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在哪儿过?记者近日在市民中调查采访时发现,一种价格不菲、被当作礼品赠送的圣诞夜消费券,使不少人在圣诞节有了去处。
一位持有消费券的小伙子在采访中告诉记者,早在十来天前,他在一家职能部门任职的父亲就开始陆续收到别人送来的各大酒店平安夜、圣诞夜的消费券,面值多在三五百元之间。记者在这位小伙子手中看到,这种消费券类似公园的门票,印刷精美,每张标价438元,副券包括餐饮券和娱乐券两部分,持票者除可享受晚餐外,还可以观看由酒店组织的歌舞表演。
记者随即走访了一些酒店后发现,不少酒店均在圣诞节期间发行了类似的消费券。一家酒店的公关部经理说,圣诞节期间餐饮和娱乐活动的收入是酒店收入的一个重要部分,所以各大酒店都非常重视圣诞节。今年该酒店发行的价格在288元至488元的500多张消费券目前已全部卖完。这位经理坦言,虽然酒店把销售重点放在市民身上,但购票仍然多为团购,一些效益好的单位、企业都愿意选择这两天来宴请宾客;市民消费能力有限,自己购消费券的只占极少数。
在另一家酒店的销售部,记者了解到,该酒店不仅消费券已销售一空,酒店的20多个包厢也早在两个星期前被全部预订。销售部的一位负责人说,包厢里的消费水平较高,一直是酒店的一个卖点,去年圣诞夜1个包厢的最高消费达到了1.8万元。
采访中,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近些年,变相行贿的现象逐渐增多,特别是时近年关,请客吃饭、送代金券、消费券的现象比较多,但一般数额又够不上犯罪标准,可是对领导干部的腐蚀作用很大,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新疆日报》2002年12月24日)
【资料】圣诞前夕,记者在乌市街头采访市民如何过圣诞时发现,一种专门赠送给领导干部的圣诞消费券在去年圣诞节前特别流行。这一现象引起了记者的警惕,并随后对乌市各大星级宾馆酒店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几乎所有星级酒店都发行了类似的消费券,不但价格不菲,而且多为公款购买,情况严重。
稿件见报后立即得到中宣部新闻局阅评小组的好评,认为赠送代金券、消费券是一种变相行贿,国家有关部门早已明令禁止。现在,此类现象在一些地方又有所抬头。《新疆日报》对乌市用公款过圣诞现象予以披露,这个问题抓得好。此稿获本报年度好新闻一等奖及新疆新闻奖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