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进口秩序混乱,铁矿石的超量进口现象一直困扰着钢铁行业,今年也不例外,这也成为我国钢铁企业高成本、低效益运行的一大症结。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今年1~7月,我国铁矿石超量进口规模达到1817万吨,国内钢铁企业为高额矿价多支出1372亿元,是同期大中型钢铁企业利润总和的2.1倍,约占钢铁行业销售收入的6.45%。
钢铁业界一直认为,解开铁矿石超量进口的“心结”,全面推行进口铁矿石代理制成为首要条件。然而,从最初的铁矿石进口贸易自律公约,到后来的三大行业自律性文件,进口铁矿石代理制在我国的推行似乎并没有想像中顺利。直到今年7月,随着中钢协与五矿商会再度携手力推,进口铁矿石代理制真正“落地”并达到预期效果,终于重燃希望。
超量进口的“烦恼”
中钢协党委副书记罗冰生日前表示,从实际需求来看,1~7月,我国钢铁生产增长需要消化铁矿石5306万吨,而国产矿增量折合入炉矿产量4309万吨,由此产生的铁矿石需求缺口仅为997万吨,而同期我国进口铁矿石数量增加2814万吨,也就是说,今年前七个月我国铁矿石剩余量达到1817万吨。实际上,近年来我国铁矿石进口的“虚高”现象一直存在,并且在2008年达到了高点。
据统计,2008年我国在生铁产量减少74.5万吨、国产矿产量增长20.7%的情况下,铁矿石进口量却比上年增加6056.4万吨,增幅达到15.8%,截至当年年底,港口和企业库存积压铁矿石逾1.2亿万吨,钢铁企业因超量进口多支出1800亿元以上。2009年,我国共进口铁矿石6.28亿吨,其中超量进口规模达到8600万吨左右。
2010年,虽然我国铁矿石对外依存度出现近十年来的首次下降,但铁矿石超量进口现象仍未消除。
高产低利的“尴尬”
近年来我国粗钢产量屡创新高,今年更是有望突破7亿吨关口。然而,在高矿价的拖累下,钢铁企业的盈利水平并没有与产量实现同步增长。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7月,我国进口铁矿石平均到岸价为162.76美元,同比增加37.8%,国内钢铁企业因此比上年同期多支出21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372亿元(按照人民币兑美元汇率6.5计算),是同期大中型钢铁企业利润总和的2.1倍,约占钢铁行业销售收入的6.45%。
今年前七个月,纳入中钢协统计的77家大中型钢铁企业产品销售利润率只有3.08%,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远低于全国工业行业5%的平均利润率,其中8家企业累计亏损8.15亿元,亏损面为10.4%。
业内专家指出,我国超量进口铁矿石无形中虚增了真实的市场需求,为铁矿石价格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导致钢铁企业的利润空间被“发烧的石头”所侵蚀,钢铁行业也陷入了“增产不增收”的怪圈。
不过,一个好消息是,为挤干铁矿石价格“水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牵头编制的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将于10月正式运行,并按周进行公布。中国五矿商会会长徐旭对此解释说,推出“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旨在真实反映我国市场的成交情况,而不是通过控制指数涨跌达到遏制铁矿石成本的目的。
代理制的“一波三折”
在铁矿石超量进口的背后,是数量庞大、各自为战的钢贸商的不正当竞争和“囤石待涨”的投机心态在作祟。据了解,在此前很长一段时间内,一些贸易企业经常挂靠在具有铁矿石进口资质的钢铁企业下属公司名下,利用资质之便“倒腾”铁矿石,一边低价进口铁矿石,另一边高价卖给那些没有长协矿进口资格的企业。
2005年之后,我国具有铁矿石进口资质的企业已经从500家大幅缩减到112家,但铁矿石投机现象仍未彻底消失。于是,被赋予厚望的进口铁矿石代理制被推上了前台。
所谓进口铁矿石代理制,是指铁矿石进口由代理方与用矿企业签订铁矿石代理合同,约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按合同规定执行;代理费用参照国际国内商贸规则惯例,经双方协商确定。
然而,进口铁矿石代理制在我国的推行并非一帆风顺,甚至一度搁浅。早在2006年底,中钢协与五矿商会就联合发布了《2007年铁矿石进口企业资质标准》和《关于推进铁矿石进口代理制的意见》两个文件,“70万吨进口量”成为企业取得铁矿石进口资质的下限。
2009年初,《钢铁行业进口铁矿石贸易秩序自律公约》正式出台,要求统一进口铁矿石价格,授权代表性企业进行国际铁矿石价格谈判,同时提高进口铁矿石资质准入门槛,各钢铁企业进口铁矿石不得超过其自用生产量。
2010年4月,中钢协与五矿商会又高调发布了《2010年铁矿石进口企业资质标准》、《进口铁矿石代理制实施细则》、《进口铁矿石合同定期上报登记及其流向登记备案规定》三个行业自律性文件,决定成立进口铁矿石商务联合办公室,对铁矿石合同及其流向登记备案进行统计整理,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通报和处罚。
但是,此后一段时间内,进口铁矿石代理制的实际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有些“雷声大雨点小”的意味。
代理制度的“顽疾”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进口铁矿石代理制难以“落地”的主要原因在于,相关文件或细则属于行业协会性质,而非政府强制执行的规章制度,并且各方利益较难协调。
直到今年,进口铁矿石代理制再度“重装上路”。在8月份中钢协举行的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钢协副会长张长富表示,中钢协已与五矿商会共同制定了《铁矿石进口资质标准及申报程序》,相关工作已于今年7月份正式展开。
就在7月底,中钢协会长朱继民在一次内部会议上重申了铁矿石代理制的规则: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且经证实违规的企业,将对代理方视情况采取停止其一个月或一个季度进口资质,直至取消其进口资质;对被代理方,将把其列为不诚信企业,情节严重的不允许再为其代理进口铁矿石业务。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铁矿石买家,推行铁矿石代理制乃大势所趋,倘若我国能够建立进口铁矿石的跟踪机制,明示每一吨进口矿的数量、用途和流向,那些以投机为目的“倒腾”铁矿石的投机行为将大幅减少。
不过,也有业界分析师指出,铁矿石代理制若要真正“落地”还需要解决一些制度问题,诸如:每家合法贸易商的代理额度如何分配,是否需要进行额度调节,代理费用怎样收取,代理方以什么价位把矿石卖给钢铁企业,民营企业的矿石需求如何协调,等等。
相关报道: 多部委合建铁矿石资源保障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近期发布消息称,铁矿石保障协调机制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等部委有关司局,钢铁协会、五矿商会两家协调机制工作组副组长单位,以及18家钢铁企业和贸易企业悉数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该工作组组长由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司长陈燕海担任,成立的目的在于推动我国铁矿石资源保障体系建设,促进钢铁工业健康发展,其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定期会商制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信息,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建立有关工作预案,并就重要问题共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结合铁矿石资源保障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提出对策建议,等等。
来自兰格钢铁网的统计数据显示,由于进口渠道日益多元化,上半年我国从澳大利亚、巴西和印度三国进口铁矿石占到总进口量的75.4%,比去年同期的81.7%下降6.3个百分点。其中,澳矿在我国的市场份额为40%,较去年同期小降1.4个百分点,但绝对量增加了557万吨;巴西矿的市场占有率为20.5%,较去年同期微增1.2个百分点,绝对量增加898万吨;而印矿在我国的市场份额则从去年同期的20.9%下降到14.9%,绝对量减少150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