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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节前“大招”化妆品消费税调整“悲喜交加”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16-09-30 14:21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北京9月30日讯(记者顾阳)财政部今日宣布调整化妆品税消费税,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

  据悉,调整后的化妆品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引导合理消费,意味着广大消费者可以更低的价格享受各类化妆品了,这对于减轻老百姓消费负担、提高消费水平有积极作用,对在“408”税改中受创的进口化妆品行业也是一个利好。

  不过,文件中对高档化妆品给出了明确解释: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原本的税制,对护肤品是不收税的!”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绝大多数欧美线产品都属于高档护肤品类,新税改后几乎全部中枪。“像雅诗兰黛肌透修护眼部精华、肌透修护眼部密集精华露,还有DHC橄榄护唇膏等都是国内消费市场上需求巨大的明星产品,但现在不得不面临成本和价格的上升。”

  此外,10元/毫升(克)的标准,业内也普遍认为过低,“一支唇膏的克数一般在2克左右,也就是超过20元的都要收税,调整力度明显不够。”

  另外,喜欢海淘的年轻消费者还不能高兴的太早,由于跨境电商的进口完税价格是电商实际售价,意味着目前电商平台上售价超过每克\毫升10元的化妆品都要成为征税对象,即使按15%税率的七折征收,进口化妆品综合税率依然超过22%,负担依然过重。

  目前海关总署还没有出实施细则,业内希望跨境电商的进口完税价格也比照一般贸易的CIF价格,或者相应提高标准,将电商销售价格高于20元/克/毫升的化妆品才认定为高档化妆品。

  “化妆品早已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了,呼吁彻底取消化妆品消费税,让国人能真正享受到实惠。”一位名为“青柠”的网民留言,或许代表了不少海淘一族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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