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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版权页” 真正成为版权页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1-07-04 09:36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干出版的人几乎都知道,图书在正文前后有一个版本记录页,同行们约定俗成地称之为“版权页”。按照国家标准《图书书名页》的要求,该页位于主书名页背面,提供图书的“版权说明”、“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和“版本记录”。后两项都有详细要求,而最先提到的“版权说明”部分只有“按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几个字。落实到实践中,就成了泛泛的“版权所有 翻版(印)必究”的八字声明。

  于是乎,所谓“版权页”与版权关系并不紧密,要真想从“版权页”上找出相应的版权信息、与权利人取得联络则非常困难:除出版者外,没有作者、译者及其他权利人的联络方式,也没有权利的有效期限和本书出版者的权利界限。而“版权所有 翻版(印)必究”8个字,首先,版权归谁所有并不清楚;其次,如果说归出版者所有,相对于其自身的版式设计权还说得过去。倘若包括作者及其他权利人的版权,则明显过于空泛,甚至存在一定的法律问题:出版者真的拥有书中各类作品的全部版权吗?是拥有相应作品的全部版权、部分版权、专有出版权,还是非排他性的一般图书出版权?出版者所拥有的该作品相应权利的有效期限是到哪年哪月哪日?如果想使用该作品找哪个部门、哪个人联系?这些问题都不甚明了,单纯看目前国内的图书“版权页”是怎么也看不出来的(附作者简介的稍微好一点)。而实践中,封面、封底、前言、内文插图、序、跋、后记等图书相应部分的相应版权往往归属不同的权利人;甚至同一部分的不同类型的版权也归属不同的权利人——翻译作品、版权代理作品、有声读物等版权法律关系更为复杂的图书,单纯靠“版权页”,更是弄不明白!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所谓“版权页”上承载的信息有些则不是国家标准规定所必需,例如,责任编辑、编辑统筹、责任印制、法律顾问、策划设计以及发行商分公司、子公司联系电话,等等;此外,现有的“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和“版本记录”也有一定程度的重复交叉,例如,出版者名称在这两项内容中均有出现。

  笔者近日考察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出版物市场发现,在所接触到的有限范围内,这两个国家的图书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尽管它们的“版权页”上也有国际标准书号等必要的“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但更多则是详尽的版权说明。从文字作品、所附插图、照片以及封面设计的权利归属到相应权利的有效期限,从可以、禁止的版权运用方式、情形到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文件名称(甚至条款),基本上应有尽有。相应的,纯粹版权部分的文字说明,少则上百个单词,多则好几百个单词,密密麻麻地占到“版权页”全部篇幅的2/3以上,而相应的诸如开本、印张、字数等“版本记录”信息则比较罕见。不仅如此,很多书上还附有出版者及相关方的网址。打开网站,更能清楚地了解相应的版权信息,包括版权合作的具体事宜!

  国内同仁在此问题上能否效仿一下澳大利亚、新西兰同行的做法呢?在“版权页”上把相应的版权信息写准确、写明确、写完整,让“版权页”真正成为“‘版权’页”(必要时可修订相应国家标准,明确“版权说明”的具体内容)!如此则既能提醒其他人合理、合法地使用该作品,又方便有合作意向的其他使用者顺利、及时地进行业务联络,同时伴随着相应作品的传播,还可以起到版权宣传教育的作用。至于有些版本记录信息,随着传播方式、侵权方式的多元化以及出版者版权保护重点的变化,似乎没必要那么详尽地记载在“版权页”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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