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不仅对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及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主要综述了文化产品的定义、分类、统计和特性的相关研究、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我国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发展现状的相关研究,以及提升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策略的相关研究。
关键词: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综述
2011年10月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可以预料,十二五时期我国将从各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文化产业、文化产品的发展。在发展我国文化产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核心要素是文化产品。文化产品的竞争力不仅对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具有现实意义[1];文化产品走向世界也是“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要求[2]。因此,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在我国大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背景下,研究我国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国内外关于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相关研究很少,有鉴于此,需要对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和评价。通过本综述可以了解以往相关研究的现状,更重要的是可以洞悉以往研究的不足,找出未来研究的方向,为政策研究者和理论研究者提供借鉴。
一、文化产品定义、分类和统计
(一)关于文化产品定义的相关研究
关于文化产品的定义有很多。如Cano del Corral & Poussin认为文化产品是表达思想、符号和生活方式的商品和服务,例如书、杂志、多媒体产品、软件、唱片、电影、电视、视听程序、工艺、和时尚设计等[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简称UNESCO)定义的文化产品是个人或集体创造性的结果,包括印刷品和文学著作、音乐、视觉艺术、电影和摄影、广播和电视、竞技和运动产品等。可具体分为有形文化产品、无形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4]。其中,有形文化产品是实物形态的文化产品,可以是过去文化产品的积累,也可以是现在新创造的文化产品。无形文化产品往往是一种意识形态的精神文化价值,主要是信仰、文化传统、经验等的集合。而文化服务则主要是指由文化机构所提供的满足人们文化需求的行为,一般要有实物或意识形态的文化产品作为依托[5]。
文化产品与文化产业、文化商品、文化服务有很大关联,但也有很大区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公布的《1994—2003年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的国际流动》对这些概念进行了区分。文化产业,对本质上无形并具有文化含量的创意内容进行创作、生产,并使之商业化的产业称为文化产业。文化产品,文化产业活动所提供的产品称为文化产品, 文化产品分为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两大类。文化商品,文化商品指的是那些能够传达生活理念、表现生活方式的消费品,它具有传递信息或娱乐的作用,有助于建立集体认同感,并能影响文化实践活动。文化服务,文化服务指的是政府、私人、半公立机构或公司取得文化利益或满足文化需求的活动。
国内很多学者也对文化产品进行了界定。把文化产品定义为:文化产品就是文化产业活动所提供的产品,可分为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两大类[1]。文化商品指那些能够传达生活理念、表现生活方式的消费品,它具有传递信息或娱乐的作用,有助于建立集体认同感,并能影响文化实践活动。在取得版权后,文化商品能够通过工业过程大量生产并在全球广泛传播。它包括图书、杂志、多媒体产品、软件、唱片、电影、录像、视听节目、工艺品和设计。文化服务不包括其服务所提供的物质形态,只包括艺术表演或其他文化活动,以及为提供和保存文化信息而进行的活动(包括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等机构的活动)。李东华关于文化产品的观点是,文化产品是指由文化人和文化行业生产出来的含有文化性、艺术性或文化含量高的文化载体和服务[6]。认为文化产品是由文化产业相关人士或者部门创作的,以文化或艺术为主要内容,能够满足人类精神需求,反映社会意识形态,满足大众娱乐的文化载体[7]。虽然国内外关于文化产品的定义有很多,但大部分差异不是很大,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品的定义得到了很多专家学者的认同。
(二)关于文化产品分类的相关研究
对文化产品定义不同,其分类就不相同;而且所站的视角不同,分类也就不同。因此,关于文化产品分类的研究更多。文化产品分类的主要目的,是要依据分析的要求,使我们能够理解文化产品构成要素的关系,进而推导出这一对象集合体本身的关系。文化产品的分类,划定了分析理论的框架、范围和限度,同时也彰显了其所隐含的理论目的[8]。关于文化产品的分类主要有如下几个视角:1.从相关程度进行划分。UNESCO(2005)对文化产品的种类进行了划分,并将核心文化产品和相关文化产品用文化内容的概念区分开来[4]。其中,核心文化产品主要包括文化遗产、书籍、记录媒体、视听媒介等,相关文化产品包括设备、建筑图纸贸易和贸易广告材料等。二者的区别在于,“核心文化产品”更多地产生自一些传统文化产业,具有有形的组成部分,并且具有文化的内容;而“相关文化产品”更多地与创意产业相关,往往指服务,以及支撑创意、生产、配送“核心文化产品”的活动、设备和支持要素。诸如软件、广告、建筑和企业智力服务等,都属此类。2.从产权关系进行划分。在产权关系的层面上,不同的文化产品可以归属为个体(私人)产品、共有产品与公共产品三种主要类型。3.从是否具有排他性角度进行划分。从是否具有排他性角度,可以将文化产品分为私人性文化产品、纯公共性文化产品和准公共性文化产品[9]。私人性文化产品是指消费上具有强排他性和强竞争性,即具有弱的非排他性和弱的非竞争性的文化产品。纯公共性文化产品是指在消费上具有很强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文化产品,比较典型的如公共广播、公共电视。准公共性文化产品是指在消费上不完全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文化产品,大多数文化产品属于该类[9]。4.从产业角度进行分类。在文化产业领域内,文化产品可以分为生产性文化产品和服务性文化产品。也可以分为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两大类[10]。5.从法律角度进行分类。从文化产品的法律角度划分,文化产品可以分为作品与产品两类。而产品又可再分为有物质载体的文化产品和无物质载体的文化产品。也有将文化与服务总分为四大类,即新闻出版类、广播影视类、文化艺术类、综合类[11]。6.从物理角度进行分类。从物理角度可以把文化产品分为有形产品与无形产品[8],也可以分为文化硬件和文化软件等[10]。关于文化产品的分类中,很多学者比较倾向于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的划分方法。
(三)关于文化产品统计的相关研究
文化产品的定义和分类直接影响文化产品的统计,由于关于文化产品的定义和分类很多,所以,统计指标也有很多差异。杨京英和王金萍对文化产品统计问题进行相关研究[12],具体有如下:1.国际组织文化产品统计指标体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最近公布的《1994—2003年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的国际流动》中将文化产品分为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两大类进行了统计,并且每一大类又都分为核心层和相关层。2.英国文化产品统计指标体系。英国政府对文化产业的界定比较宽泛,“那些出自个人的创造性、技能及智慧和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开发生产可创造潜在财富和就业机会的活动”均属于文化产业。因此他们的统计指标体系中共有11 类产品在此列。3.加拿大文化产品统计指标体系。加拿大将文化产品划分为两大类:文化商品统计和文化服务统计。加拿大文化产品统计包括以国家社会、经济及文化为主题的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图书、杂志、音像等在内的印刷、生产、制作、广告及发行;包括表演艺术、可视艺术、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书店、文具用品商店等在内的服务。近年来,加拿大遗产部又在其中增加了信息网络、多媒体等内容。4.澳大利亚文化产品统计指标体系。澳大利亚国家统计局也是将文化产品统计分为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两大类进行统计,文化商品共有6类,文化服务共有13类。
从以上国际关于文化产品统计的指标体系中可以总结出以下主要特点:第一,文化产品指标体系是各国根据本国国情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众多的指标中选择出来并按照一定的原则建立起有机组合的指标群。第二,文化产品统计涵盖面广。第三,文化产品统计需要一个部门牵头,多部门协作完成[12]。
二、文化产品属性和特征
研究文化产品比研究其它一般产品更有一些挑战,因为分析者和研究者会纠结于鉴别为什么一个文化产品成功而在市场中相似的文化产品却失败了。原因是文化产品的体验来源于消费者的主观经验、感知和情绪,所有这些是异质的,就像效用曲线一样没有可以预测的模式[13]。在这方面,基准和标准来源于抽象的观念而不是产品属性。消费者不仅从他们自己的经验判断文化产品,而且也被消费这些文化产品的其它人所影响。文化产品的基本特征有:文化产品的象征性、文化产品的创新性、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性、文化产品价值的永恒性[7]。文化产品的特殊属性:文化产品的无形、文化产品的公共属性、文化产品的娱乐属性、文化产品具有超前性、文化产品的垄断[7]。另外,文化产品还有一种特殊属性就是外部性。关于文化产品外部性特征的研究国内有很多。左惠指出文化产品外部性特征表现为正外部性与负外部性、时空性和交互性[14]。对文化产品类型之一的文化遗产的外部性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外部性关注这样一个事实:文化遗产或遗迹具有向下一代传承的价值,并且对没有生产或保护它们的那些个人同样会带来利益[15]。Baumol认为,文化产品具有正的外部性,有些文化产品是具有很大价值的产品,即优效品[16]。Payne探讨了四种最主要的外部性类型。一是同群效应[17]。二是社会利益。三是经济发展。四是明天的文化。这种外部性关注诸如文化创新或文化保护及其对后代的影响。国内学者廖建军、苟世祥、海江、谭翔浔等指出文化产品的正外部性对传播先进思想文化、提高国民素质有重要的作用[18-20]。文化产品同其它消费品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性,这些特性表现为:创意性性;衍生性;价值的非消耗性;可复制性;传播快速性[21]。
三、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
一些因素影响了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这方面国内外也有一些研究。以往关于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可以总结为有以下几个方面:1.文化距离。文化距离影响文化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而不同国家的文化距离一般都比本国内的文化距离要大,所以,文化距离是影响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Roger White和Bedassa Tadesse利用移民作为代理变量检验了文化距离和美国文化产品出口之间的关系,指出文化距离越小,对文化产品的出口越有利[22]。曲如晓和韩丽丽通过研究得出文化距离对文化产品的贸易流量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贸易对象国之间较大的文化距离会阻碍中国文化产品的出口[23]。2.文化折扣。文化折扣理论在跨文化研究应用很多,在文化产品的国际贸易过程中也会形成“文化折扣”。因此,文化折扣是影响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3.技术。文化产品的发展史即是人类科技的演进史。技术对文化产品的形态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是文化产品形质发展的决定性因素[24],因此,同其他行业和产品一样,技术同样对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产生重要影响,如3D技术的电影《阿凡达》、《变形金刚I、II》等比一般2D电影更受观众青睐。该观点在实证研究中也得到证实,如Verboord检验了在线(网络)文化产品比传统文化产品更容易受到重视,而且会影响商业成功[25]。4.传播。文化产品的传播归根结底是一种文化符号的传播,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下,不同的个人对同一符号的解码方式也是不同的,世界的无限性和符号的有限性决定了传播出现意义偏差的必然性[26]。我国文化产品出口中缺乏国际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出在传播内容与受众知识、经验的重合度上 [27]。
四、我国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发展现状
1.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关于国际竞争力的概念问题,有很多的看法。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如下几个。WEF(世界经济论坛)和IMD(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认为国际竞争力是一国或一公司在国际市场上均衡地生产出比其他竞争对手更多财富的能力。OECD定义为生产要素取得持续的高收益和高使用率的能力。中国人民大学竞争力与评价研究中心认为,国际竞争力是一个国家在世界经济的大环境下,与各国的竞争力相比较,其创造增加值和国民财富持续增长的能力。《中国国际竞争力发展报告》认为国际竞争力实际上是企业或企业家们在各种环境中成功地从事经营活动的能力。芮明杰等认为国际竞争力是指一国在国际市场上生产和销售产品的整体能力。这个概念有层次性,包括产品国际竞争力、企业国际竞争力、产业国际竞争力以及和国家国际竞争力等[28]。在不同层次的国际竞争力研究中,对国家国际竞争力和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研究最多,关于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研究较少,但也有一些研究,如闫逢柱等对1999~2008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进行了比较分析[29];曹旭平对我国主要林化产品国际竞争力进行了研究[30]。以往相关研究鲜有对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进行具体界定。笔者认为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产品在国际上获得竞争优势的能力。从笔者对国内外主要电子数据库的检索可知,以往没有专门对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进行系统研究的文献。与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比较相关研究是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王自娜研究了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指标体系,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指数是分析性指标和显示性指标计算结果的综合,是从整体上综合反映一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强弱的[31]。其中,分析性指标是竞争力强弱的原因,而显示性指标反映的则是竞争力强弱的结果。通过研究她得出我国的指标值均远远低于平均值,充分说明我国文化贸易处在竞争劣势的地位。虽然以往很少对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进行直接研究,但从以往分析可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是衡量一个国家的产品是否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准,如对产品国际竞争力进行评价的指标常用的有贸易专业化指数(TSI)、显示性比较优势(RCA)等,这些指标与进出口贸易有密切关系。因此,通过研究一国文化产品的进出口情况可以基本了解一国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状况。下面笔者将从我国文化产品的进出口现状综述我国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我国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发展取得的成绩。从总体上看,2008年中国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158.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文化服务进出口48.16亿美元,同比增长29.5%。据联合国贸发会《2008创意经济报告》披露,在全球文化市场、文化产品贸易市场上,中国总量占到了19%,中国现在是全球最大的文化产品生产国。目前我国出口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中60%以上是文化娱乐设备、文化艺术用品和设施、体育健身器材、印刷包装产品、会议展览以及服务等,我国已经是世界前三强文化产品出口国家[32]。从具体方面看,我国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发展。第一,文化产品出口逆差逐步缩小。2008 年我国文化产品出口与进口的比例为1︰7;2009年基本达到1︰2。第二,自主研发和制造的文化产品出口比重不断上升。2010年,我国自主研发和制造出口的文化产品为43.9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57.1%。第三,经营文化产品出口的民营企业发展迅速。2010年,出口32.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3.4%,而国有企业出口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第四,电影和电视剧的出口逐年增多。我国电影产量已由2003 年的100部以下上升到2010年的526部,成为世界第三大电影生产国和第一大电视剧生产国,电影票房增速连续6年保持在30%以上,去年突破百亿大关,票房过亿的国产电影达43部[33]。
3.我国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发展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得到很大提升,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具体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出口方面,据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发布数据显示,美国文化产品出口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高达42.6%,我国只占1.5%。《财富》杂志发布的2009 年世界500 强企业名单显示,上榜文化企业全部来自国外,仅迪斯尼、时代华纳和新闻集团的总营业收入就达1178.23亿美元,超过我国所有文化企业的同期收入水平[33]。第二,相对于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文化贸易发展明显处于劣势地位,不仅增幅远远落后于国家对外贸易的总体增幅,而且还存在着巨大的贸易逆差。我国文化产品占世界文化市场比重不足4%,这一水平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已经达到的10%以上的水平。第三,我国文化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及东盟,出口市场较为单一,制约了我国文化产品出口的发展空间[34]。第四,我国文化产品出口类型主要是动作类、杂家类的文化产品。在世界主流文化市场上,中国强势文化产品显得格外稀少[34]。第五,我国文化产品出口企业整体实力不强,致使文化产品出口常常处于“被动”状态。第六,我国文化产业处于全球文化产业链条的下游,文化产品出口缺乏高端品牌[35]。第七,文化产品创新能力欠缺,现代科技与文化创意的结合不够[33]。第八,产品模式重复,缺乏比较优势[36]。
五、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提升策略研究
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相关研究最终需要体现在提升它的策略上,关于这方面,很多学者进行了研究,具体可以综述为以下一些策略:第一,我国文化产品必须首先要立足国内,确立知名度,才有可能经得起国际受众的检验[32]。第二,文化产品的竞争力都来自两大因素: 一是能够生产出不断满足各国人民文化生活需求的文化产品;二是能够创造出满足各国人民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新的文化需求市场[37]。第三,积极培育出口品牌, 努力生产和提供更多文化产品和服务[1]。第四,坚定不移的实施文化产品“走出去战略”[2]。第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第六,完善法律法规,制定详尽的文化产业发展和鼓励文化产品出口的政策[35]。第七,在文化产品开发中要注重提高科技水平和产品运作的整体水平[33]。第八,加大培养我国文化贸易方面人才的力度[12]。第九,坚持以我为主,努力提高我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36]。
六、述 评
通过以上文献综述可知,以往关于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关于文化产品的定义、内涵和统计,关于文化产品的特征和属性、关于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关于我国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发展的现状,以及关于提升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策略等方面。这些研究为以后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以往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第一,我国缺少关于文化产品的具体统计指标。文化产品具体统计指标的缺乏将不仅影响政府部门制定更为科学的政策,还影响学术研究者对我国文化产品进行更为具体的定量研究。第二,以往研究中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只是作为一个名词出现于一些定性分析的文章中,鲜有对其进行准确界定,更缺乏对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进行系统研究。以往研究最多的是关于文化产品的对外贸易,虽然文化产品的对外贸易与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很大关系,二者还有很多差异。第三,影响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相关研究也多是基于个体视角,没有站在系统整体的角度上审视影响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因素。第四,缺乏一个具体的理论为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研究提供基础。总之,目前关于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研究基本上还处于初期的探索阶段,还需要更具创新性的研究和大量细致的完善工作。
未来对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界定文化产品的具体范畴,并解决文化产品的统计问题。第二,结合传播学、经济学、管理学或者社会学理论,提出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评价的模型和理论。第三,提出一套系统的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指标体系与评价模型。第四,从整体视角研究影响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因素。第五,对我国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进行实证研究,科学提出优化我国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