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产经 产业 财经 智库 访谈 专题 数据 法规 文化 品牌
网站首页-> 法规-> 法规要闻->

营改增新政:不足两年住房对外销售按5%缴纳增值税

来源:央广网 发布时间:2016-03-25 08:57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3月24日消息 财政部近日公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对房地产营改增税率做了具体规定: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更多

扩展阅读

我来说两句()
    用户名:
    [Ctrl+Enter]
争先创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