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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采访就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

来源:中国记协 作者:中国产业网 发布时间:2011-08-31 13:26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支持采访就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  
 
    支持采访就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负责人就保护记者采访权益答记者问

    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记者采访遭遇暴力阻挠的事件屡屡发生。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新闻出版总署对这一现象的看法及其管理措施的实施,对减少此类现象起着关键作用。那么,到底如何看待当下的舆论监督环境?如何更有效地保护记者权益?带着这些问题,《中国新闻出版报》舆论监督维权热线记者采访了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负责人。

    《中国新闻出版报》:今年上半年发生了多起记者采访被殴打事件,个别政府部门发出要建记者黑名单的言论,舆论监督环境让人很不乐观。作为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如何看待当下记者所面临的职业环境?

    答:在现实中,记者面临的职业环境确实比较复杂,特别是在开展舆论监督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这需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我们的社会民众和机构,当然也包括一些企业事业单位和部分政府工作人员,还不习惯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记者的采访表现出心理上的抵触情绪,不愿意接受采访,害怕家丑外扬,于是出现了五花八门的阻挠行为,甚至采用利益诱惑、威胁打骂、打击报复等方式企图阻止记者的采访活动;另一方面,新闻记者在开展新闻采访活动特别是进行舆论监督的过程中,也存在采访经验不足、表达方式不当、沟通态度欠妥等问题,引起了采访对象的反感。此外,一些不良记者滥用新闻采访权和舆论监督权谋取私利,一些社会不法人员假冒新闻记者大搞新闻敲诈,不仅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更给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造成了巨大冲击,损害了记者的形象和媒体的公信力。当然,以上情况只是现实的一个缩影,记者在具体工作中需要面对的问题还要复杂得多。

    《中国新闻出版报》:现在社会上有很多人并不理解记者的采访,认为记者是没事找事,甚至是来挑事的,经常设置各种障碍拒绝记者的采访,尤其在涉及突发事件、关于公众利益的重大社会问题的报道时,阻挠更是强硬。到底该怎样正确认识记者的新闻采访活动?

    答:这确实是有一个普遍认识问题。记者的采访活动与公民的基本权利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根据我国《宪法》,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党的十七大报告也特别强调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而新闻媒体所承担的新闻采访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和评论工作,正是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实现形式。因此,支持记者的新闻采访工作,帮助记者全面了解事件或问题的全貌,能保障新闻媒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地报道,能进一步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支持记者的采访就是在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近年来,通过媒体的报道,一些不当的行政行为被纠正,许多涉及公共利益的诉求也得到及时解决。例如,在涉及食品安全方面,苏丹红事件、三聚氰胺事件的报道全面提高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水平;在涉及司法公正方面,躲猫猫事件、欺实马事件的报道极大提升了我国执法办案制度建设的水平。大量新闻报道实践证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不但促成个案的有效解决,而且推动某一领域或行业的体制改革,对社会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推动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因此,全社会都要提高对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认识,不要把媒体的监督简单看成给自己找麻烦,也不应把舆论监督简单列入负面新闻,对待媒体监督中存在的报道不准确问题,应通过及时沟通、发布公开信息、积极进行正面引导等方式解决,不能采取设置障碍、任意提高采访难度等方式限制记者的采访。我们主张应该把媒体的舆论监督视为工作的一面镜子,与改进自身工作结合起来。特别是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凡不涉及保密的信息,都要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主动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

    当然,新闻媒体自身也需要加强新闻记者的职业规范管理,全面提高开展舆论监督工作的水平,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准确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

    《中国新闻出版报》:作为新闻记者队伍的管理和服务部门,新闻出版总署在加强记者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近几年来,中央领导十分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工作,要求政府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更好地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鼓励新闻媒体监督政府工作。根据职责分工,新闻出版总署一直高度重视新闻记者队伍的建设,在加强记者权益保护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07年,印发了《关于保障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的通知》,就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新闻单位保障记者采访活动提出了7个方面的要求。2008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编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保障新闻单位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并从6个方面作出加强保障的规定。2009年3月,印发了《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从完善新闻采编制度、加强拟聘人员考察、规范用工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健全新闻转载的审核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主管主办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加强监管等8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2009年10月,新闻出版总署颁布并施行了新修订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两个管理办法充分吸收了近几年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内容和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刊主管主办单位和主要新闻单位的意见,从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维护群众利益和保护记者权益等方面完善了规章的相关条款。

    《中国新闻出版报》: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否能够真正达到保护记者权益的目标?当记者遭遇阻挠甚至发生暴力事件时,新闻出版总署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保护记者的权益?

    答:这些规章政策的出台,对推动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维护新闻媒体和记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加强新闻记者自身权益的保障工作。要求新闻单位必须完善记者的社会保障工作,要求报刊出版单位规范用工制度,建立健全采编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对符合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条件的人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及时为采编人员申领新闻记者证,按期做好采编人员的“三险”缴纳工作,按时足额发放采编人员工资并为采编人员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

    二是加强新闻记者采访活动的保障。因为新闻记者行使的采访权和报道权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代表了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代表了《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仅不能阻扰记者采访,而且要提供采访便利。在具体实践中,新闻出版总署态度向来非常明确,支持记者和新闻单位维护正当权益,保护记者不受人身侵害,对于侵害记者合法权益甚至采取非法手段阻挠记者正常采访活动的行为,将坚决制止、坚决谴责。

    三是规范新闻记者采编活动的管理。从法规的层面提出了对新闻采编人员全面、科学、严格管理的明确要求,提出了新闻采编人员从业应当和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针对性、操作性很强,对规范新闻媒体采编活动、提高新闻队伍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在继续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相关的党政部门、新闻单位、新闻记者、新闻当事人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媒体自身行为。

    四是净化新闻采访秩序。新闻记者是历史忠实的记录者,更是党的新闻事业忠诚的践行者。在老百姓心中,记者是公平与正义的守望者,但目前新闻采访权特别是舆论监督权呈现出滥用和被滥用的趋势。少数不良记者滥用舆论监督权,以发表批评报道要挟基层单位谋取私利,一些基层单位主动向媒体记者发放辛苦费、封口费企图阻挠负面信息的刊发。对此,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切实维护依法开展采编活动的媒体和记者正当权益,有效净化新闻出版市场。

    当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所做的这些工作离全面保护记者采访权益的目标还很远。

    《中国新闻出版报》:要实现全面加强记者采访权益保护的目标,还需要做哪些工作?新闻出版总署下一步的重点工作是什么?

    答:加强记者权益的保护,决不仅仅是对记者在采访受阻时发表声援,也决不仅仅是出台一些规章制度就万事大吉。记者采访权益保护工作不能依靠某个政府部门来完成,它需要我们从法律上、制度上、管理上、社会保障体系上加以完善,保护记者权益不仅要在职业权益上为记者争取空间,而且要在职业违规和职业犯罪上为记者缩小空间。从某种意义上讲,加强记者权益保护也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各级党政部门、人民团体、新闻单位和每一位新闻记者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站在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层面上共同加强记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新闻记者的行为自律,也需要新闻单位的规范管理,需要社会公众的社会监督,同时更需要全社会、全体人民共同参与支持新闻记者的新闻采访活动。

    后记

    根据《中国新闻出版报》舆论监督维权热线中心整理的材料以及此次的采访,我们不难发现,减少记者采访屡遭暴力阻挠的现象,保障记者合法采访权的实现,不是简单地靠媒体自身、行业组织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就能顺利实现的,也不是短时期内一蹴而就的,它作为社会问题的一个组成部分,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紧密相连,需要的是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其需要长期关注和调查的重点体现在:维护新闻真实性、杜绝虚假新闻是媒体长期和艰巨的任务,不可稍有松懈;个别媒体或记者滥用采访权谋取私利、收受贿赂,致使虚假新闻、有偿新闻不断出现,甚至发生以曝光相威胁的敲诈勒索事件,不仅给媒体自身造成了不良影响,还影响了整个媒体行业的社会公信力,需要加大管理及惩治力度;严厉打击“四假”,防止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沉渣泛起,依然是政府管理部门和“扫黄打非”战线的监管重点;提高全社会的媒介素养,应该成为社会宣传的一个热线,成为一种普识教育。尤其在当下微博盛行,“人人都是新闻发言人”的时代,这种教育尤显其必要和紧迫。

    “同心协力,担当正义,为舆论监督创一片晴空”,这是《中国新闻出版报》舆论监督维权热线的追求,希望在记者、媒体行业组织、政府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记者遭遇暴力阻挠甚至被殴打的现象越来越少,舆论监督的环境越来越好,媒体能够为国家走向民主、富强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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