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召开全区打击传销工作现场会推动健全长效机制
“2011风暴行动”掀起新一轮严厉打击传销高潮
9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来宾市召开全区打击传销工作现场会,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沈北海,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自治区副主席高雄,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有关机构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考察广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部署反传销“2011风暴行动”,动员全区上下掀起新一轮严厉打击传销工作高潮,进一步推动健全预防打击传销长效机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为“富民强桂”新跨越营造良好环境。
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来宾市打击传销专业队、兴宾区流动人口管理站和“无传销社区”创建示范点,听取了来宾、南宁、北海3市的打击传销工作汇报。今年7月,传销活动在来宾市出现反弹现象,被央视曝光。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新情况,来宾市迅速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商主体、公安主力、部门配合、各方协调、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打击传销工作新格局。8月11 日以来,全市共出动人员9722人次,检查、清理场所5050处,捣毁传销窝点107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5000多人次,立案传销案件42起,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9人,劳动教养48人。
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沈北海在讲话时指出,一是要认真研究传销形式的变化,对其欺骗性、隐蔽性、反复性要有客观的认识,树立打“持久战”的观念,针对打击传销工作中依然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深刻剖析,切实整改,坚决铲除传销这一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毒瘤”。二是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预防、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源头治理,实行群防群治,真正形成预防、打击工作合力。三是要落实责任制,确保预防、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预防、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并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同时,不断完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提高刑事打击效率,增强法律打击的效果,坚决防止传销活动在这次打击后反弹。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在讲话时强调,推动预防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必须站在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预防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形成“源头预防,打防结合,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从“整广场,抓头目,端窝点,缴禁书,毁网络,斩金链,清出租屋,治理传销集团网”等8个重点环节下大力气,确保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全区基本消除公众聚集传销活动,二是易发多发地区传销反弹问题得到彻底整治,三是依法从快判决和劳动教养一批传销违法犯罪分子,四是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预防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维护全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在总结前一段全区打击传销工作时指出,今年1月至8月,全区共立案传销案件895起,破案651起,刑事拘留1148人,劳动教养562人,移送起诉87人,判刑72人。特别是8月12日以来,南宁、北海、来宾等市组织执法力量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对广场、出租屋、书店进行全方位、大规模、地毯式的清查,初步遏制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猖獗势头。
针对个别地区传销死灰复燃,梁胜利强调,下一阶段,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将以最坚决、最有力的措施,迅速组织一次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2011风暴行动”,摧毁一批传销网络,端掉一批传销窝点,破获一批传销重点案件,严惩一批传销违法犯罪分子,教育遣返一批传销人员,取缔一批违法场所和网站,形成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攻势。要整合各种力量资源,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加强沟通,共享信息,定期分析,掌握动态,提高打击精确性;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用好用足法律武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市、县、社区、村屯、校园等活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企业单位等作用,进一步完善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彻底铲除传销滋生土壤。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监察厅、建设厅、民政厅、教育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局等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及自治区综治委负责人,各市和部分县区的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市长、副县长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