人们对这些问题形成了刻板成见却发现不了问题的本质,传媒重叠式报道沦为加剧矛盾对立加深固有成见的催化剂,但却很少看到传媒关于党和政府对促进就业、腐败治理、和谐拆迁的报道。当前传媒有一种幸灾乐祸的审丑倾向,远远偏离和谐社会的报道偏向,以受众效益、经济取向而不是社会责任为价值皈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经说过“搞新闻,最重要的是责任两个字,就是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感”。
传媒要反映矛盾,但不挑起矛盾、激化矛盾。很多事件的发生,不是非此即彼的简单因素的产物,媒体报道一定要掌握火候,一方面必须担负起为民请命和舆论监督职责,这是新闻媒体的天职,另一方面,传媒不能激化矛盾,不要动不动就把矛头指向政府,制造对立情绪。拆迁冲突、警民冲突则是矛盾激化的产物,在这些话题的报道中,舆论经常一边倒的倾向于谴责拆迁方与警察。自焚拆迁、暴力拒迁只能说明没有协商成功,传媒重点在于监督政府拆迁行为,组织被拆迁户协商拆迁费补偿标准,关注被拆迁户新居所的保障。传媒应坚守制度和法律,对于被拆迁户故意索求高额拆迁费等行为积极谴责,推动城市和工程拆迁工作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推进。传媒对于社会问题的报道,要做到个别与整体的关系,放弃刻板成见,防止将个别行为群体化,从整体出发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调查分析。
3、媒介负面功能在无序的新闻报道及编辑中显现
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风险是个人和群体在未来遇到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对这种可能性的判断与认知, 表征了现代社会所具有的某种潜在状态、社会张力乃至危机水平” 。风险并不等于危机,人们对风险的评估来自于对媒介的考量。所有风险都是媒介性的,大众传媒作为最主要的社会反馈机制成为人们认知风险的重要渠道。当潜在的、不确定的、隐性的风险显露出来并通过媒介传播引发的恐慌便是媒介恐慌。媒体对“针刺”、“凶杀儿童”等事件的报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疯狂转载、推荐置顶,在社会上引发了一定程度的恐慌。在一些拆迁报道中,传媒“在无形中故意夸大和凸显群众与政府的对立或明或隐地引导和营造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 拆迁应该是行政行为而不是民事协商行为,在协商补偿标准的原则下,服从是绝对的,协商是相对的,传媒重点在于预警与监督,而不是出现了不良后果才开始报道。
传媒的报道角度与报道内容经常在已有框架与成见下出现叠加与累积效应。每年大学生毕业前夕,各种有关大学生就业难的报道铺天盖地,关于招聘会的报道常见“现场挤爆”、“水泄不通”等词语,并少不了要展示一些通过高技术拍摄出来的视觉冲击力强的显示“人山人海”的奇观照片。在腾讯网“兰州大学毕业双选会现场挤爆”这组图片报道中,记者可以不用采访大学生、用人单位、政府,凭借观察就好不犹豫的得出“今年就业形势可见一斑”的结论,这是非常片面的。一位网友对这则图片的评论印证了笔者的观点,“我就是兰大的,每年的双选会就在体育馆那么大点地方举行,兰大的加上兰州市其他高校的学生能不挤吗?我们寝室四个人一个考了公务员,一个进了世界五百强的外企,一个考了研究生,一个去了电视台。都挺不错的。我不明白媒体怎么老是炒作大学生就业困难。”其实大学生就业问题与传媒报道密不可分的联系,传媒在对光鲜群体的报道中给大学生设定了应该准求的目标,传媒对就业难的重叠式报道造就了读书无用论,使大学生忽视知识的学习和自身能力的提高,加剧了大学毕业生就业担忧。但另一方面传媒却未能正确引导大学生合理的求职期望,很多大城市的毕业生不愿到中小城市就业,就业期望值过高,找工作容易扎堆受挫。传媒营造的大学生就业难也助长了众多大学生毕业生成为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中的“炮灰”,企业单位招聘压低工资,大肆筛选人员的势头,很多毕业生在众多面试中成为“面霸”,但却少有满意的结果。这种现实状况更加剧了毕业生在人际传播中对就业难的切身感受的传播。笔者认为要切实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政府部门制定规章制度提高大学生最低工资水平,完善中小企业福利待遇,鼓励毕业生到县乡工作。
在信息时代的今天,传媒报道深刻影响社会方方面面,传媒可能产生正面的作用,也有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传媒对风险的披露能够起到预警的作用,也可能导致媒介恐慌,引起社会更大的动荡。和谐社会依赖于安全的社会环境,传媒要注意减少传媒负面功能的显现,提供虚假风险信息、信息不充分或夸大风险的程度会影响正常社会秩序。当前媒介恐慌主要在无序的网络新闻转载及编辑中呈现,网络传播技术对于新闻传播具有重大的影响。网络使得区域媒体信息可以即刻传播到世界各地,媒体网站、新闻网站及商业门户网站对媒体信息的筛选及传播,使小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危机事件的影响向事件发生地之外扩散,可能使小范围的危机引起全社会的恐慌。在网络传播中,QQ弹窗、网易邮箱新闻等媒介通过对矛盾事件的主推式传播,使人们重复接触各种暴力、桃色、危险类信息,人们神经系统不知不觉被麻木。传媒要对报道与不报道、公开报道和内参报道、报道表面事实和调查清楚再报道、小范围传播与广泛转载进行危害大小的对比,传媒不能一味注重吸引受众眼球,更要有大局意识,报道议题的选择与网络媒体议程设置都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做到真实、全面、公正,不只描述现象和事实,更要阐明问题的本质与后果,为从根源上治理社会问题提高决策依据。
三、传媒构建和谐社会机制探讨
和谐社会的建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作为人们社会认知主要渠道的传媒自身理应具有公平正义的特质。笔者认为大众传媒构建和谐社会的机制体现在以下三点。
1、传媒的社会认知和引导功能必须得到维护
大众传媒最主要的功能是传播信息(事实信息、意见信息及作品信息)和引导舆论(通过事实的报道、意见评论及电影电视等文化产品体现出来),大众传媒应当真实而全面地反映社会生活的典型画面,而不应片面地报道新闻。新闻记者应该是依托媒体平台就社会新闻事件带领大家思考的人,大众娱乐资讯制作者应该是依托大众媒体带领大家一起玩的人,这两者都影响着社会大众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生活方式。
新闻媒体最日常的工作就是反映新近与人们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变动,为人们认知社会、方便生活提供文本材料,越是事关人的生存、人类社会安危的新闻, 其传播价值也就越大, 传播的速度也就越快。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由于不同群体关注的对象不同,出现了众多分众化的大众传媒。传媒对于好消息和坏消息都会予以记录,传媒在好消息与坏消息中呈现社会,承担着一定地域内历史记录者同样的使命。普利策曾说“倘若国家是一条航行在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告”。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新闻报道通过对社会现实的监视,及时发现和报道不和谐、不公平的事实,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并解决。传媒应引导人们思考,透过事物看本质,而不是反复就事报事。传媒为了促进和谐,理应把道理讲清楚,而不是把社会事件仅仅当作吸引眼球的材料。
引导舆论是我国传媒重要功能之一,传播信息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舆论引导的过程,引导舆论不是掩盖事实,更不是制造事实,而是尽量剔除传媒影响和谐的信息或行为、意见和评论的结果。有的媒体在城管人员正当执法遭歹徒捅死的情况下,还在高谈政府要给小贩一片生存空间目前。传媒对明星私生活及光鲜一面的报道对青年少产生不良的影响,传媒报道下的官员贪污案件反倒让人们觉得官员贪污是理所当然,传媒对富豪的炒作导致人们心理不平衡乃至仇富。
媒体的舆论引导主要通过媒体立场体现出来,媒体保持的姿态决定了报道和评论的角度。总得来说,媒体不仅仅要报道问题,更要注重全面与信息源的均衡,善于把握全局,避免产生个人行为影响全体名誉。传媒要通过新闻、电影、电视剧等内容倡导公平、人性、感情,营造和谐文化,去除固有成见,通过合理渠道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2、传媒预警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必须得到加强
传媒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最直接最具体的行为体现为预警和化解矛盾。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矛盾保持在不激化状态的一种多元并存的状态,这种状态就是事物相对稳定的状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不在于有无矛盾、矛盾大小,而在于能否及时发现矛盾,正确、妥善处理化解矛盾。和谐社会追求和谐但不能丧失活力,计划时期高度管制下缺乏活力的“整齐划一和秩序井然”违背了发展规律、扭曲了人性。当前国内生产总值保持较快平稳增长,人们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民主法治日益健全,但仍然存在贫富分化、官商勾结、制度不公等问题,如果人民诉求不能得到很好回应,各方利益没有得到均衡,很容易发生群体性公共突发事件。
传媒作为公开的信息传播渠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是传媒参与和谐社会的主要机制。传媒要与各条战线的人们保持密切的联系,重视人们的线索和意见,预防矛盾累积得不到宣泄而爆发。传媒报道是宣泄的重要渠道,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认为矛盾和冲突不能掩盖、压制,而应让它表现、发生、显现出来。城市住房问题是人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没买房或正供房的人们纷纷抱怨高房价带来的负担,而已买房的人们又害怕房价下跌否则自己吃亏。传媒一方面反映高房价,另一方面关于房价的非理性的预测报道更加剧了房价的上涨,传媒对于城市住房的表象的报道累积,让人们看不到问题的本质,也不敢于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其实城市并不是缺少土地,城市化可以拓展大量土地,但是城市化的前提是农村土地必须收归国有然后再由政府统一招标,这便限制了农村的自然城市化,真正的农村人们拥有宅基地,住房成本很低。而城市土地全部成为国有土地,政府通过竞标出让城市商品房土地使用权获得巨额财政收入,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商要获取巨额利润,而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往往还存在官商勾结的可能。一方面政府限制城市商品房开发商和用地,使得住房成为垄断的产品,另一方面却哄抬市价,市民争相购买而又供不应求,房价自然居高不下。和谐社会应该是宜居的社会,安居才能乐业,这个社会才能和谐。要真正解决城市住房问题,政府应以促进社会公平为目的,增加豪华高档住房的土地出让费,调低城中村、市郊普通商品房土地出让费,允许个人、单位集资建房,政府建设公租房、廉租房。矛盾的出现有制度的缺陷也有制度执行的不合理,传媒报道促进观念更新,观念更新促进制度变革与执行,不良制度的变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从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新农村建设,每一项制度都在向和谐社会靠近,每一项制度都是为防止矛盾继续恶化而采取的战略决策。
新闻传媒是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传媒要做政府与人们沟通的桥梁,给予弱者帮助,促进问题解决。化解矛盾最好的办法是协调沟通,媒体应建立舆情搜集和反馈回应机制,构建公共领域,让百姓参与意见的表达、话题的讨论、事件的评价。
3、公民的媒介素养教育必须得到重视
传媒参与和谐社会建构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公民媒介素养的提高。媒介素养是公众认识、理解、使用、评价媒介的能力,包括认识公众对媒介信息在制造、生产和传递过程中受到来自文化、经济、政治和技术诸力量的认识。大众传媒具有自身的传播特性,深刻认识媒介与和谐社会关系的内涵能够对媒介事实做出合理的决策。传播者的价值取向、指导思想决定了报道的偏向,传媒对事实的报道是一种取舍、放大与缩小的过程,传媒建构的拟态环境与现实环境可能出现偏差。如果公民对传媒报道特别是负面报道不能正确的看待,会出现以偏概全的局面,甚至产生刻板印象。“传播技术使人的行为表层化与短期化,还表现在人们都急于表达观点或付诸行动,网民为了批判而批判,冷静的思考越来越少” 。对于传媒的报道,网民在评论中经常产生怀疑、反感的、谩骂与攻击的倾向,这与传媒公信力有关,但当整个网络被情绪化、刻板化思想占据之后,即使党和政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有巨大的进去,和谐的舆论环境也很难营造。媒介化时代的媒介素养教育应该是公民基础教育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应认清传媒现实与客观现实的差异,主动放弃偏见,使传媒对人们的负面影响减少至最低。
传媒作为大众化的传播工具,传媒反映社情民意与畅通利益诉求的功能需要大众对媒介的普遍主动的反馈。传媒要建立处理与公众对话的长效机制,否则传媒更多的只是传达党和政府的意见方针政策而没能足够体现人们群众的呼声,这样的传播仍然是单向的传播。大众要媒介使用能力,利用媒介促进自身权益的文化和个人发展。随着传播技术的日益发展,我国互网用户日益增多,人们上网了解新闻、查找信息、交往联络、舆论监督、宣泄情感,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已经形成了相互交融、相互声援的局面,但网络的使用也出现了很多虚假信息、色情信息、通过垃圾邮件传播反动言论、沉溺网络游戏等情况。网络媒体促进和谐社会的建构需要公民负责任的信息揭露与传统媒体的信息收集,建立网络舆论监控,及时化解矛盾。
结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主要的是党的建设,只有党风正、解民忧、办实事,在党领导下的传媒才能有宽松的传媒生态并赢得受众对和谐社会的认同。传媒要有和谐社会的理念,富有人文关怀,对人们要有感情,在选择报道内容时注重社会整体效应,不故意制造和放大不和谐的因素,丢弃物质主义的选择倾向,注重对人们内心的熏陶与自省,帮助人们树立平和的心态及积极认真的行为习惯。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公民媒介素养的教育,认清媒介本质,强调对每一个人生存状态与命运的关注, 强调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 才能较好地化解社会矛盾, 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较好地完成新闻媒介所应担当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