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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97个试点县本月底前出台参保办法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作者:中国产业网 发布时间:2011-08-12 11:06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8月3日,全省推进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会议透露,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下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启动,首批试点涉及97个县(市、区)。缴费档次能否变更?参保啥时候开始,需要哪些手续……8月4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就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解答。

  各地月底前出台具体参保办法

  6月,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一经公布,便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昨日,我省启动试点的消息公布后,不少市民争相咨询,询问什么时候能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97个试点县,将根据国家和省的安排,最迟8月底之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届时城镇居民即可办理参保登记。需要说明的是,各地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其基础养老金等待遇水平一定不会低于省里的标准。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等当地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后,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参保申请,填写“参保登记表”,选择缴费档次参保缴费。

  缴费档次每年可选一次

  “假如今年我选择了500元的档次缴费,明年如果经济条件困难的话,可不可以降低档次缴费呢?”一些市民针对缴费问题提出疑问。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解释,参保人员可以更改个人缴费档次,但是一年只能改一次,也就是说,可以按照个人需要一年选择一个缴费档次。

  缴费满15年后,原则上可以不再缴纳保险费,但是建议居民们继续缴纳。因为根据政府规定,缴费时间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直接挂钩的,省里也鼓励各市、县(市、区)政府尽快制定长缴多得的鼓励政策,建立相应的鼓励机制,引导参保居民们长缴费,多受益。

  城镇居民养老关系可异地转移

  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参加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以后,如果户籍迁入外地,那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之转移,转移时,要转个人账户部分。假如市民参加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后又找到了工作,便存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问题。目前国家就正在制定这两种制度转接的具体办法。可以肯定的是,今后各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间都将实现无障碍转接。

  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我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倡导公平普惠,最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选择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但是政府应鼓励他们优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具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和新农保要同步推进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务院决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从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与新农保试点同步推进,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的实施范围和推进节奏保持一致。今年两项制度试点覆盖面达到60%,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我省今年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规模均达到80%以上,2012年将实现全覆盖。届时,我省将完成养老保险“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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