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7月28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第三次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对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期间涌现出的100个先进集体和4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总局领导周伯华、刘玉亭、付双建、甘霖、何昕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发了奖牌和证书,并致以祝贺。
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国务院部署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工商系统采取各种措施,全力以赴,查处了大量假冒侵权案件,国内市场制假售假现象明显减少,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得到遏制,净化了市场,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国内外广泛好评。
全国工商系统在专项行动期间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对在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等100个“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张建设等400名“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会议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总结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把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与实施商标战略相结合,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对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积极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