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2010年11月4日,新闻出版署公布了首批电子书牌照,共30家企业获得了电子书产业四大领域的从业资质,包括:电子书出版资质、电子书复制资质、电子书总发行资质、电子书进口资质。其中获得电子书出版资质的仍为中国出版集团等4家传统出版社;而获得电子书复制资质的为汉王科技、盛大文学等13家在电子书领域打拼多年的新兴企业;另有8家企业获得电子书发行资质;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等5家企业获得电子书进出口资质。

行业新政策的推行提高了电子书行业的准入门槛,对从事电子书内容原创、编辑出版、内容资源投送平台运营、内容数字转换、编辑加工、芯片植入和发行、批发、零售、进口经营等各个环节相关业务的企业实施分类审批和管理。根据相关规定,获得电子书从业资质的单位必须确保所有的出版和传播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出版单位对涉及重大题材的原创作品,必须履行重大选题备案手续;从事电子书出版活动的单位,应根据《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逐步实行编辑责任制度,重要岗位的业务管理人员应参加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开展员工政策法规教育,建立健全出版传播质量保障体制机制;电子书须经依法设立的电子出版单位出版,并使用电子出版物专用中国标准书号,单独发行不同内容的电子书存储卡,需按新的电子出版物专用书号申报。 国家新闻出版署副署长孙寿山还表示:“自2011年起,总署将逐步开展电子出版物书号网络实名申领工作。”
新的牌照许可政策将改变过去电子阅读器生厂商主导终端市场、网络文学资源引领内容市场的格局,电子内容的版权将受到重视和保护,付费阅读市场将有大发展。此外,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也为电子书产业链上的内容、渠道合作关系奠定了更为有利的基础。可以预见,我国未来电子书产业的发展,将朝向更为规范的产业化、规模化和有序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国产电子书品牌的市场竞争力也将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