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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长:对林下经济产品应免征增值税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马静 发布时间:2011-10-10 13:03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10月10日表示,应比照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对林下经济产品免征增值税。

  贾治邦是在出席10日召开的“全国林下经济现场会”时作上述表示的。

  贾治邦说,目前农民发展林下经济普遍遇到了融资难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既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帮助农民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推进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经营,又要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受益者出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

  他表示,要努力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民联保贷款等业务。

  “要积极争取税务部门支持,比照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对林下经济产品免征增值税。”贾治邦要求,有关林业发展资金和建设项目,要加大对林下经济的支持力度。

  同时,在10日召开的“全国林下经济现场会”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昌智也表示赞同减税的提法。他解释说,税收近几年增长速度都在20%以上,今年上半年在增速的30%以上。但目前经济发展非常困难,特别是中小企业。

  记者10日从宁夏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区中宁县已对枸杞产业的增值税地方部分,在2-3年内每年拿出60%返还枸杞产业。同时协调商业银行加大对基地建设、龙头企业技改、良种繁育、枸杞贮藏加工、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信贷支持,政府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对连片种植300亩以上的枸杞种植区,并给予一定数额的苗木费补助;宁明县也对林业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林业机械、病虫害防治、配种等技术和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暂免征收所得税,对其生产销售的林果产品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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