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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辞职后两年以上未再就业可提取公积金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采集 发布时间:2011-08-23 16:21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辞职后能否提取公积金

  市民刘立新近日向记者咨询,1998年到2007年,他一直在一家单位上班,单位为他交纳了五险一金。2007年,因个人原因,他主动提出辞职,此后就一直没再和任何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他想知道他原先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

  记者就刘先生的问题咨询了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具体提取办法是,刘先生可以持失业证,如果没有失业证,可以到原工作单位要求开一份离职证明,然后拿着失业证或离职证明到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沂蒙路171号)领取一张申请表,填好后到原工作单位盖章,然后由本人带着身份证和活期存折到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记者 崔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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