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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的公共话语空间

来源:人民网 作者:马静 发布时间:2011-07-21 09:19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 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代中国的一个宏伟战略目标, 而构建“ 和谐的公共话语空间” 则是这一宏伟目标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人类进入新媒体时代, 互联网为公众意见的表达提供了一个异常活跃的广阔平台。据有关资料显示, 截至2 0 0 6年1 2 月3 1 日,中国内地网民已达到1 . 3 7亿。由于互联网不同于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 具有虚拟性、 开放性、 互动性和即时性等特点, 互联网上公众意见表达所呈现出的若干问题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 网上公众意见表达的形态

  互联网上公众意见的表达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形态:网络聊天( Q Q 、 O I C Q 、I C Q 、 聊天室和MS N 等) 、 电子邮件、 评论留言板、 B B S 论坛( 社区、 沙龙、 讨论组等) 和各种新媒体( 博客、 播客、 维客、 沃客等) 。但是, 在以上诸多形态中, 网络聊天和电子邮件通常只是在特定的人或小群体中进行信息的传递, 信息传播的影响力相对比较欠缺, 而且信息传播的方式和内容也不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和公开性, 因而在公众意见表达层面上的作用不是很明显。而真正可以在比较大的范围内传递信息并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意见的表达形态主要有B B S 论坛、评论留言板和博客。

  B B S 论坛: 互联网上公众意见表达的主流形态。B B S 论坛是目前互联网上最为主流的公众意见的表达形态, 在一些主流新闻网站、 商业网站、 民间非赢利网站以及校园网站上一般都设置有B B S 论坛。根据所依托的网站的不同, B B S 论坛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种形态①: 一是主流论坛, 即依托主流新闻网站而存在的论坛, 如人民网的“ 强国论坛” 、 新华网的“ 发展论坛” 、中青在线论坛等; 二是商业论坛, 即依托商业网站而存在的论坛,如天涯社区、 搜狐社区、 网易论坛和“ 西祠胡同” 等; 三是民间论坛, 即依托民间非赢利网站而存在的论坛, 如民间百姓论坛、 民间文化青年论坛、 中国学术论坛等; 四是校园论坛, 即依托校园网而存在的论坛, 如清华大学的“ 水木清华” 、 北京大学的“ 未名B B S ” 、 南京大学的“ 小百合” 等。这些B B S 论坛虽然在开办宗旨、 论坛板块、 讨论主题以及影响力等方面存在着差异, 但它们都为公众意见的表达提供了重要的平台。与传统媒介相比, B B S 论坛依托网络强大的技术支持,成为参与者更广泛、 互动性更强、 讨论更自由的公共空间,显示出巨大的传播力量, 成为更加具有公共性的有关公共议题和公共事务的公众意见表达平台。

  评论留言板: 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公众意见即兴表达形态。评论留言板具有即时性、 开放性、 交互性和隐匿性等特点, 公众可以通过评论留言板充分地实现话语权的自由表达。评论留言板是一种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公众意见表达形态,通常是以“ 跟帖” 的方式进行自我意见的表达。评论留言板上的公众表达与论坛表达的不同在于: 首先, 论坛表达既可以是叙事, 也可以是评论; 而评论留言板上的公众表达则是针对预先设置好的议题进行评论或补充。其次, 论坛表达具有较强的互动性, 如果管理适当, 论坛成员之间可以形成理性协商机制; 评论留言板上的公众表达的即兴性和情感抒发性比较强, 观点之间的协商性则比较差。②还由于评论留言板的发言多为即兴式, 因此也存在着上下帖之间连贯性差的缺点。评论留言板上社会公众参与“ 跟帖” 大多是出于社会责任感或是发泄情绪,其形式主要是简单表明观点,而且在论述和分析上不一定很深入, 但是不同观点、 不同角度的意见经过汇集和网络传播, 可以形成具有轰动性效应的网络舆论。

  博客: 公众意见表达实现自主话语权的典型新形态。聚焦当下网络传播领域的一些新兴现象, 可以说是“ 客” 字当家: 博客、 播客、 维客、 沃客、 闪客……并被人们时髦地冠以“ 新媒体” 的头衔。这些新兴媒体为互联网的话语空间带来了新的特质,特别是博客已经发展成为公众意见表达的一个重要渠道。“ 我的地盘我做主” 这句广告语强烈地表达了公众掌控自主话语权的意愿, 而博客便是新媒体浪潮中一个典型的自主话语权阵地。

  作为公众意见表达的新形态, 博客在政治、 经济、 文化等领域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力,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 博客在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博客已经成为政府与民情民意沟通的重要通道, 一些政府官员、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 开博” , 不仅为公众意见的表达开辟“ 直通道” , 也为自己与公众的意见交流开辟了“ 直通道” , 从而在政府和民众之间架起了双向互动的沟通桥梁。

  二、 网上公众意见表达的特征

  在现实生活中, 迫于种种压力, 人们倾向于保留自己的意见, “ 察言观色” 、 “ 骑墙” 是大多数人的态度, 由此逐渐形成“ 沉默的螺旋” 规律。尽管在互联网中依然存在“ 沉默的螺旋” 现象③, 但在互联网这个“ 拟态环境” 里, 人们可以很容易地找到自己的意见同伴,更有动力表达自己的观点, 从而也更容易形成所谓的“ 意见的自由市场” 。在这个“ 意见的自由市场” 里, 公众意见的表达突破了时空的界限, 提高了表达主体的自主性, 扩大了公众意见的影响力。但是, 互联网上公众意见的表达也有其有限的一面, 由于表达主体能力的差别和“ 数字鸿沟” 的存在, 公众在行使网络表达自由的可能性和充分性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具体说来, 互联网上公众意见表达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草根性。这里所说的“ 草根性” 是指互联网上公众意见表达的“ 平民化” 倾向。无论是社会精英群体, 还是草根阶层, 都可以针对当下的社会热点问题表达自己的意见, 而且相互之间也可以自由地展开讨论, 反驳与自己相对的观点, 赞同与自己相同的看法, 是一种双方处于平等地位下的意见交流活动。在网络空间中, 公众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 所有的个体都拥有表达自己意见看法的权利, 现实社会中精英人士、 领袖人物、 权威媒体所具有的话语霸权被消解。公众意见表达的主体实现了下移, 成为一种“ 平民化” 的主体。草根不再被统治在舆论世界的最底层。每个人,即便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民众, 都可以拥有自己相对自由的“ 话语权” , 可以利用互联网就他所关心的公共事务或社会现象表达带有一定倾向性的意见或态度。私人话语通过互联网的传播可以迅速“ 一举天下知” , 草根也能发出最强音, 从而真正实现了“ 一个世界, 多种声音” 。

  匿名性。在互联网上, 公众意见的表达往往是以匿名的方式进行的。匿名性是互联网上公众意见表达不同于传统的公众意见表达的一个重要特征, 每一个网络用户在互联网上可以在不被他人知道自己的性别、 年龄、 相貌、 健康状况、 社会地位等真实身份特征的情况下使用论坛, 开设博客, 参与跟帖讨论, 还可以以自己喜欢的任何一种身份出现,并且在完全公开的情况下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在现实生活中, 人总是作为社会群体的一分子,归属于某一个群体,必然受到群体规范的制约,因此,在表达意见的时候,往往要考虑自己的社会角色的影响,甚至屈服于群体规范和利益,不能直接或坦诚地表达自己真实的意见。 同时, 人们在判断某种意见的说服性时,还会考虑意见表达者本身的地位、 信誉、 专业权威性等因素,即传播效果研究提出的信源的可信性效果, 这样势必造成意见表达者之间的不平等性。 相比较而言, 在互联网这个意见表达平台上,每个表达者都是平等的, 因而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了社会角色身份和群体规范、利益的限制, 避免了现实社会的群体规范对其形成的压力, 以一种更直接、 更真实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见, 从而也能使更多的人参与其间进行讨论和争辩, 无形中使互联网上的公众意见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④

  自主性。公众在互联网上表达意见通常是自发与自愿的。如果把互联网比作一个信息超市, 那么公众就不仅是一个任意的消费者, 他可以主动地从信息超市的货架上获取自己所需的商品, 同时, 公众还可以是一个任意的销售者, 可以任意把自己生产的商品摆在货架上进行推销。因此, 在互联网上, 公众的自主性大大增强了, 不但可以主动选择所需信息, 而且可以就接受到的信息发表自己的评论和意见, 信息交流的话题、 对象和方式都可以进行自由的选择。尽管在B B S 论坛、 评论留言板、 博客等公众意见表达平台, 仍然有网络编辑和版主( 或斑竹) 在充当“ 把关人” 的角色, 但是, 由于网络传播的特质,“ 把关人” 的地位受到削弱, 对公众言论的控制力减弱, 从而使公众享有极大的选择权和主动权。

  互动性。所谓“ 互动性” , 是指意见表达者在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交流的过程中能够获得即时的反馈。由于互联网传播速度快并具有超文本链接的功能, 意见表达者几乎在发出信息的同时就可以得到反馈, 因而具有明显的互动性特征。这种互动性特征为公众积极实现意见表达的诉求注入了动力,使得不同的观点、 声音在互联网这个“ 意见的自由市场” 里显得异常活跃。公众可以就自己关心的话题, 自由地展开讨论、 进行交流, 意见双方或者多方可以进行充分的互动, 并逐渐在互动的过程中,巩固自己已有的意见, 或者改变已有的固定成见, 形成对某一社会事件或公共事务新的看法和评价。从心理学角度讲,每个人都有说服他人的倾向,所以即使得到的是反对的回应, 也会引起积极的争论。这种表达欲与即时得到反馈的机制,使意见的表达形成了良性的循环。

  网络媒体的交互性是传统媒体在现实与技术上都无法实现的形式, 它可以根据传受双方的需要, 在文本、 音频之间任意转换或兼而有之。这正如尼葛洛庞蒂在《 数字化生存》中所说的: “ 多媒体在本质上是互动的媒体。” ⑤而且网络媒体的传播系统通常本身即具有双向通道,如B B S 论坛、 评论留言板、 博客等都具有十分强大和充分的交互功能。

  多样性。互联网上公众意见表达的多样性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表达形式的多样性。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 公众利用网络平台发表评论和意见变得更加便捷, 而且在表达形式上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互联网为公众意见的表达提供了不同的服务功能, 公众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自由地选择表达的方式和工具, 加入不同的讨论话题, 使用特定的网络语言和符号。目前公众在互联网上可以采用文字表达、 声音表达、 图像表达、 视频表达等几种表达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互联网上公众意见表达融合了报纸、 广播、 电视等传统媒介的表达方式。二是议题的丰富多样性。⑥互联网上的公众意见表达,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 去中心化” 、 双向互动性、 开放性等特征, 消解了对信息的控制权, 打破了传统媒介设置议题的垄断地位。信息发布在互联网上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公众可以任意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议题进行讨论、 交流, 也可以提出议题, 这一切都是不受限制的, 因此, 涉及的议题具有空前的广泛性, 包括政治、 经济、 文化、 教育、 军事等方方面面的内容。

  “ 群体极化” 性。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在 《 网络共和国—— —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 一书中提出了“ 群体极化” 的概念, 他说: “ 群体极化的定义极其简单: 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 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 同时, 他还注意到, “ 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 ⑦只要对互联网这个“ 意见的自由市场” 稍作观察, 就不难发现互联网上公众意见表达的“ 群体极化” 的现象。在B B S 论坛、评论留言板和博客等网络平台上, 群体中非理性、 易激动的特点在网民中表现得较为严重,这一特点的存在, 导致在针对某个议题进行讨论的过程中, 言说者往往态度偏激, 观点尖锐, 言辞激烈,行文犀利, 个人感情色彩浓厚, 容易呈现出较为明显的“ 情绪化” 倾向。从某种程度上说, 网络为公众宣泄情绪提供了最佳的渠道。于是处处可见网民争相发言、 针锋相对激烈争论甚至出现相互侮辱和谩骂的情况, 话语权的争夺在一定程度上走向“ 语不惊人不罢休” 的极端。在互联网逐渐扩大公众表达自由的同时, 人们也开始反思这个建立在新技术基础上的“ 意见自由市场” 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公众理性的呼声。客观地讲, 互联网上的公众意见表达是理性和非理性的混合体, 但是缺少理性,甚至偏激的情绪或态度一旦形成规模和影响后, 很容易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因此,对互联网上出现的一些非理性的公众意见及时进行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 网上公众意见表达的演进趋势

  互联网为公众意见的表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平台, 不同的声音在这个平台上竞相涌流,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当今这样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就互联网的发展趋势而言, 以用户创造内容, 强调互动和个性的新媒体逐渐成为互联网的未来发展方向。现有的博客、 播客、 个人门户、 网络互动杂志、 互动搜索等都已经体现了这种趋势。互联网上的公众意见表达是基于网络技术而发展起来的,因此, 每一次技术上的进步, 势必都会引起公众意见表达的形态和特征的变化。从w e b l . 0 时代的“ 论坛表达” 到w e b 2 . 0 时代的“ 博客表达” 的演变过程中, 我们也能深刻地体会到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公众意见表达的发展变化。伴随着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互联网上公众意见表达将呈现出以下几个发展趋势。

  表达形式:匿名表达向实名表达转变。B B S 论坛、 评论留言板和博客等公众意见表达平台大都采用匿名表达, 在匿名的网络环境里形成的是一种被勒庞称为“ 无名称的异质性群体” , ⑧但是, 随着身份的隐藏, 与身份相伴而生的责任感和维护个体形象所带来的约束力也随之消失。而且由于对这些公众意见表达平台缺乏有效的管制, 一些低俗、 虚假、 调侃、 色情、 暴力、 迷信、 反动的言论大量充斥其间。基于此,不少专家学者建议推行网络实名制。他们认为网络实名制可以最大限度地提升公众的网络道德水平, 增强公众的责任感, 促使公众以更加理性和坦诚的态度在网上发表言论, 并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利用互联网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但是, 也有一部分人反对实行网络实名制, 其理由如下: 首先, 在现阶段推行网络实名制有悖于互联网的初衷与精神, 因为互联网本来就是一个虚拟的世界, 现实的人以真实身份出现,则无法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其次, 互联网发明之初就是一个开放的平台, 如果利用实名制加以限制, 则有失公平; 再次, 中国的人口众多, 国情复杂, 数字鸿沟现象明显, 这样的现状也不适合实行实名制; 最后, 一旦实行了实名制, 也肯定会产生其他的后果, 比如账号盗用等安全问题。

  由此可见,关于中国是否需要采取实名制的问题, 确实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分歧。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网络实名制难度比较大,在时机尚不成熟的情况下,贸然推行网络实名制必然会带来很多的负面影响。 因此, 现阶段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先尝试推行有限实名制,即后台实名。当用户到某个B B S 论坛或博客网站注册账号时,需使用真实姓名和提交身份证号码。 而在前台, 用户可以使用自己喜欢的名称, 而不是真实姓名。但从长远来看,网络实名制是未来互联网发展最终要达到的目标。 因此, 基于网络技术平台的公众意见表达也将朝着 “ 匿名表达—— —有限实名表达—— —实名表达” 的方向发展。

  表达内容: 同质化向异质化转变。“ 内容用户造” 是B B S 论坛、 评论留言板和博客等公众意见表达平台赖以生存的基础。在内容为王的媒体竞争中, 原创信息是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因素。只有具有原创性、展现个性化的言论才会占据言论的制高点, 在新媒体时代, 独家言论在传媒竞争中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目前互联网上的公众意见可以用海量来形容, 但是仔细观察公众在互联网上发表的言论, 我们就会发现公众所表达的内容带有明显的同质化倾向, 真正具有分析性、 指导性、 为大家称道的独创性言论比较少。公众意见表达平台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就要在言论这种最具原创性的信息传播上下工夫, 多一些具有独创性、 异质化的内容。

  表达效果: 凸显意见领袖的作用。在互联网上,虽然每个人都拥有表达权, 但是拥有表达权, 并不意味着你所表达的意见就能够产生效果。而现实的情况是, 公众利用网络平台所表达的意见是比较分散而且无序的, 由于在这个“ 意见自由市场” 里缺乏权威意见的引导, 彼此互不信任, 这也就大大减弱了公众意见表达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 “ 意见领袖” 也就呼之欲出。所谓意见领袖, 是指最先得到信息或创造意见并向周围人士传递, 在传播活动中可以影响其他人的核心人物, 在许多场合, 意见领袖可以在自己影响力所及的圈子里, 拥有相当大的号召力, 他们的观点和见解对周围的群众来说,有着领导者、管理者或新闻媒介所无法企及的作用。⑨虽然网络传播削弱了传统把关人的特权, 但并不是说把关人不存在了。其实,在B B S 论坛、评论留言板和博客等公众意见表达平台里, 网络编辑、 版主( 斑竹) 和博主一直都扮演着把关人的角色, 负责设置议题、 删除口水帖等职责, 但是他们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 意见领袖” 。因此, 为了提高互联网上公众意见表达的效果, 把他们培养成为“ 意见领袖” 就显得尤为关键。而且在今后互联网上公众意见表达演进过程中, 他们的作用将得到进一步的凸显, 肩负起“ 意见领袖” 的重任, 既要做把关人又要做导航员, 在充分尊重公众表达自由, 允许各种不同观点和意见发表的同时进行积极的引导。

  表达平台: 粗泛化向细分化转变。纵观互联网公众意见表达平台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各表达平台的定位越来越明确, 形成了各自的一些特色, 而且在栏目的设置上呈现出由粗泛化向细分化演变的趋势。为了吸引更多的网民参与到论坛或博客群中来, 不少网站在表达平台的细分化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与以往相比,有了不小的进步, 但做得还不够, 栏目的划分还比较笼统。当我们进入某个论坛或博客群时, 经常会出现不知该进入哪个讨论区参与讨论, 尽管这些论坛或博客群一般都开辟有诸如“ 精华区” 或“ 热帖” 之类的专栏, 但这些专栏里面讨论的话题未必就是自己所感兴趣的话题,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 只好随便找个讨论区参与讨论。这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 目前很多的互联网公众意见表达平台所设置的栏目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因此, 为适应个性化、 分众化、 小众化的网络时代传播受众市场的特点,赢得更多受众的青睐,互联网公众意见表达平台根据网民的年龄、 性别、 职业、 收入等各种自然情况, 将表达平台进一步细分化。同时为适应各种不同类型网民的不同需求, 各表达平台还将设置大量专题论坛,提供多种讨论区,为讨论者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相信在不久的将来, 公众都可以在互联网公众意见表达平台上, 找到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和对此话题有兴趣的网民交流讨论。( 作者: 吴信训, 教授、 博士、 博导, 上海大学文科发展研究院院长、 人文社会科学处处长、 传媒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陈辉兴, 上海大学影视学院新闻传播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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