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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明码标价”12房企吃罚单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作者:中国产业网 发布时间:2011-07-13 13:42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在业界对国家发改委明码标价的效果颇有微词之时,发改委的一纸罚单给业界释放出了明确信号。6月24日,发改委在其官网上通报了12家企业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合计拟处以363.5万元罚款。这是自5月1日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以来,发改委对违规开发商开出的首张罚单。在这纸罚单上不乏保利、金地、中海等知名房企。
   
    此次,发改委专派调查组分赴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西安等8个城市,会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50多个在售楼盘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

    据发改委披露,12家违规企业主要问题有三类:一是误导性标价、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对此按《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处以最高额度50万元罚款;二是对于在售房源未明码标价的,按照未售房源套数每套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00元的罚款;三是对于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等的,按照已售房源套数每套处以3000元罚款。

    “此次检查具有普遍性,不仅有一些小开发商,也包括保利这样的知名开发商,以确保检查的全覆盖。”参与检查的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市场价格监管处处长陈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不过,对于发改委对其成都项目保利花园二期的处罚,保利地产并不认可。保利地产副总经理胡在新表示,公司现已申请行政复议,此次处罚、包括定性是有问题的,公司正跟地方发改委协调此事。

    “发改委的政策中明确规定实际成交价不能高于标价,而自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以来,为了在议价上有回旋余地,绝大部分项目都是采取把价格报得比较高一点儿,然后再打折。”北京一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运营管理部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

    目前,发改委和保利地产正是在这一问题上产生争议。发改委认为地产商应该公布已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而开发商则认为自己是按照审批价格公示的,并且也公示了折扣信息。

    针对此事的进展情况,6月30日,记者致电成都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价格监督检查局已经介入此事,目前仍在执行过程中,还没有具体的结论。

    保利地产品牌部经理陶苗在给记者的回复中也表示,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后,公司就积极与政府沟通,主要是在一些执行的细节上有异议。“我们认为是执行了,只是在某些理解方面有偏差,我们也想把事情处理好,毕竟这影响到企业的品牌问题。若真是企业在理解上有偏差,我们肯定会迅速整改。等具体的结果出来后,我们对外会有一个公布。”陶苗说。

    在此次众多出问题的楼盘中,广州市花都区狮岭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万虹花园获得了一张最大的罚单,在售的139套房源未在售楼处明码标价,拟处以69.5万元的罚款。而罚款最少的企业则被罚了2.5万元。

    对于处罚的金额,也有人质疑,这点罚款对于开发商而言未必能打到痛处,开发商的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对此,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市场价格监管处处长陈达表示,对于违法企业,价格主管部门已经按照法定最高额度处以罚款。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警示所有的商品房经营企业不折不扣地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下一步将着力构建商品房标价的长效机制,将明码标价纳入商品房销售的日常管理。对商品房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陈达说。

    亚豪房地产服务机构市场总监郭毅认为,随着政府查处力度的加大,开发商的重视程度也会增加,今后这样的违规情况应该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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