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务院医改办有关负责人认为,五大措施可保障医改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制,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常务工作和卫生工作的领导具体抓,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是充分发挥政治和组织优势,突出各级党组织在深化医改中的领导作用和医务人员的主力军作用,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合力推进改革。
三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切实落实“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保障规划实施所需资金。
四是在鼓励地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加强对地方医改工作的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注重改革措施的综合性和可持续性。
一方面,要在继续提高保障水平的基础上,重点完善对重特大疾病和特殊人群的保障机制。要继续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着力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扩大门诊统筹覆盖范围、提高支付水平,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增强基本医保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行按病种(病组)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疗保险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将医疗费用和个人负担控制情况列入医保分级评价体系,促进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控制医药费用、规范服务行为,引导合理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