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从国家旅游局网站获悉,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体育旅游是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深度融合的新兴产业形态,是以体育运动为核心,以现场观赛、参与体验及参观游览为主要形式,以满足健康娱乐、旅游休闲为目的,向大众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涉及健身休闲、竞赛表演、装备制造、设施建设等业态。体育是发展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旅游是推进体育产业的重要动力。
《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建成100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目的地,建成100家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推出100项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打造100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培育100家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体育旅游企业与知名品牌,体育旅游总人数达到10亿人次,占旅游总人数的15%,体育旅游总消费规模突破1万亿元。
《意见》提到,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投资、参股、控股、并购等方式参与体育旅游产品开发和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体育旅游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发展体育旅游投资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支持地方探索项目产权与经营权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引导预期收益好、品牌认可度高的体育旅游企业探索通过相关收费权、经营权抵(质)押等方式融资筹资。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类资本参与体育场馆、体育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大对体育旅游重点项目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体育旅游产业基金。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大型运动休闲装备出口的信贷支持,鼓励体育旅游装备出口。
根据《意见》,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四项基本原则为:市场主导,政府扶持;消费引领,培育主体;强化特色,打造品牌;加强监管,规范发展。重点任务包括引领健身休闲旅游发展、培育赛事活动旅游市场、培育体育旅游市场主体、提升体育旅游装备制造水平、加强体育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措施包括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保障、完善投融资机制、加大宣传推广、规范市场秩序、建立人才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