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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限定最高价天然气定价权回归市场

来源:凤凰网 作者:中国产业网 发布时间:2011-12-28 09:08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昨日,国家发改委公告称,决定自26日起,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发改委通知指出,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

  改革试点不会推高价格水平

  按照试点的改革机制,广东、广西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分别为每千立方米2740元和2570元,仅高于目前广东进口的澳大利亚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大幅低于目前广东其他气源价格及广西使用的国产液化天然气价格。因此,改革试点总体上不会推高两省(区)天然气价格水平。

  通知指出,此次改革试点的总体思路为: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选取计价基准点和可替代能源品种,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

  此外,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天然气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确定各省天然气门站价格。并且对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者按季度调整。最后,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向其他地区推广至少还需要1年

  通知规定,天然气门站及以上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管理,门站价格不再分类,实行政府指导价,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门站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门站价格以下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地方可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并对机制进行听证。门站价格管理适用于国产陆上和进口管道天然气,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执行统一门站价格。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发改委此时启动天然气价改恰逢其时。目前天然气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只占百分之三点多,而对外依存度已经比较高,此时启动天然气价改影响较小,比较容易推动。“目前需求增长非常快,等到了7%、8%的时候再想改革就不太容易了。”林伯强说,改革向全国其他地区推广至少还需要1年时间。

  学者意见>>>

  配套措施同时实施

  “无论如何定价,都需要同时实施一些配套措施,以兼顾效率与公平。”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

  官员声音>>>

  全国推行条件具备

  “目前已经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但是发改委对此较为谨慎,所以先选择了广东省、广西自治区两个地方作为改革试点。”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所长刘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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