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央视爆出国内9家药企的13种产品采用了铬超标的空心胶囊,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13个药用空心胶囊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到目前多个省市展开部署调查,要求暂停销售和使用“问题胶囊”(浙江省警方已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药用空心胶囊共4家企业的涉案人员22名),从监管部门到普通百姓,毒胶囊掀起的舆论风暴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涉及毒胶囊的药企却对这个事件没有给出任何正面回应。
众所周知,药品安全问题如同食品安全一样,都是涉及人民大众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不论是谁都不能有例外,都不能姑息和逍遥法外。
治理毒胶囊,必须首先找到根源。可以看到,形成这种药企毒胶囊的有着多方面因素,其中有两个典型因素,一方面是当前药企的激烈竞争;另一方面是监管缺失。《中国药典》对明胶空心胶囊有着明确的标准:生产药用空心胶囊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销售。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采购空心胶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和使用。然而,所有这一切规定都成了一纸空文。
应该承认,在此次事件中,监管部门的反应算得上及时,而且相关决定也很及时,不过回过头来看,事件却依然在媒体曝光引起舆论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之后,才出来给出处理,这种延续过去的善后处理办法使得人们对监管部门的职责履行产生质疑,监管本意是 “预防”,现在却屡屡“善后”,人们免不了要追问:食品不安全,药品不安全,监管部门的官员自身是不是也应该不“安全”了?
笔者以为,长期的滞后监管处理不仅是一个监管缺位的问题,而是监管的渎职。事实上,在浙江新昌县儒岙镇,部分药用胶囊生产商对白袋子工业明胶铬超标的事实心知肚明,在新昌县做药用胶囊的企业圈内,大量的白袋子明胶通过地下链条暗中销售和使用已是公开的秘密。既然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为什么不见监管部门出手整治呢?据媒体披露,药企及相关企业是浙江新昌的支柱产业之一,这些企业是当地的支柱、利税大户,这或许就是当地监管部门对这些毒胶囊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真实原因。
而且,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一次性涉及不同地区的9家药企13个品种,这显示出当前监管治理上存在着巨大的消极被动。难道说,媒体不曝光,监管就不出来。
因此,整治毒胶囊事件,不仅要找企业的原因,关键还是要制度上落实。不论是生产还是监管,只有制度落实才能让企业回归良性发展。