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下午,接到21世纪经济报道高江虹电话,说是九部委发一个混合所有制改革文件。说老实话,对解读文件已经疲劳了。无非是指导思想、原则、任务与基本要求,从道理到道理。可是我看到文件,感到惊奇。这哪象文件呀,没有讲什么道理,都是实际事情,象一个办事的会议纪录整理稿,实在得不能再实在了。这九条国企混改配套政策,就是九块国企混改硬骨头呀。这个文件太好了,能看出高层坚定混改的决心。就象久久沉浸在雾霾人突然看到晴朗的天,有种秋高气爽的感觉。
这是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该意见所涵盖的确实为当下改革最核心的几块硬骨头,包括国有资产定价机制、职工劳动关系、土地处置和变更登记、员工持股、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改、试点联动、财税支持政策、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和军工企业国有股权控制类别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
这九个问题,都是敏感的问题,重大的政策问题。看到文件内容不禁感慨,从规定的细致程度看,高层显然支持混改全面加速。我马上与记者一条条分析过去。这 个文件应该叫“混改9条”
第一块硬骨头,是国有资产定价机制,提出研究修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国有资产评估程序、细化评估方式、强化监管和法律责任追究、强化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里加上一句:对于按规定程序和方式评估交易的国有资产,建立免责容错机制,鼓励国有企业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这是必要的,千万不能一管就死。
第二块硬骨头,是职工劳动关系,稳定是前提,要依法妥善解决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时,职工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应当依法继续履行,可按有关规定与职工变更劳动合同,改制前后职工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企业依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块硬骨头,土地处置和变更登记,有关部门要研究加强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管理工作,解决国有土地授权经营、作价出资(入股)等历史遗留问题。能够注入资产是保障。土地是混改中的敏感问题,铁道、军工企业单位多,土地也多,一些国有企业历史上获得划拨国有土地证照不全、证实不符、权属不清、土地分割等问题,按现有规定办理,存在确权困难、程序繁琐、审批时间长等问题,影响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
第四块硬骨头,是员工持股,增加试点单位。这是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现在,看来试点单位少了。其中,试点企业数量不受《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规定的数量限制。看来范围要扩大,要突破。
第五块硬骨头,是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要解决国有股由谁持有等现实问题。而且,这件事情要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这个大目标联系起来,事情就大了。当然各省也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母公司层面实施混改了,下面自然形成全新的机制,如果下面改了,上面不动,还是按老办法,容易造成没改的效果。
第六块硬骨头,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与其它试点联动,是解决治本问题。国企混改,必然牵涉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关联性较高,可以有效协同攻坚,发挥政策合力。此前单个试点试不下去,需要相关联动配套一起动才能改得起来,才能从点及线,由线到面形成混改的联动格局。
第七块硬骨头,是混改企业享受财税优惠政策。有关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要科学设计改革路径,最大程度用足用好现有国家对企业改制重组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一条很实在。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股权(资产)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债转股等重组行为,可按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按规定享受5年内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债权损失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企业重组过程中,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符合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企业重组改制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八块硬骨头,是混改试点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可以实行更加灵活的工资总额管理制度。要比照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相关政策,实行工资总额备案制。鼓励集团公司对下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采取差异化工资总额管理方式。
第九块硬骨头,是对军工企业国有控股类别相关规定进行修订。明确指出,既有的关于军工企业国有股权控制类别界定的政策规定,已不适应军民融合发展的需要。在类别修订完成前,混改突破相关比例规定的,允许一事一议方式报国防科工局研究办理。这对军工企业,是个松绑。
很多问题,盼望很久了,上面也不回话。现在解决问题的文件出来了,多是配套政策,是市场期盼已久、可有效解决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路上种种困难的重要文件,突然面世。让人有一份惊喜。这表明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下一步将以混改试点示范为引领,进一步发挥试点作用,以点带面,从整体上推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预计年内会全面推进。下一步,将会有一批更具体的配套政策文件出来。
在此建议,以后各部委发文件,多发这样办实事的文件,不要每个文件都写指导思想、原则、任务与要求了。
蓝关拥雪,马不前行,破了难关了,队伍又将前行了。
现在,转发21世纪经济报道的文章于后。
解读:八部委发文为混改清障 搬掉混改路上九大石头
.21世纪经济报道 高江虹 2018年09月19日 导读
该意见所涵盖的确实为当下改革最核心的几块硬骨头,包括国有资产定价机制、职工劳动关系、土地处置和变更登记、员工持股、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改、试点联动、财税支持政策、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和军工企业国有股权控制类别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
9月18日下午,一个市场期盼已久、可有效解决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路上种种困难的重要文件突然面世。
当天,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人社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国防科工局下发《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顺利推进混改试点取得实效,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对改革试点中发现存在的九大困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记者发现,该意见所涵盖的确实为当下改革最核心的几块硬骨头,包括国有资产定价机制、职工劳动关系、土地处置和变更登记、员工持股、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改、试点联动、财税支持政策、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和军工企业国有股权控制类别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
“这些可都是敏感的问题和重大的问题”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看到文件内容不禁感慨,从规定的细致程度看,高层显然支持混改全面加速。
据记者曾报道过国有企业混改试点范围正在扩大,重心下移趋势也越发明显,当时有相关人士透露,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方面已有共识,下一步将以混改试点示范为引领,进一步发挥试点作用,以点带面,从整体上推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预计年内会全面推进”。当时,消息人士已向21媒体透露,为辅助混改推进,有关工资总额管理、员工持股、资产评估、土地、税收等相关配套政策正在落地。如今八部委的联合发文,正是一个月前在筹备中的配套政策。
21媒体详读八部委最新发文,发现其内涵比一个月前透出来的信息还要振奋人心。比如员工持股的新规定指出混改试点企业数量不受《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规定的数量限制。有意思的是,在9月16日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绿地集团董事长、总裁张玉良表示,从绿地集团的改革经验来看,国企混改最好应该形成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员工持股“金三角”的股权结构,这样更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因此给员工持股松绑已成舆论所趋。
张玉良还表示,从改革的彻底性而言,应该创造更多条件推进集团母公司层面的混改。因为只有在母公司层面实施混改,才能从全局上和根本上对企业制度进行变革,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动力和竞争力。如果混改仅仅停留在子公司和项目层面,不去触动母公司的体制机制,这样的改革是不彻底的。
似乎听到市场的呼声,《意见》对该观点亦有了回应。《意见》表示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既符合中央要求和改革方向,也是实现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途径。
与此同时,对于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要比照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相关政策,实行工资总额备案制;鼓励集团公司对下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采取差异化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充分激发企业内生活力。《意见》称,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订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实行更加灵活的工资总额管理制度。
《意见》还指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各项国有企业改革试点的核心任务关联性较高,加强各项试点联动,可以有效协同攻坚,发挥政策合力;要进一步加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与其他国有企业改革试点之间的联动。对于纳入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步申请开展其他国有企业改革试点,按规定程序批准后,适用相关试点政策。“这是个新思维”,李锦表示,此前单个试点试不下去,需要相关联动配套一起动才能改得起来,才能从点及线,由线到面形成混改的联动格局。
对于军工企业国有股权控制类别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的内容比较简单,李锦判断后续还有详细政策文件出台,可解决军工企业的混改问题。他认为,这一条规定无疑给9大军工企业传达了巨大的改革信号,对军工行业国企改革是重大利好。
“总体来看,这个文件是来解决问题”,李锦认为,该意见最难的是完全站在解决改革疑难问题的角度出台实操性政策,显示高层坚定混改的决心,他预计后续还会有更详细的文件来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