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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来源:中国工商报 作者:中国产业网 发布时间:2011-06-30 10:00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我们早就按工商部门的要求建了台账,并留下相关资料,但以前零零散散地随手放,很容易丢,现在好了,需要什么资料,去专用袋里找就行了。这样保证了购进的每一宗食品都有据可查,出了问题好找到源头。”辽宁省大连市西岗白云工商所辖区的一名食杂店老板日前对记者说。

    据统计,大连市遍布城乡及旅游景点经销食品的商场、超市、各类市场、食杂店多达40665家,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很大。今年以来,大连市工商局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反馈体系、标准体系、动态监测监管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基础上,采取推行索证索票“一票通”、推广使用食品安全专用袋、星级信用分类监管等措施,坚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同步,不断完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拧紧城乡“食品安全阀”,大连食品消费环境不断改善。

    针对一些农村经营者不会建台账或建台账质量较差的情况,大连所辖普兰店市工商局将食品批发商的供货凭证与食品零售商的进货凭证统一为同一种多联票据,由食品批发单位填写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内容后,将存根联留底装订,作为销货台账,将收据联交给进货的食品零售商,零售商只需填好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装订成册后就可作为进货台账。推行索证索票“一票通”,使流通环节中的食品能够一一溯源。

    在食品经营户中推广使用食品安全专用袋,将进货台账、生产许可证、发票、检验报告等装入袋内,方便查找、方便检查、统一标准、整齐划一,提高了工商部门的监管效率,也增强了食品经营户的自律意识。

    超市散装食品容易出问题,大连市工商局要求食品经营单位对散装、二次包装食品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在中山区的大商副食超市,散装食品不但加装了玻璃罩,还在盛放食品的容器的显著位置标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及食用方法等。散装食品标注的生产日期必须严谨规范,生鲜食品应按批次索取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散装食品应与销售食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字样……相关规定为散装食品戴上了“金箍”。

    在坚持专项检查的同时,大连市工商局从源头入手,将超过14万种的食品纳入信息化监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233个;逐步在一些地区建立了食品配货车相关数据备案库,为食品批发、总经销(代理)商的送货车统一配发标志牌,对食品送货车进行动态监管;为经营单位统一配备食品下架周转箱,加强对过期下架食品的管理;实行星级信用分类监管,定期监督检查食品经营户的经营场所、贮存场所,对不同信用级别的食品经营户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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