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产经 产业 财经 智库 访谈 专题 数据 法规 文化 品牌
网站首页-> 传媒-> 协会资讯-> 传媒聚焦->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文件

来源:中国记协 作者:中国产业网 发布时间:2011-08-31 13:11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文件

记协发[2010]9号

关于印发《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各有关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中央新闻单位:

    经中央批准,自2010年起,我会主办的长江韬奋奖改为2年评选1次,中国新闻奖仍每年评选1次。2011年的第二十一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将经中央宣传部同意的国际传播奖项纳入其中。现将本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0年12月10日

 

    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


    中国新闻奖是经中央批准常设的全国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每年评选1次,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

    一、评奖宗旨

    开展中国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国新闻工作年度业绩,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作用,推动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评选范围

    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必须是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通讯社,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原创并在2010年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2010年首次刊载的新闻论文。

    中国新闻奖国际传播奖项的具体评选范围见附件。

  ·中国记协关于第二十一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广播电视消息、评论、专题和网络评论参评作品署名的补充通知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在原28个评选项目的基础上,增设国际传播奖项,共设29个评选项目。

    (一)报纸、通讯社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 

    2.评论类: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述评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

    3.通讯类:用多种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板块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多篇报道(不少于3篇)。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系列评论、上述范围以外的系列文章和专栏的系列作品。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以结束作品刊播的年度为准。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不超过3件代表作。

    5.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版、专刊版面)。

    6.副刊类作品。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

    2.评论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作品。

    3.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

    5.新闻访谈节目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

    6.新闻现场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的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

    7.新闻节目编排类: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编排作品。

    (三)网络新闻作品参评项目:

    1.新闻评论类: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

    2.新闻专题类: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结构不少于2层。

    3.新闻访谈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2/3。

    4.网页设计: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或新闻专题首页。

    (四)综合项目:

    1.新闻摄影: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

    2.新闻漫画: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漫画作品。

    3.新闻名专栏:报纸、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已连续刊播一年以上且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刊播或更新不少于一次的新闻性专栏。不包括围绕某一重大事件(主题、活动等)而临时开设的新闻性专栏。

    报纸专栏是指定期刊发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稿件,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

    广播、电视专栏是指定期定时在固定频率、频道播出,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时长和主持人,播出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栏目。

    网络专栏是指在固定页面有固定名称,发布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板块。

    4.新闻论文: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2010年首次刊载的新闻论文作品。

    (五)国际传播奖项:见附件。

    四、参评作品的署名

    参评作品的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

    报纸消息、评论、通讯、报纸副刊等参评作品的作者,刊播时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视为“集体”署名。以上各项目参评作品,只能署1位责任编辑的姓名。

    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参评作品的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6人的,视为“集体”署名。每件代表作署1位责任编辑的姓名。

    报纸版面的作者是指版面编辑,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的作者是指该作品的责任编辑,网页设计的作者是指该作品的设计人员及编辑,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的,视为“集体”署名。不另署责任编辑姓名。

    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和网络访谈等参评作品的作者,是指这些作品的主编、编导、主持人等主创人员;新闻专栏、网络专题等参评作品的作者,是指这些作品的策划组织人员和责任编辑等主创人员,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6人的,视为“集体”署名。不另署责任编辑姓名。

    五、评选标准

    (一)总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

    2.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3.在同等条件下,短小精炼的作品优先。

    4.有错别字和标点符号错误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有病句、新闻要素不全的作品不得获奖。

    5.报纸、通讯社消息类作品长度不超过1000字,评论类作品长度不超过2000字,通讯类作品长度不超过4000字,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平均单篇作品长度不超过2000字;广播、电视消息类作品长度不超过4分钟,评论类作品长度不超过15分钟,专题类作品长度不超过45分钟,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平均单件作品长度不超过8分钟;新闻访谈类作品长度不超过1小时,网络评论长度不超过2000字;新闻论文长度不超过6000字。在不含国际传播奖项的全部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中,报纸、通讯社类超长作品不得超过2个;广播、电视、网络、论文超长作品各不得超过1个。在国际传播奖项的全部获奖作品中,超长作品不得超过1个。

    (二)各项评选标准

    1.消息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

    2.评论类作品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评论要求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3.通讯类、新闻专题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

    4.报纸、广播、电视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有深度。

    5.新闻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

    6.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

    7.新闻漫画作品要求能够反映国内外新闻时事,观点鲜明,构思新颖,新闻性强,思想性强,针对性强,想象力丰富,幽默感强,艺术性强。

    8.报纸副刊作品要求时代感强,体现思想性、新闻性、艺术性的统一,格调高雅,特色鲜明,文笔生动。

    9.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

    10.广播、电视、网络新闻访谈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

    11.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

    12.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要求主题集中,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编辑思路明确;内容选择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节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

    13.网络专题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迅即;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完美统一。

    14.网页设计要求主题鲜明,风格独特;能够完美、准确展示新闻内容、体现首页功能性;布局合理、富于创新;细节精致、色彩协调;符合读者阅读习惯,体现新闻性、艺术性和网络特点的完美统一。

    15.新闻名专栏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播出时段)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网络新闻专栏要求信息量大,交互性强,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16.新闻论文要求立论正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论述严谨,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

    17.国际传播奖项参评作品评选标准见附件。

    六、设奖数额及奖励办法

    原28个奖项设奖数额不超过260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45个(其中新闻名专栏不超过10个),二等奖不超过80个,三等奖不超过135个,可以空缺,不能增加。特殊情况下(各项评选条件都很优秀,只是因字数、时长限制等硬规定所限)经评委会决定可设不超过2个特别奖(与一等奖同样待遇)。每个项目设奖数,可根据年度参评作品等情况,由当届评委会在总设奖数额内作少量调整。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在消息类、评论类、通讯(专题)类、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4个项目中,每个刊播单位获一等奖不超过1个。

    国际传播奖项设奖数额见附件。

    中国记协向一等奖(含特别奖)和新闻名专栏获奖作品的作者、主创人员颁发中国新闻奖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向二、三等奖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向获奖作品的责任编辑颁发获奖证书;署名为“集体”的作品,将向作品刊播单位颁奖;如获奖作品的作者和编辑为同一人,只颁发作者证书。

    七、推荐、报送单位和推荐、报送办法

    (一)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

    1.推荐单位。本办法规定“评选范围”内的全国所有新闻单位均为推荐单位,均可推荐本单位在2010年首次刊播的符合本办法中各项目“评选标准”的作品,本单位人员撰写并于2010年首次公开发表在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上的新闻论文,参加中国新闻奖评选。各新闻单位派出的分社、记者站的作品由派出单位推荐参评。

    2.报送单位。各省(区、市)记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国产业报协会和中国产业报协会以外的中国记协专业报会员单位初评委员会,是本地区、本系统中国新闻奖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消息类、评论类、通讯(专题)类、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和新闻论文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是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新闻专栏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国务院新闻办网络新闻宣传局是网络新闻评论、新闻专题、新闻访谈、网页设计、新闻专栏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是报纸、通讯社、网络新闻摄影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是报纸、通讯社、网络新闻漫画参评作品和报纸版面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是报纸副刊参评作品和报纸、通讯社新闻专栏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二)推荐办法和报送办法

    1.推荐办法。

    (1)各推荐单位按照下列程序推荐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参评作品:

    (A)组织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编辑记者民主推荐;

    (B)领导班子集体审议,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作品后,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C)认真受理公示中提出的各种意见,在此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向报送单位推荐的参评作品;

    (D)推荐单位主持工作的领导在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

    合作作品以首发刊播单位推荐为准。

    为防止推荐单位因各种原因可能出现漏报优秀作品的情况,社会单位和个人在推荐单位推荐期间,可向推荐单位、报送单位乃至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报送单位和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收到自荐、他荐作品材料后,应及时转给该作品刊播单位。作品刊播单位要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认真审核收到的自荐、他荐作品材料,把明显该推荐而未推荐的作品纳入推荐范围。

    (2)完成上述程序后按下列要求推荐。

    (A)中国新闻奖消息类、评论类、通讯(专题)类、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新闻论文参评作品材料分别向以下单位推荐:

    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中国日报社(含子报和社办报纸,下同)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推荐;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向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推荐;

    科技日报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工人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农民日报社、法制日报社、中国新闻社和中国产业报协会以外的中国记协专业报会员单位,向中国产业报协会以外的中国记协专业报会员单位初评委员会推荐;

    解放军报社和军队系统新闻单位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推荐;

    中国产业报协会会员单位向中国产业报协会推荐;

    各省(区、市)新闻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单位,向本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推荐。

    以上新闻单位报送范围以外的专业(行业)报社,其主办单位属地方的,向属地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推荐;主办单位属中央单位的,向中国产业报协会推荐;广播电视节目类报纸向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推荐。

    (B)网络新闻评论、新闻专题、新闻访谈、网页设计参评作品;新闻摄影、新闻漫画参评作品;报纸版面、副刊参评作品;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参评作品;新闻专栏参评作品,按这些专项作品报送单位制定的推荐办法推荐。

    (C)国际传播奖项的参评作品,按其媒体和体裁,向相关报送单位推荐。

    2.报送办法。

    (1)各报送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新闻单位或本专项新闻作品的推荐办法和初评办法,成立初评委员会。

      (2)各报送单位对新闻单位推荐的中国新闻奖各类(项)参评作品,按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认真审核,并在本地区、本系统或各初评委员会指定的新闻网站完整公示(含参评作品的相关申报材料),接受网上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参加公示的参评作品,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将不予接受。

    (3)各报送单位要认真受理公示中收到的意见,对有实质内容的举报,如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等,申报材料有造假、虚夸、篡改、伪造及未按规定程序推荐等违规问题,都要与推荐单位认真核查,如属实,即撤销该作品的参评资格,如属举报不实,则要予以说明。在此基础上由报送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参评作品的候选资格。网上评议意见要提交初评委员会作参考。

    (4)报送单位要将候选的参评作品提交初评委员会进行讨论、评议,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不超过上届实际参加定评的数额,按得票顺序确定报送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的参评作品。其中,如果国际传播奖项中确有较多符合“评选标准”的好作品,报送单位可在不超过规定报送数额基础上,按新增不超过2个数额报送(具体报送要求见附件)。在坚持评选标准的前提下,要统筹兼顾平面媒体与广电、网络媒体,省级媒体与下级媒体,以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

    (5)评选出规定报送数额的作品后,在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上由领导签字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按规定报送要求报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三)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上网公示和无法在DVD机上正常播放的参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确有特殊情况者要提前15个工作日报告)。逾期报送的作品将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以寄出之日邮戳为准,网络报送材料以截稿当日24时为准)。

    八、评选委员会

     (一)评选委员会每届不超过90人,评委由中国记协聘任并报经中宣部同意,任期一届。

    (二)评委聘任条件: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品行正,作风务实,办事公道;熟悉新闻业务;组织纪律性强。

    评委实行回避制和轮换制,有作品参评者,不得担任当届评委。

    (三)评委组成:

    1.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和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中国日报社、韬奋基金会负责人,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国产业报协会、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和中国产业报协会以外的中国记协专业报会员单位初评委员会主任(20人左右);

    2.新闻单位(含网络媒体,不含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中国日报社)具有正高职称的编辑、记者代表(含一定比例从事国际传播采编业务和网络新闻编辑业务的代表,不含局级,25人左右);

    3.各省(区、市)记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副主席(32人左右);

    4.新闻教研机构专家学者(含一定比例从事国际传播专业研究和网络新闻研究的专家学者,13人左右,从已建专家库中抽取)。

    九、评选程序和原则

    (一)实行推荐、初评和定评三级评选制。

    (二)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对经各报送单位初评后报送的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按本办法规定的 “评选标准”和“推荐、报送程序”进行审核,然后统一在新华网、中华新闻传媒网(中国记协网)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网上评议,认真受理、核查举报,并将网上评议意见提交评委会参考。

    (三)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人数4/5,方可召开评选会。

    (四)评委在全面审看(听)参评材料的基础上,分若干小组分项目评议、讨论参评作品,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各项目一、二、三等奖候选作品。评委会全体会议听取各小组评选汇报后,集体评议、讨论各评选项目候选作品,然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获奖作品。

    中国新闻奖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均实行差额评选,差额数不超过设奖数额的20%。一等奖须获得实到评委2/3的赞成票,二、三等奖须获得实到评委半数以上的赞成票。如需进行第二轮投票,一等奖获奖作品须获得实到评委半数以上赞成票,二、三等奖获奖作品按简单多数选取。

    在评选一、二等奖获奖作品时,达到规定票数,只是由于数额等限制而落选的作品,可自动成为下一等次获奖作品,且排在下一等次获奖作品前列。

    (五)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多于设奖名额,按得票顺序从多向少取齐;如最后一个设奖名额出现并列(达到规定票数且票数相同)的情况,须由全体评委对这些并列的参评作品再表决,得票多者获奖。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未足设奖名额,空缺的名额不补。

    (六)评选会上实行回避制,即评委在小组评选会和全体评选会讨论时,除评选会主持人要求解释清楚的问题外,不得宣传、介绍、点评本推荐单位、本报送单位推荐、报送的参评作品。  

    (七)评选细则由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和当届参评作品等实际情况拟定,提交当届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

    (八)评选结束后,评委名单、评选细则将随评选结果在新华网、中华新闻传媒网(中国记协网)和中国新闻出版报上公示,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负责受理公示期间有关举报,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举报事实进行认真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评委会主任会决定。

    (九)核查工作结束并报经中宣部批准后,正式揭晓获奖作品名单。

    十、处罚办法

     (一)如发现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获奖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参评作品推荐表等相关申报材料有造假、虚夸、篡改、伪造及未按规定程序推荐、评选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对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并禁止推荐单位在下一年度参评;对上述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予以通报批评并禁止其五年内参加中国记协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对不实举报要予以澄清,对诬告一经查实则要责成有关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如发现参评作品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作者本人等,对有关人员有请客吃饭、赠送钱物和有价证券等涉嫌贿选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该作品作者今后不得参加中国记协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对吃请、收受钱物和有价证券等有关人员,即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三)评选委员会要严格执行评选办法,严禁以选票做交易,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委有接受钱物、有价证券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再聘其担任中国记协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的评委。

    十一、中国记协享有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申报材料的使用权。

    十二、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记协。国际性新闻报道奖项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


    中国新闻奖国际传播奖项评选办法


    一、评奖宗旨

    在中国新闻奖中增设国际传播奖项,旨在激励优秀新闻工作者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贡献聪明才智,推动我国国际传播能力的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杂志、通讯社,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在2010年原创并首次刊播的、以对外报道为主的新闻作品(包括有效影响国际舆论的内宣作品),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2010年刊载的研究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新闻论文。

    三、评选标准

    参评作品在符合中国新闻奖总标准及所属媒体、体裁具体标准的基础上,应突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体现我国外交方针政策精神;在重大国际事件和涉华重要新闻舆论竞争、斗争中,传播中国声音,表达中国立场,为我提供有利地位和舆论支持并有效影响国际舆论;尽力适应境外受众视角和文化习俗,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亲和力较强,传播效果较好;注重作品的原创率、落地率、转载率。


    四、设奖数额

    中国新闻奖在现有的280个奖中拿出20个(中国新闻奖其他项目作品260个奖),再增加20个,共设40个奖作为国际传播奖,不分媒体和体裁。其中一等奖为6个,二等奖为12个,三等奖为22个。

    五、推荐、报送办法和数额

    (一)按照中国新闻奖三级评选体制机制和推荐、报送方法程序,推荐、报送参评作品。 

    (二)参评中国新闻奖国际传播奖项的作品,可作为一个独立奖项经各报送单位初评委员会评选后报送。

    各报送单位如确有较多符合“评选标准”的好作品,可在现有报送名额基础上,按新增不超过2个名额报送,不分媒体、体裁。

    六、报送要求

    参评作品推荐材料应注明参评国际传播奖项,附上有效影响国际舆论的情况和数据,包括参评作品的原创、首发和境外落地率,在境外媒体转载率(采用率、引用率)的报样、网页等依据。

    七、评选办法

    国际传播奖项的参评作品与中国新闻奖其他奖项参评作品一同评选。
 

更多

扩展阅读

我来说两句()
    用户名:
    [Ctrl+Enter]
争先创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