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纸,黑字,红章。传统的合约,即使以这样严谨的方式呈现,也难免对簿公堂。崇尚一切以事实为依据的新闻报道,哪怕所有的文字真实、客观,也有站在被告席上的案例。
如何在烦琐的官司中独善其身?保存并让证据活下来帮你说话,至关重要。
一个案例:
那份协议原件洗清了我的罪
2008年7月份,我在南方一家创刊不久的都市报上,就当地保险行业协会的自律协议,作了一个有弹有赞的如实报道。稿件内容主要有三个关键点:一是自律协议搞过很多次,最后都是不了了之,以前流于形式的两次自律协议就是例子;二是行业协会并无执法权,其自律协议中“每发现一份违规保单罚款1万元”并无法律依据;三是全市共有17家机构,但最后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只有14家。可见这份自律协议并无实质性内容,业内人士也自嘲为橡皮图章。
本着善意提醒、规范市场运作的角度,我做了客观报道。不料见报后的当天下午,该行业协会就致电并发来律师函:报道歪曲事实,破坏行业发展,指名道姓要告采写记者。并在事后的第二天,传来一份盖有17个图章的自律协议。在没有与采写记者沟通的情况下,就要求面见报社领导。
此外,他们还搬来市委主管领导施压,要处理采写记者和相关人员。对方提供的材料有理有据,报社在调查此事时,看到对方传来的文件,也认为该报道有些草率。
但最后,作为当事记者,我也提供了一些文件,其中就有那份自律协议的原件。一见到那份盖有14个印章的文件,对方就软了下来。原来,那个盖有17个印章的协议,是他们后来让其它四家公司补上了印章。而我手头上的那份,是当时采访时从该协会获得的原件。虽然这种获得证据的方式并不十分光彩,但对方完全没有料到,我手头的证据是他们当初自己贴出来的原件。
感谢那份原始协议,它洗清了我的罪状,保住了我的饭碗,也获得了对方的尊敬。
事情就是如此怪。你没证据,必死无疑;你有证据,活得理直气壮。
一点启示:
报道出笼前一定要有证据链
任何新闻报道,每一个核心和细节,一定要有来源和出处。特别是监督类报道,到现场去,到当事人的生活圈和工作圈里去,让他们自己现身说法,是建立原始证据链的基础。
此时,除了手中的笔,你还得多个心眼,为了自己,也为了供职的单位,最好带支录音笔,最好留下现场的相片。当然,在很多场合,获得这些关键要素,通常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甚至生命,但一定要有这样的意识和准备。有声音的还原,落笔时才可以咬文嚼字,不至于将核心的事实变味走调。
在采访一位律师时,对于当事人说的“定金”还是“订金”摸不准时,我就把笔递给对方,笑着请当事人帮我写在采访本上。最后即使有什么纠葛,记者的责任也不大。
曾有一位资深调查记者对我说过,要想获得证据,你一定得让采访现场一两个人信任你。有了他们的支持,你才可以深入现场,并带着完美的证据华丽转身。
我的那份原始自律协议,就是该协会里的一位文员撕下提供给我的。但当我拿出来时,却一口咬定是自己撕下的。保护证人,保护朋友,你的新闻路才会走得更远更稳。
当然,证据也有真假之别,涉及到多方当事人时,向各方求证是必须的,呈现多种说法,公理自有逻辑。
一些心得:
及时建立证据档案存在邮箱
对于新闻从业人员来说,稿件发表了,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媒体批评当事人、监督新闻事件,并不是故意找茬,其根本目的还是推动社会向好、向善发展,维护多数人的利益。但必须防范当事人收集资料来质问,甚至告上法庭。
因此报道出来之后,采写时留存下来的证据,千万不能丢,应自觉建立资料库让它们“活”下来。
在本人近十年的新闻从业经历中,我就制作了二十多个证据档案袋,按主题进行分类保存。针对一些特别重要的证据,我还进行了扫描,保存在电脑里。为了妥善保管,还专门建立了一个证据邮箱,即使电脑被偷被盗,这些证据,时刻都是活的,随时都可以拉出来,
同时,有了这些证据档案,还方便以后写稿。
这些原始依据,说得通俗一点,就是我们职业生存的法宝,都足以视为生命。
(作者为东莞时报编辑,曾供职新快报、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