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赏是互联网新兴的一种非强制性的付费模式,完全出于用户自愿。记者日前采访了解到,近年来,打赏已从线上网友对微信好文、网络红人的“鼓励”,延伸到线下的各类服务行业。随着“打赏经济”的拓展,对其过度扩张的担忧也随之而来。
最初,人们对打赏的认知是对微信好文的奖赏。简单地说,“打赏”就是如果用户觉得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原创内容包括文章、图片、视频等好的话,就可以给点“赏钱”,以示支持原创。然而,随着网络直播的火爆,给网络红人刷礼物打赏开始时兴。里约奥运结束后,“洪荒少女”傅园慧直播首秀,超千万人围观,观众打赏10多万元。9月4日,人气歌手黄子韬受邀2016芭莎明星慈善夜公益筹款,当天的直播粉丝打赏金额超过13万元。
在互联网中的成功应用迅速促使打赏行为从线上延伸到线下。据记者了解,目前不少品牌餐饮,如豆捞坊、权金城、韩时烤肉、西贝莜面村等均已开设打赏服务。9月16日,记者在西贝莜面村(四元桥家乐福店)看到,每个服务员的胸前都佩戴一个“感谢打赏3元”的二维码标牌。餐馆经理表示,顾客如果对服务员的服务态度很满意,就可以扫码打赏3元。
该餐企副总裁楚学友告诉记者,公司设立打赏制度的初衷是为了让员工得到及时的激励和反馈,这也是顾客认可员工服务的一种方式。“实践表明,用这种方式可以更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提升服务品质。”
业内人士指出,从经济学角度看,在扁平化的反馈机制下,供需双方可以形成更为紧密的互动,它变内部评价机制为市场化评价机制,可以让供给方及时了解真实的市场需求,改进服务,优化产品。从心理学角度看,打赏激活了人们的“帮助心理”“自我提升的心理”和“互惠心理”。
不过,也有人对“打赏经济”的过度扩张产生了担忧。在北京一家文化公司工作的张丽君就表示反感:“打赏当然可以激励服务员提供更好的服务。但反过来,如果我没打赏,他的服务会不会不尽心呢?”在张丽君看来,“打赏”更像是西方小费文化的衍生品,给小费本来就不符合中国人的消费习惯,会让很多消费者排斥。
实际上,在进入线下之前,线上打赏机制就因未设限易引发攀比心理广受质疑。比如,“苏州一男子挪用公款花20万元打赏女主播”“河南12岁少年沉迷‘快手直播’,半个月狂刷支付宝3万余元打赏主播”的新闻就引起舆论对打赏的反思。
对此,有律师表示,网红在网上直播,首先这个直播平台必须是经过管理部门认证的。在得到认证允许之后,网红接受对方馈赠的虚拟礼物也应当有个限度。另外,如果有未成年人赠与金额过大,那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权向直播平台要求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