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关于金融改革创新、燃煤电厂节能减排等多方面工作安排。其中,“部署在多地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内容备受关注。
会议认为,坚持突出特色、重点推进,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地区分类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可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积累经验,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相关的试点探索意义颇深,即,“建设浙江省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通过发展专营化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服务新模式、支持小微企业在境内外直接融资、完善信用体系等举措,探索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小微企业生存不易已是不争的事实,与之对比鲜明的,则是小微企业对中国经济的巨大贡献。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中小微企业对GDP的贡献超过65%,税收贡献占到了50%以上,并吸收了75%以上的就业。剔除中等规模企业,小微企业的贡献程度依然可观。
为小微企业减负、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口号一直没有停止,如今,“建设浙江省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创新探索,是对口号的最好回应,同时也将小微企业的“台州样本”托出水面。
据台州市国税部门统计,2014年全年,台州市应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达到了1.4161万家。小微企业在台州活得很有精气神,得益于地方机构的鼎力支持。
任何地方的小微企业想要长久生存,都离不开地方机构的支持。对小微企业而言,“与之相关的地方机构主要包括中小企业管理局、中小企业协会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 中国社科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陈乃醒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
陈乃醒指出,具体来看,中小企业管理局主要承担行政管理职责,从宏观方向的把控到政策落实细节,都属于中小企业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中小企业协会是民间团体组织,不承担行政职责,主要负责宣传引导等辅助性服务;银行、财务公司、基金等机构则主要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其中,“行政管理需要走在最前面,在所有地方机构中发挥先锋作用。”陈乃醒强调。《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查看重庆市中小企业局、赣州市中小企业局等地方中小企业管理局官网发现,该机构承担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改革、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等多项职能,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发挥行政引领作用。
当然,仅有行政指导远远不够,以台州为例,包括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内的小微经营服务专营机构,以及城商行、台州市金融投资公司,组建成了小微金融服务体系,因此在台州才有了小微贷款的一半由地方小法人金融机构投放的独有风景。“台州样本”显示,多层次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发展格局的构建需要更多地方机构来共同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要因地制宜。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民营经济的发达程度差距较大,例如,在浙江温州等地,民营经济已经进入到较高的发展阶段,可以顺利复制台州模式,而在甘肃、宁夏等地区,则需要根据当地的民营经济发展程度另当别论。
甘肃省中小企业联合会会长赵满堂曾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甘肃省小微企业的融资状况不太乐观,这些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银行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担负艰巨任务,而且需要国家在政策层面多多支持。
金融服务的改革创新,在不同地区推进程度差异较大,所涉及的地方机构类别以及地方机构所承担的具体责任也有所不同,但不论何地,地方机构发挥的重大责任不可轻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