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年多以来,金融监管以其雷霆之势威慑市场。多方形成共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不动摇,是现阶段监管的重中之重。
正在进行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对此极其关注。其中,民进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防控我国金融系统性风险的提案》。该提案指出,目前我国金融系统性风险防控仍存在三大问题,各监管部门竞争性“从严”监管叠加,反而可能触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应当说,该提案反映出了社会上的一种担忧:本轮多措并举的金融监管强化是否是政策的层层“叠加”?以及此举是否会酿成新的甚至更严重的风险?
这样的担忧不无道理,但也存在对本轮监管的误解。要厘清上述问题,就必须理顺本轮监管的内在逻辑。
首先,协调监管从何而来?
的确,当前监管层面临极大考验,既要防范风险,又要防范“预防、处置风险过程中的风险”,两难之间微妙的平衡需要把握。这就要求监管具有全局性、统一性和协调性,绝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顾此失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