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极鼓励投资 引导优化结构 营造良好环境
全国工商系统服务外资企业发展成效显著
本报讯 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会议,并出台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意见以来,各地工商部门认真落实总局意见措施,因地制宜做好外资企业监管和服务工作,成效明显。截至2011年9月30日,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达44.97万户,注册资本1.69万亿美元。
在鼓励外商增加投资方面,一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债权转增资111户,注册资本36021.78万美元;新设外商投资合伙企业370户,认缴出资数额336559万美元;工商部门帮扶外商投资企业缓解出资困难2958户,缓解出资1480572.79万美元。
在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方面,今年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业企业达249904户,比去年增长5.68%;外商投资服务业企业所占外商投资企业总数的比重由53.53%上升为55.57%;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企业626户,注册资本628566.72万美元;外资企业东部向中西部转移44户,注册资本94242.34万美元。
各地工商部门按照总局部署,因地制宜推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广东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本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湖北省工商局支持发展外资投资小额贷款行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企业跨越式发展。黑龙江省工商局积极服务促进对俄经贸合作。此外,北京、天津、吉林等地工商部门也出台相关措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
各地工商部门积极引导扶持,促进利用外资结构优化。各地工商部门开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法律法规培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发展,切实解决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遇到的困难。各地工商部门不断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积极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功能性机构和外商投资服务外包企业,积极支持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上海市工商局帮助外国企业研发中心、投资性公司改制转型总部企业落户上海,核准登记全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赢利性养老机构,探索利用外资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天津、重庆市工商局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辽宁、安徽、湖南、广西、贵州等地工商局采取措施,严格限制落后产能。
各地工商部门更新观念,努力提高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能力。各地工商部门简化办事程序,提供更加规范、便捷的服务。上海市工商局第一时间为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外商投资娱乐项目——上海迪士尼主题乐园核发了营业执照。重庆市工商局建立企业登记信息联席制度、“一对一”跟踪服务机制,服务一批重大项目顺利落户。山东省工商局开展“大回访”活动,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江西、海南、青海全面实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首办负责制等,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各地工商部门进一步完善网上登记功能,加快推进外资登记注册窗口前移。广东、福建等地推行“一局多点、就近受理、远程核准”模式,外商投资企业不出县(市)便可办理工商登记。山东省工商局推进企业登记注册网上服务系统建设。浙江、江苏前移冠省名企业名称受理窗口。河南省工商局委托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工商局对辖区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登记初审、出资检查等工作。各地工商部门进一步提高外资登记管理数据分析利用水平,全国46个副省级市以上工商局定期编发形式多样的分析报告,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各地工商部门监管与服务并举,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各地工商部门依法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出资及经营行为。吉林省工商局推行企业出资公示制度,提高外资企业出资到位率。对已过出资期限出资未到位企业,山西省工商局积极引导其申请办理减资手续。各地工商部门完善网上年检系统,实现了外资企业网上年检率100%的目标。各地工商部门完善外资监管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北京市工商局创新商务楼宇监管模式。江苏省工商局在全省选择13个基层工商所(分局)建立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基层工作联系点。福建省工商局对全省外资属地监管工作进行再规范。甘肃省工商局规范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各地工商部门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守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努力实现扶持企业发展与实现依法监管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