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谱写兴农护农新篇章
——吉林省工商系统服务发展现代化农业侧记
新农村,新发展。发展现代化农业是吉林省农村改革发展的主题。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这项重大事业中,吉林省各级工商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呈现出一个又一个亮点。
为扶持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村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吉林省工商局不断完善政策,特别是对有关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等多种形式出资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放宽。2009年,长春市工商局先行在榆树、九台、农安等地进行试点,指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将土地托管给合作社。在4个托管试点单位,合作社当年共托管土地7000多公顷,每公顷增收3000元至7000元,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十分明显。今年以来,长春市工商局全面推广这种模式。
政策的放宽,有力地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截至目前,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8922户,农村个体工商户133320户,农村私营企业17433户。
全省工商部门采取推进合同农业,加强涉农合同指导,推广和规范农业合同示范文本,严格监管合同签约和履约行为等方式,充分发挥合同帮农在全省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规模化、市场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吉东种业有限公司是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也是东辽县工商局推广合同农业的指导单位。近年来,东辽县工商局与吉东种业有限公司密切配合,以推广订单合同为切入点,积极引导辖区农民走订单农业之路,着力构建龙头企业带品牌基地、品牌基地连订单农户的新型农村产业化经营模式。白山市工商局制定了建立涉农合同帮扶示范点实施方案,在每个县(市、区)建立4个以上示范点,细化帮扶措施,探索帮扶新路。榆树市工商局坚持推行土地托管合同制度,介入农村土地流转监管,助推了当地农村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
商标在吉林省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显示出巨大的推动力,品牌富农的事例不断涌现。白山市工商局自2009年以来,重点培育农业商标,全力打造品牌村。通过品牌村建设,全市共注册农产品商标238件,葡萄村、煎饼村、人参村等品牌村发展到88个。品牌村建设加快了当地农业由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梅河口市工商局指导该市17户大米生产企业统一使用梅河口大米地理标志商标,企业市场扩展到京、津、沪等大城市。截至目前,吉林省共有农产品商标3538件,其中驰名商标7件,著名商标94件。
农民消费权益受保护的程度直接影响到农业经济发展质量。近年来,吉林省各地工商部门加大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力度。通过加强农资质量监测、健全和完善农资经营自律制度、建立化肥市场可追溯监管销售台账“一票通”制度,吉林省工商系统查处了一批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坑农害农案件,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今年上半年,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157件农资案件,案值565.13万元,罚没款60余万元,没收不合格种子17.5吨、化肥237吨。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一会两站”8364个,形成省、市、县、乡、村的五级消费维权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