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共享单车就像是这样的一阵风,快速地刮过来,一夜之间,大街小巷便出现了五颜六色的共享单车。而这种共享的方式也快速推动了分享经济的百花盛开。
在分享便利、快捷的同时,人们也感受到了一些不和谐的地方,例如不规范地随地搁置,维修、回收的不及时,产能的过度集中甚至区域性的过度产能投放等。
可喜的是,这一次政府采取了更为包容的态度对待并推进分享经济的发展。在7月3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我们没有看到“不能、不许”的字样,更多看到了包容促进的态度。比如,“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分享经济多方协同治理机制”“鼓励和引导分享经济企业开展有效有序竞争”“加强释法、修法工作,按程序及时调整不适应分享经济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不断优化法律服务”等。可以说,从政府层面,这一次对待分享经济的到来,是采取积极拥抱的态度,并且主动从自身出发,加强释法、修法,以适应分享经济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
分享经济,对于今天来说,的确是一个新业态。但这个新业态一出现就引发了服务广大百姓的现实需求,也带动了创新创业的新模式。更重要的是,分享经济促进了消费使用与生产服务的深度融合,也推动了科技支付领域的迅猛发展。对于政府而言,还解决了大量就业,优化了资源配置使用。
正因为分享经济有如此好处,在当前分享经济仍面临一些日益突出的问题与矛盾时,需要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同搭建好分享经济这个大平台。政府已经从服务、规范的角度采取行动,而作为分享经济中参与的上中下游企业,也应该从更好服务、更便利成本、更优化布局、更高效管理的角度参与分享经济的共建。普通百姓作为消费者,自然也应守规、守法、合理使用、善待各类分享经济的产品。只有如此,方可营造一个良好的齐搭共建的分享经济氛围。
具体来看,需要加快以下几方面措施的完善进度。
首先,加快全国性征信平台的共享与建立。在这方面,虽然政府一直在推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但时至今日,即使是央行的征信数据库,依然还没有达到全民征信体系的建立。包括公安、税务、电信等,一个全国统一的征信平台还没有真正融合搭建起来,这一步需要加快进程,这样才会促进更广泛的分享经济产品与形式出现,也才会在未来的分享经济大潮中激励守信、惩戒失信。
其次,加大维护正常分享经济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在新业态发展时期,钻监管缺失“空子”的违法成本较低、隐蔽性较强。共享单车的二维码诈骗、偷盗单车的二手交易、P2P网贷演变的“庞氏骗局”均存在法律与经营风险。这些潜在的违法行为将严重损害用户和企业的利益,影响分享经济的顺利发展。
第三,避免局部过度投放或过度产能的问题。比如共享单车,由于参与企业主体太多,单个城市或局部区域投放的单车数量远远超过消费需求数量,不仅会导致城市空间的过度占用,还会形成社会资源浪费,更甚者还会带来某一阶段的过度产能而影响分享经济的正常发展。
因此,当前需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分享经济信用体系,规范用户道德行为,创新分享经济监管方式,优化分享经济发展环境,总结前期经验,为下一阶段更大程度分享经济的到来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