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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2)

来源:商务部
作者:采集 发布时间:2011-10-24 00:00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7.加强电子商务国际交流合作。扩大电子商务对外交流合作渠道,参与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东盟等国际与区域组织中的电子商务工作,参与国际电子商务规则标准的研究制订,支持跨境合作区的电子商务应用。

  (二)重点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

  鼓励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平台、中介服务平台的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提供电子商务咨询、资讯、法律、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支持已初具规模的、具有影响力并符合国内外市场需求导向的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发展,积极推动高附加值的电子商务衍生品的开发与应用。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快与国际电子商务市场接轨。

  鼓励电子商务服务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推动商业模式、商业业态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国家级科研和产业基地等资源,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探索电子支付、物流、信用服务、安全认证等支撑体系建设与电子交易的集成创新,促进技术应用与商业模式创新的有机结合。
引导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与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区域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鼓励各地结合产业发展特色,建设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带动产业集群发展。鼓励第三方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

  (三)深化普及电子商务应用。

  1.应用电子商务促进商品流通和扩大消费。

  应用电子商务促进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国内商贸集聚区、大型商场、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和专业市场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交易;引导支持网络零售平台向中小流通企业开放;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城市旧货交易,向城市社区提供家政与日用消费品服务,促进社区便利消费与循环经济发展。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到中西部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建立采购与物流基地,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鼓励肉类蔬菜、酒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和企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创新追溯模式和流程,提高追溯精度,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稳定推动酒类、药品等特殊商品流通应用电子商务,保障消费安全。

  2.发挥电子商务优势,推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的稳步发展。

  应用电子商务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力推动主要贸易单证的标准化和电子化进程,支持地方建设“单一电子窗口”平台,促进海关、检验检疫、港口、银行、保险、物流服务的电子单证协同,提高对外贸易监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应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海外市场,减少渠道环节,树立中国品牌形象,开展国际合作,解决跨境电子商务中存在的问题。

  积极发展网上展会。鼓励会展企业依托实体展会,积极应用信息技术与互联网举办网上展会,创新服务形式和内容,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实现网上招商招展,服务贸易洽谈与合作的一站式电子商务功能。大力发展贸易撮合、认证征信、网商供需见面会等电子商务增值服务,建立展会型电子商务平台。通过政策扶持,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大型展会的网上展会。

  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扩大进口中的作用。支持建立服务进口企业的联合采购平台和进口产品分销与直销电子商务平台,进一步增强进口贸易企业的采购和销售能力。

  3.利用电子商务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

  继续在全国推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拓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信息服务、交易撮合、在线支付、物流配送全流程服务;丰富充实新农村商网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加强网上购销对接,提高信息服务成效;支持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建设双向互动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营销大户、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企业、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及中高档酒店对接,促进大宗农产品网上交易;探索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的新途径、新模式,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应用的支持力度。

  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农超对接”信息化建设,拓展商业服务、金融服务、通信服务。推动涉农流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和农资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提高协同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支持涉农流通企业和批发交易市场的电子商务应用,提升农村商贸流通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畅通。探索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

  4.支持鼓励企业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电子商务应用。

  积极推进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的应用转化,推动建立电子商务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解决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企业的计算能力、存储空间和带宽资源等瓶颈问题。建设电子商务与物联网商务整合应用示范平台,推进物联网技术与电子商务模式的融合创新。加快吸收和集成应用新兴移动通信技术、远程控制、无线网络等新型数字技术,发展各类“数字商业”。支持商业企业信息化改造,推广应用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无线射频识别技术、自动化采购、自动化仓库等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加快支持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发展数据产业、导航定位系统和商品服务追溯系统等电子商务创新应用。

  四、重点工程

  (一)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示范基地。选择电子商务发展快、当地政府积极性高、基础设施条件好的城市,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引导有条件地区加快完善电子商务在线交易、诚信体系、标准法规等支撑体系建设。

  做好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推广和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工作。选择业绩好、信誉高、有发展前景、创新能力强的企业、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以及综合展会型电子商务平台,给予政策支持,推广成功经验,增强区域引导、行业辐射和产业带动能力。

  向外贸企业重点推荐一批运作规范、诚信经营、效益良好、国内外影响力强的对外贸易电子商务平台。

  (二)中小城市和中西部地区电子商务促进工程。

  支持鼓励中小城市和中西部地区加强网络、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子商务宣传,促进电子商务应用,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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