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将对旅游条例修订举行听证 新条例对旅行社提出更高要求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四川省旅游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举行《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听证会拟于8月下旬举行,公民和单位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
据介绍,新修订的旅游条例在原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修改的条例达近30条。其中,有两处改动较大:一是增加了景区门票优惠制度;二是对旅行社的规范操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旅行社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更大。
草案提出,若旅行社单方面变更书面合同或旅游团队运行计划内容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确有困难需要转并旅游团队的,应征得旅游者同意,并在旅游合同中补充约定;单方面转并旅游团队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