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产经 产业 财经 智库 访谈 专题 数据 法规 文化 品牌
网站首页-> 新闻-> 本网头条->

国务院发文“五招”促外资增长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7-08-17 11:08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国外商投资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资增长,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积极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内容。专家认为,外商投资在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市场化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利用好外资,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我国经济向更高形态发展,跟上全球科技进步步伐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相关政策,我国吸引外资态势良好。商务部数据显示,1至7月,我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7703家,同比增长12%;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854.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而且,外资结构得到优化,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吸收外资继续增长。

  《通知》明确,积极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内容。当前经济全球化呈现新特点,我国利用外资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要不断提升我国引资新优势,促进吸收外资实现稳定增长。我国将从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制定财税支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五方面提出促进外资增长的政策措施。

  比如,在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方面,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尽快在全国推行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过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持续推进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船舶设计、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国际海上运输、铁路旅客运输、加油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呼叫中心、演出经纪、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对外开放。

  在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积极引进国际高端人才方面,我国将采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为外国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提供便利。年内出台外国人才签证实施细则,完善外国人才评价标准,扩大外国人才签证发放范围、放宽有效期限。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抓紧完善外资法律体系,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保障境外投资者利润自由汇出,深化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优化重组,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研发环境国际竞争力,保持外资政策稳定性连续性。

  此外,《通知》还提出,制定财税支持政策,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发挥外资对优化服务贸易结构的积极作用,促进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相结合,鼓励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设立地区总部,促进外资向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转移,支持重点引资平台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充分赋予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管理权限,支持国家级开发区项目落地和拓展引资空间,提升国家级开发区产业配套服务能力。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营商环境,破解外商投资“痛点”和障碍,体现我国对外开放决心和立场,将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吸引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隆国强认为,下一步,随着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外资法律体系、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等政策落地,中国将继续保持最重要的跨境投资东道国和跨境投资来源国的地位。

  本报综合新华社报道

  延伸

  中国再度成为 美国最大债权国

  美国财政部1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6月份中国持有的美国国债总额达到1.1465万亿美元,再度成为美国第一大债权国。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16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就此表示,这个情况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今天中美之间的确已经形成了利益交融深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希望双方共同努力维护好中美经贸关系互利共赢的局面。

  数据显示,6月份中国增持443亿美元美国国债,为连续第五个月增持。当月,日本减持205亿美元美国国债,持有规模降至1.0908万亿美元。此前日本曾于去年10月开始超过中国,成为美国第一大债权国。

  截至今年6月底,外国主要债权人持有的美国国债总额约为6.1713万亿美元,高于5月底的6.1236万亿美元。其中,中日两国持有的美国国债共占外国主要债权人持有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声音

  不能让“拦路法规”阻碍外商投资

  “要加快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制定新的外资基础性法律。要清理涉及外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凡是同国家对外开放大方向和大原则不符的法律法规或条款,要限期废止或修订。”习近平总书记近期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时强调。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改革开放以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成为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重要遵循,既为对外开放有序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也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同比增长5%,吸引外资金额同比增长4.1%。在全球跨境投资进入低谷的背景下,我国吸引外资逆势上扬态势明显。

  然而,随着外资深度融入中国经济发展,在既有法律法规中,一些内容由于长期未进行修订,已难以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以“外资三法”为例,三部法律都包含企业组织与运行以及监督管理的规定,与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存在“重叠区域”,由此容易带来法律适用的选择问题。

  法随世移、律与时变。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外资营商环境,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清理、修订和完善。应加快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制定新的外资基础性法律。比如2015年商务部就曾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迄今为止这一具有宏观引领性的法律还未“落地”。

  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为下一阶段涉及外资的法律法规建设指明了方向。人们期待以更加完善的顶层设计,涤荡曾阻碍外商投资的“拦路法规”,开启外资利用法制化建设新阶段,擘画外资准入综合管理的新蓝图,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更多

扩展阅读

我来说两句()
    用户名:
    [Ctrl+Enter]
争先创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