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产经 产业 财经 智库 访谈 专题 数据 法规 文化 品牌
网站首页-> 传媒-> 协会资讯-> 传媒聚焦->

广电总局禁止网络炫丑人物上电视做嘉宾

来源:网络 作者:中国产业网 发布时间:2012-04-11 15:34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新规定:广电总局禁止网络红人上电视

  近日,在"2012年星光电视节目创新创优论坛"上,广电总局副局长李伟表示电视节目在审美导向上,要防止过度娱乐化、低俗化倾向的反弹。不允许网络红人、有丑闻劣迹的人物上电视做嘉宾,同时禁止职场服务类节目互相打击,通过恶搞博取收视。

  论坛上,李伟重申《意见》不是限制老百姓娱乐,而是指向"过度娱乐化"、"低俗化"和"上星频道高度同质化"。李伟同时强调了总局不允许网络红人、有丑闻劣迹的人物上电视节目做嘉宾的意见,"现在出现了邀请网络上很有争议的人物、炫丑的人物到电视媒体上而且是黄金时间做节目的情况。我们要及时纠正、扭转问题,一种错误不能一犯再犯。"

更多

扩展阅读

我来说两句()
    用户名:
    [Ctrl+Enter]
争先创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