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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改落地 税务总局局长四点详解为何国税地税不合并

来源:第一财经 发布时间:2015-12-25 11:25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12月24日,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正式开启。

  这份改革方案开宗明义,直指目前我国税收征管体制中的“痛点”,包括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等。

  在问题导向下,改革方案共提出6大类30多项具体举措,包括“厘清国税与地税、地税与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等。

  根据方案,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我国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建立于1994年。20多年来,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等。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首要就是坚持问题导向,破解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瓶颈”制约,回应纳税人关切、消除纳税人“痛点”、顺应纳税人期盼。

  此前社会上有学者呼吁国税和地税合并,而此次方案明确国税地税不合并。

  王军称,国税、地税两套机构合作而不合并,主要有以下四点考虑。首先,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分税制基础没有改变,机构分设也宜继续坚持。其次,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是可以在现行体制框架内,通过进一步加强合作等改革举措来加以解决的。第三,从国际比较看,OECD国家以及金砖国家中,除少数国家外,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分设是大国的共性选择。第四,机构分设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推进,地方主体税种营业税即将告别历史舞台,这让地税的功能重新定位更加迫切。

  王军称,理顺国税、地税征管职责,是深化合作的前提。方案对此的部署有三个突出特点。

  首先是,理顺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划分,是随着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而动态调整的过程。营改增以来,的确出现了国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加大而地税部门减少的现象,但随着环境保护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推进,地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将逐步增加。

  其次是,改革实施到位后,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的征管职责将会更加清晰,目前一些税种“两家管”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最后是,方案明确将一些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

  当然,改革方案内容十分丰富,涉及纳税服务、征税方式、国际税收合作等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化的综合改革,细化了很多具体改革举措。

  比如,加强纳税服务、促进诚信纳税是方案的一大重点,提出全国纳税服务将全国统一流程;将全面建立纳税人信用记录,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当事人,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阻止出境等一系列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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