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进一步推动落实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研究制订有关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托餐管理等办法
国务院日前要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保证营养改善计划严格落实。11月24日,国务院召集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全面部署。之前,10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将每年安排160多亿专项资金,为680个国家试点县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通过这一政策,首先解决最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在校吃饭问题,受益学生达到2600多万,占中西部农村学生的近30%。
目前,全国1.3亿农村中小学生中,有3000多万在学校住宿,一日三餐都在学校,孩子们能否在学校吃上热饭、饱饭,是一件大事。
教育部称,教育部将联合财政部、卫生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有关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托餐管理等办法,针对不同供餐模式特点提出明确要求和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建立营养监测跟踪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提高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并将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弥补食堂建设缺口,改善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目前,有的地区已经实行了改善农村学生伙食的政策。湖北省教育厅早于今年4月就发布指导意见,要求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伙食状况,力争到2015年,全省农村中小学校配备公共营养指导师,学生体质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标准》的合格要求。
湖北省教育厅意见要求,寄宿制学校要实行伙食质量和价格家长监督评价制度,听取家长的建议。食堂要为学生提供一日三餐,每日至少提供2种以上蔬菜,每周至少提供2—3次大豆类食品、4—5次肉类或蛋类食品,保证学生生长发育的基本营养需求。有条件的学校,可试点推行学生“营养配餐”,大力倡导和推行学生“一天一瓶牛奶、一天一个鸡蛋、一餐一碗汤”的基本膳食,但学校不得强制学生购买营养餐、学生奶等食品。学校要尽量配齐公共营养师和学生营养指导员。
广西各市县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设立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来提高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提供营养早餐、营养午餐或课间加餐。柳州从2008年9月1日开始,为融水、融安、三江等3个县的小学、初中的农村孩子免费供应营养午餐,2010年,柳城县古砦仫佬族自治乡也纳入“免费午餐”的范围。为了这份“免费午餐”,从2008年到2011年,柳州市和相关县两级财政共投入了1.3亿元,惠及769所中小学近10万学生。据介绍,营养午餐提高了这批农村孩子的体质,还让部分辍学孩子重新回到校园,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降低了约0.2个百分点。
广西已有8个市在所辖的25个县(市、区)中开展了营养改善试点工作,已落实到位资金2亿多元,受益学生达34万人。
此外,广东等地也已开始部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