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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形成核心产业规模超50亿元

来源:东方财富网 发布时间:2019-12-04 11:01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一。发展战略

  实施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1235”发展战略,“1”是指“形成一条较完整的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链”,“2”是指“重点推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智能制造和智慧城市两方面的应用”,“3”是指“落实搭基础、创产品、建生态三大主体任务”,“5”是指“推进五项重点工程”—围绕产业链发展的薄弱环节,重点实施“产业载体打造工程”“公共数据惠民工程”“产品装备升级工程”“补链强链拓链工程”“应用试点示范工程”。

  二。主要任务

  1。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努力打造集群特色鲜明、资源配置优化、区域互动共振、整体效能提升的产业发展格局,按照“两极多元”的模式,形成以“湖南(云龙)大数据产业园”和“株洲市人工智能产业园”为“两极”核心,其他各园区特色化“多元”发展的产业格局。

  基础区:将湖南(云龙)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成为一个在全省乃至中南地区知名的以“大数据采集、存储、计算和分析”为技术前沿,集聚数据存储、研发及应用相关企业,以大数据综合服务中心、大数据城市应用试点区、大数据端产品制造区等为特色的综合产业功能区。

  核心区:在株洲经开区范围规划约2000亩工业用地,建设“株洲市人工智能产业园”,作为人工智能产业的集聚地。成立专业的开发运营平台,打造“株洲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形成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布局。

  协作区:芦淞区主要发展智能无人机和智能传感器产业,石峰区主要发展智能驾驶产业,其他各区县主要发展人工智能应用。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快推进株洲市5G网络建设,力争在2020年实现全市5G网络全覆盖。继续推动中国移动湖南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和支持中国华录集团湖南数据湖产业园项目发展。

  3。推动数据开放交易

  研究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和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体系。完善市级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

  大力发展数据服务和资源交易。支持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数据服务商,培育形成一批社会化大数据中介服务机构,专门代理数据采集、整理、加工、分析等业务,开展政务数据、公共资源数据、互联网数据、企业数据的梳理加工。

  4。完善产业生态体系

  重点发展基于源数据的数据预处理、整合与管理、清洗与脱敏、数据可视化等关键技术和数据加工产业。支持发展基于大数据的第三方智能分析挖掘服务、数据租售、智能分析预测、智能决策支持等服务。

  成立和集聚一批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第三方服务机构。支持湖南工业大学进一步加强人工智能学院建设。

  三。重点工程

  1。产业载体打造工程

  湖南(云龙)大数据产业园提升工程;株洲市人工智能产业园集聚工程;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协作配套工程;数据集散中心建设工程。

  2。公共数据惠民工程

  按照“集约、开放、共享、交易”的原则,将全市各部门的政务数据和公共服务数据逐步实现集中存储,统筹有序开放,实现对社会公众共享,并鼓励发展数据交易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探索设立数据交易市场。

  具体将打造基础数据库建设工程;政务数据集中工程;数据开放共享工程;数据服务交易工程。

  3。产品装备升级工程

  按照“立足优势,重点突破”的原则,大力推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重点产品与装备规模化发展,提升装备生产制造过程的智能化水平,推动智能装备、智能驾驶、智能机器人、智能安防等优势产业领域产品创新,提高生产生活的智能化服务水平。

  打造轨道交通装备生产制造智能化工程;智能驾驶提升工程;重点智能装备工程。

  4。补链强链拓链工程

  按照我市“建链、强链、补链、拓链”产业链发展指导思想,以壮大和完善我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链为目标,补齐产业链中缺失的关键环节,增强已有产业链的优势,拓展新型领域的产品和应用。

  补链工程。实施“政务数据集中开放工程”、“鼓励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工程”和“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强链工程。大力推进“轨道交通智能化工程”、“智能驾驶工程”和“智能自主可控计算机工程”。

  延链工程。实施“重点项目扶植和引进工程”,在人工智能芯片、开放平台、智能分析、智能数据清洗等方面延伸产业链长度,拓宽产业链范围。

  5。应用试点示范工程

  按照“应用带动产业、示范牵引技术”的发展思路,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教育、智能农业等领域,选择一批基础较好、需求迫切、见效较快的企业、机构、园区开展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应用示范。引导和鼓励示范项目优先采用本市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加快我市社会经济领域智能化水平,探索出一套通过市场应用带动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

  智能制造应用示范。智能驾驶应用示范;智能轨道交通系统集成应用示范;智能工业机器人应用示范;智能装备应用示范;智能传感器应用示范。

  智能政务领域应用示范。开发适用于政府服务与决策的人工智能平台。2025年,通过智慧政务领域的试点示范,智能自主可控计算机在全市政府部门全面应用。

  智慧交通领域应用示范。推进“城市大脑”工程的应用开发。在“智慧交通”的二期“天眼”应用系统中,实现人脸精确识别、图像序列智能分析、目标行为理解和描述等多种复杂安防算法模型构建,发展人证合一、视频监控、图像搜索、视频摘要等典型应用。

  智慧教育领域应用示范。2025年,通过智慧教育领域的试点示范,智能自主可控计算机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应用。

  智慧农业领域应用示范。在农业航空遥感监测与植保作业、农业地理信息应用等示范工程建设中,研究制定无人机首台套补贴政策和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政策,大力推动本地无人机产品的市场应用。

  四。支持政策

  1。成立专业智库平台

  由株洲市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4000万元发起成立“株洲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采用市场化运作机制主要开展协调研究、第三方服务、构建生态体系、“株洲市人工智能产业园”建设和运营、组织试点示范、组织孵化培育、试点融资租赁、试点考核评优等业务。

  2。建立资金支持机制

  发挥现有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骨干企业、社会资本设立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子基金,规模50亿元,优先设立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天使投资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

  设立“株洲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孵化资金”,连续5年,重点支持纳入“株洲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的人工智能孵化项目,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建立完善“株洲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银行按照资金池内资金余额的10倍放大贷款额,每个项目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实施“株洲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首台(套)产品认定及补贴”;实施“株洲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品(服务)本地采购补贴”;引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关键、紧缺技术人才团队;鼓励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3。强化重大项目实施

  跟踪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应用需求,谋划和建设20个以上重大人工智能产业项目,形成百亿级以上的投资规模,推进我市重点鼓励的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项目实施。

  4。加强创新平台建设

  优先布局建设一批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相关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引导现有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相关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聚焦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前沿方向开展研究。鼓励科研院校与企业合作建设一批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联合研究中心。

  全球新一代信息产业正处于加速变革期,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成为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目前,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和应用处于创新突破期,国内市场需求处于爆发期,我国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

  从中央到各部委,从省委省政府,各层面都发布了战略设计和政策扶持。2018年,株洲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人工智能产业链列为其中之一,并提出要按照基础支撑技术—关键技术—行业应用的路线构建人工智能产业链。

  作为我国动力产业优势最为显著的城市,我市已经在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自动驾驶汽车等领域开展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尝试工作,下一步,以智轨交通、自动驾驶新能源客车、自动驾驶新能源汽车、以及自适应高速列车等智能运载工具将成为株洲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新兴产业重点领域,自动驾驶汽车、轨道交通系统、车载感知、车联网、物联网等技术集成和配套,交通智能感知平台技术体系和产品总成能力,将成为株洲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智能安防设备、智能自主可控设备、智能无人机、智能机器人、智能语音交互系统、以及智能家居也将成为株洲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的新兴发展领域。

  按照规划,到2025年,我市将力争在5年内,培育10家国内有影响的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培育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创新型中小企业50家左右,形成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50亿元以上,带动相关产业规模500亿元以上。

  重点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链之一的智能轨道交通产业链布局图,我市将从这几个方面重点开展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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