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首修 劳务派遣规则从严
企业减轻“用工负担”期望或落空
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础性法律,《劳动合同法》在实施4年之后,迎来首次修改。3月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要修改《劳动合同法》。
《中国经营报》记者日前了解到,《劳动合同法》的此次修改,将重点锁定“劳务派遣”,以求解目前中国劳务派遣被滥用的问题,其核心是明确劳务派遣的“三性”,以及对劳务派遣企业的规范。
但参与修法调研的专家表示,滥用劳务派遣的群体主要来自事业单位和垄断央企,出于维护既得利益的目的,这些单位和企业可能成为此次《劳动合同法》修改的最大阻碍。
锁定劳务派遣
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开始,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无固定劳动合同、职工维权等方面的争议就未曾中断,尤其是在金融危机期间,很多企业将《劳动合同法》视为束缚企业发展的“绳索”,因此,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不到两年的2009年就出现了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声音。
在3月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表示,今年要修改《劳动合同法》。
记者日前了解到,此次修法的重点锁定“劳务派遣”,原因是目前劳务派遣被滥用等问题十分突出,不仅给部分劳动者带来了极大的不公平,而且严重影响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预期效果。
一位参与《劳动合同法》修改工作的专家向记者透露,《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工作会在今年完成,在10月份完成的可能性最大。3月28日记者致函全国人大法工委求证此事,但未获回复。
两会期间,吴邦国曾特别强调,当前劳务派遣被滥用等问题还很突出,建议抓紧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细化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加强对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社保待遇等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此次针对劳务派遣的修法主要着力明确劳务派遣中的“三性”、提高劳务派遣企业的门槛等方面。另外,此次修法还会就劳务派遣企业的资质予以明确,已经确定的方向是提高门槛,具体的方案尚在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